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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预测试卷一

涉税服务实务 / 预测试卷 共 37 题 更新于 2026-09-28

一、单项选择题

共20题,每题1.5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某牧业有限公司2021年4月猪、牛月存栏数分别为800头和500头,牛的污染当量值是0.1头,猪的污染当量值是1头。假设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6元。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元。
  • A.8800
  • B.9280
  • C.8400
  • D.10280

参考答案B

解析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牛的污染当量数=500/0.1=5000;猪的污染当量数=800/1=800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1.6×(5000+800)=9280(元)
2.
某钢铁生产企业2021年5月冶炼钢铁过程中,产生冶炼渣600吨,其中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综合利用300吨。已知冶炼渣的税额为每吨25元,则该钢铁企业2021年5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为( )元。
  • A.5000
  • B.6250
  • C.7500
  • D.15000

参考答案C

解析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应缴纳环境保护税=(600-300)×25=7500(元)。
3.
下列行政复议情形中,需终止行政复议的是( )。
  • A.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
  • B.因不可抗力,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
  •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
  • D.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参考答案A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①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②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③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87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⑤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中止行政复议前三项,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选项B、D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选项C属于停止执行的情形。
4.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区别不同的委托人实施分类建账,分别设置复式账或者简易账,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变更,改期限规定为( )。
  • A.1个纳税年度内
  • B.2个纳税年度内
  • C.3个纳税年度内
  • D.5个纳税年度内

参考答案A

解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区别不同的委托人实施分类建账,分别设置复式账或者简易账。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5.
税务师事务所有以下行为逾期不改正的,省税务机关应当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是( )。
  • A.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的
  • B.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服务人员实名信息的
  • C.未按照业务信息采集要求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情况的
  • D.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

参考答案A

解析税务师事务所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且逾期不改正的,省税务机关应当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分析:根据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约谈:逾期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暂停时间不超过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1)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未办理行政登记的;
(2)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实名信息的;
(3)未按照业务信息采集要求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情况的;
(4)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
(5)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调查的;
(6)其他违反税务机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税务师事务所有上述第(1)项情形且逾期不改正的,省税务机关应当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6.
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满足委托人特定目标提供的税收策划方案和纳税计划,属于( )业务。
  • A.税收策划
  • B.专业税务顾问
  • C.纳税情况审查
  • D.涉税鉴证

参考答案A

解析选项A,税收策划是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满足委托人特定目标提供的税收策划方案和纳税计划。
分析:(1)专业税务顾问是指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就委托的特定涉税事项提供专项税务咨询服务(如,涉税尽职审慎性调查、纳税风险评估、资本市场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以及与特别纳税调整事项有关的服务等)或者为委托人提供长期税务顾问服务,通常需要进行专业调查,并针对客户需求出具专门报告或建议;(2)纳税情况审查是指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指派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结论。如,海关委托保税核查、海关委托稽查、企业信息公示委托纳税情况审查、税务机关委托纳税情况审查、司法机关委托纳税情况审查等;(3)涉税鉴证是指鉴证人接受委托,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对被鉴证人涉税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和证明,并出具书面专业意见。如,企业注销登记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认定鉴证、涉税交易事项鉴证、涉税会计事项鉴证、税收权利义务事项鉴证和其他涉税事项鉴证。
7.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时,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包括( )。
  • A.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 B.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 C.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
  • D.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参考答案C

解析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l)属于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2)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3)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4)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5)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6)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7)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8)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计提应纳增值税,应计入( )贷方。
  •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B.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 C.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D.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参考答案B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提应交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方。
分析: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通过“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通过“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9.
下列关于消费税征税环节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珠宝玉石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 B.卷烟批发商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商时,复合计征消费税
  • C.高档手表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 D.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参考答案B

解析选项A,珠宝玉石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C,高档手表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D,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分析:消费税加征环节的情形(卷烟、超豪华小汽车)
①卷烟
a.除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外,在批发环节再加征从价税和从量税(防止产生税收漏洞,11%+0.005元/支)。
b.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c.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d.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②超豪华小汽车(不含税金额130万以上)
a.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税率10%;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加征环节的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
b.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超豪华小汽车的情形(直接销售,两道一起征收)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
10.
一般纳税人收到的下列预收款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 A.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充值时收取的预收款
  • B.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
  • C.出租不动产收到的预收款
  • 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的预收款

参考答案C

解析选项ABD: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11.
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个人取得的国债转让所得
  • B.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1万元
  • C.取得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教育奖金
  • D.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的家庭住房

参考答案B

解析选项A,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税;选项C,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税;选项D,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分析: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2)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3)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
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契税的是( )。
  • A.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房屋权属
  • B.与某公司互换房屋,且互换房屋的价值相等
  • C.承受荒山用于林业生产
  • D.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出让金

参考答案D

解析选项A: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选项B:房屋互换,互换价值相等,免征契税。选项C: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选项D: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13.
某税务师事务所在对某公司进行了初步了解后决定不承接其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业务,这体现了税务师的( )原则。
  • A.自愿委托
  • B.依法涉税服务
  • C.独立、公正原则
  • D.诚实守信

参考答案A

解析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作为第三方法人机构,应遵循“自愿委托”、“依法服务”、“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发挥其专业能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分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委托或不委托的选择权,同时也有选择谁为其服务的权利;税务师也同样具有选择服务对象的自由,在涉税专业服务对象向其寻求涉税专业服务时,税务师拥有接受委托或拒绝服务的选择权。
14.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申报期结束后(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 A.5日
  • B.7日
  • C.10日
  • D.15日

参考答案D

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15.
委托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放弃减税的,适用( )服务。
  • A.代理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 B.代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 C.代理放弃减免税
  • D.代理税收减免核准

参考答案C

解析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委托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业务属于代理放弃减免税服务。
分析:根据增值税法相关规定,适用3%征收率的某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按2%计征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称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上述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16.
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建立智慧税务要以( )为突破口。
  • A.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 B.发票电子化改革
  • C.税收大数据
  • D.区块链技术

参考答案B

解析建立智慧税务要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
17.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允许扣除的是( )。
  • A.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
  • B.预提费用
  • C.销售已装修房屋发生的装修费用
  • D.加罚的利息

参考答案C

解析选项A: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是由于纳税人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支出,因此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选项B: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选项D: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18.
某企业按期计提车船税,则下列分录正确的是( )。
  • A.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一应交车船税
  • B.借:管理费用贷:应交税费一应交车船税
  • C.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一应交车船税
  • D.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参考答案A

解析企业计提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相关税费,应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19.
下列业务中假设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去,则会计核算时不应使用“应交税费一预交增值税”科目的有( )。
  • A.某工业企业转让位于异地的不动产并收款
  • B.某设计公司提供设计服务预收款项
  • C.某建筑公司跨省建造写字楼并收工程款
  • D.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并预收款

参考答案B

解析“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20.
下列关于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和业务信息采集说法正确的是( )
  • A.税务机关只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管理
  • B.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必须到办税服务厅报送实名信息
  • C.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由税务机关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的,暂停时间不超过6个月
  • D.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参考答案C

解析选项A,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选项B,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的,可在非征期内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选项D,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二、多项选择题

共1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21.
以下属于涉税专业服务范围的有( )。
  • A.纳税申报代理
  • B.一般税务咨询
  • C.税收策划
  • D.涉税鉴证
  • E.代为编制原始凭证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涉税专业服务范围主要是纳税申报代理业务、一般税务咨询业务、专业税务顾问业务、税收策划业务、涉税鉴证业务、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业务和其他涉税服务业务。
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 )行为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A.向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 B.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 C.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 D.未按规定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E.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参考答案BCDE

解析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分析:一般纳税人不得领用开具专票的情形:
a.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b.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虚开专票、私自印制专票、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票、借用他人专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c.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23.
某企业就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向税务师王某咨询,其中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有( )。
  • A.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 B.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 D.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 E.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参考答案ABDE

解析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和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由出租方计提折旧,承租方不计提折旧。以融资租赁方式的固定资产,承租方计提折旧,出租方不计提。
24.
下列关于涉税专业服务基本程序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 A.由于小微企业涉税业务简单,因此只需项目经理复核即可
  • B.业务完成后90日内,将工作底稿与业务成果等一并存档,由税务师事务所按要求妥善保管
  • C.若时间紧迫,项目负责人可先提交业务成果,项目组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之后解决
  • D.业务质量复核原则上采用三级复核
  • E.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月3l日前,按照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参考答案BDE

解析选项A:小微企业的涉税业务,应当执行至少二级质量复核程序。选项C:项目组成员之间、项目负责人与业务质量监控人员之间产生意见分歧,在意见分歧解决前不得提交业务成果。
25.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企业亏损弥补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企业重组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 B.企业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 C.企业重组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被分立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分立企业按照净资产比例分别弥补
  • D.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
  • E.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

参考答案ABD

解析选项C,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选项E,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26.
在涉税专业服务中承担税收策划服务主要采取的方法有( )。
  • A.减免税的方法
  • B.税率或征收率差异的方法
  • C.利用税法漏洞的方法
  • D.延期纳税的方法
  • E.不予征税的方法

参考答案ABDE

解析可以降低税收负担的税收策划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予征税方法;(2)减免税方法;(3)税率或征收率差异方法;(4)分割方法;(5)扣除方法;(6)抵免方法;(7)延期纳税方法;(8)退税方法。
27.
下列有关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
  • A.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为不服,应向同级政府申请
  • B.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省税务局申请
  • 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为不服,应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 D.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应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 E.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应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

参考答案DE

解析选项A,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为不服,应向上一级税务局申请选项B,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选项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为不服,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28.
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关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
  • A.对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
  • B.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应当自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 C.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 D.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应视同销售
  • E.清算后补缴的土地增值税,一律加收滞纳金

参考答案ABCD

解析选项E: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29.
下列情形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有( )。
  •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的
  • B.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适用依据错误
  • C.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 D.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以后发现该税务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的
  • E.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参考答案DE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以后发现该税务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以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选项A属于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选项BC属于可以决定变更的情形。
分析: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30.
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的经营业务包括( )。
  • A.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 B.销售不动产
  • C.货物运输服务
  • D.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 E.委托加工劳务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委托加工劳务不需要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经营业务。
分析:在开具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的经营业务主要有:
(1)提供建筑劳务;
(2)销售不动产;
(3)出租不动产;
(4)货物运输服务;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7)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

三、简答题

共5题,每题8分。

31.
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缴纳。2022年4月~6月销售业务取得相关款项如下:
(1)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3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提供建筑服务收款25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6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将企业一处房产出售取得销售收入38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该房产购置原价2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80万元;
(4)将企业门面房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9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请依次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请简述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标准。
(2)简述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3)根据上述政策,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分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当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时,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2)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分析:当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时,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应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3)销售房产应缴纳的增值税=(380-200)÷(1+5%)×5%=8.57(万元)。
出租门面房应缴纳的增值税=9÷(1+5%)×5%=0.43(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8.57+0.43=9(万元)。
分析: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仅适用于3%征收率的业务。
32.
某税务师事务所主要对外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现有企业财务人员咨询以下问题,请分别予以回答:
(1)汽车生产企业向中介机构或个人支付手续费或佣金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如何确定?支付方式有哪些具体要求?
(2)有限公司向企业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公司应如何履行扣缴义务?
(3)有限公司向企业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公司应如何履行纳税义务?
(4)在确认综合所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时,如何确认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①按照服务合同或协议确认收入金额的5%计算扣除限额。②向中介机构支付,应当采用转账方式;向个人支付,可采用现金方式
(2).①向企业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公司无须履行扣缴义务。②向自然人股东分红及转增股本时,有限公司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有限公司无须履行纳税义务
(4).如果购买的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则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以银行标识为准
33.
某咨询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B)2021年4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8万元,其中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6万元;某建筑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B)2021年4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5万元,其中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4万元。(两家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当期未发生其他事项)
(1)请判断上述业务中公司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并说明理由。
(2)请简述上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其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咨询公司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6万元大于5万元,并且6÷8=75%大于70%,所以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建筑公司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4万元,未超过5万元,所以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理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①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②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分析: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2)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分析: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34.
某企业2022年2月对其办公楼、厂房进行如下改建或调整:
(1)更换一栋办公楼的给排水设备和部分灯具:其中,旧的给排水设备的入账价值为20万元,新的给排水设备入账价值为60万元;更换部分的旧灯具入账价值0.1万元,新灯具入账价值0.3万元。
(2)将其一处自用厂房进行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5年的租金。
该企业咨询下列问题,请逐一回答:
(1)更换的给排水设备是否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请简述理由。
(2)更换部分的灯具是否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请简述理由。
(3)该厂房由自用转为出租对房产税计税方式有何影响?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房产税是否可以在当年一次性全额计税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更换的给排水设备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理由: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分析: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1)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信、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2)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
(3)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5)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2>、更换部分的灯具不影响当年房产税的计税原值。理由: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更换的灯具属于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因此不影响房产税的计税原值。
<3>、厂房出租前,按照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厂房对外出租,需按照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房产税不可以在当年一次性全额计税。理由:因房产税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所以对于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房产税,需要分摊计税,不可以一次性全额计税。
分析:房产税应纳税额的审核
题目图片
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全额计税)
35.
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生以下事项:
(1)A企业从某商场采购一批烟酒、食品作为春节福利,从商场取得品名为“劳保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上注明货物价款50000元,税额6500元。
(2)A企业的股东从某4S店购入一辆新车,4S店按该股东的要求,向A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600000元,税额78000元。
(3)A企业从某生产企业购入材料一批,货款已支付,该生产企业出于少缴纳税款的目的,向A企业开具了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依次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虚开发票的几类情形。
(2)业务(1)中,商场向A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什么行为?
(3)业务(2)中,4S店向A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什么行为?
(4)针对业务(1)(2),A企业取得上述发票应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商场和4S店将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5)针对业务(3),若经税务机关认定,A企业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企业应如何进行处理。

参考答案A企业应要求生产企业重新开具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A企业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br />分析:不属于善意取得的情形:<br />①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的;<br />②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销售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外地区的;<br />③其他有证据表明购货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br />发生以上情形时,购货方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对其均应按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解析<1>、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分析: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虚开发票处罚。
<2>、开具发票品名不符,即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该开票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分析: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S店与A企业未直接发生购销关系,该开票行为属于非法代开发票行为。
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4>、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商场),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4S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分析: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②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③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四、综合分析题

共2题,每题25分。

36.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8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8月初销售B型小汽车25辆给某汽车销售公司,每辆不含税售价12万元,不含增值税售价共计300万元。合同约定,汽车销售公司应于8月30日结清货款,当月实际收到240万元,其余款项下月才能收到。
(2)销售C型小汽车50辆给特约经销商,每辆不含税单价10万元,向特约经销商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额65万元,由于特约经销商当月支付了全部贷款,汽车制造厂给于其原不含税售价3%的销售折扣。
(3)从轮胎制造厂购买汽车轮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进项税额2.6万元,该批轮胎当月全部生产领用生产B型小汽车。
(4)将新研制生产的D型小汽车5辆奖励给公司高管,D型小汽车尚无市场售价。每辆车成本价为10万元。
(5)销售自已使用过多年的进口小汽车1辆(该汽车购入时间2012年12月),该企业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取得销售收入33.28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6)为企业管理部门购进高级小轿车一辆,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价款40万元,进项税额5.2万元,该轿车当月投入管理部门使用。
(7)当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额78万元;支付购进原材料的含增值税运输费用22万元,取得了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
(8)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工具一批,取得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万元,增值税额1.8万元;向小规模纳税人的运输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输费用2万元并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当月将一批6月份购进的用于生产小汽车的钢板用于企业的在建办公楼工程。该批库存钢板账面金额25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3.5万元)。购进时货物和运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额。本企业会计直接计入“在建工程“账户为25万元。
(10)2022年8月该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下(小轿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9%,成本利润率为8%,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进行了用途确认)。
①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240+500×(1-3%)]×13%-[2.6+5.2+78+22/(1+9%)×9%+1.8+2×3%-25×13%]+33.28/(1+2%)×2%=94.25-86.23+0.65=8.67(万元)
②申报缴纳的消费税
=[240+500*(1-3%)]×9%=65.2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根据业务(10)企业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情况,按资料顺序指出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无须计算金额。
(2)计算2022年8月该汽车制造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
(3)计算2022年8月该汽车制造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4)计算2022年8月该汽车制造企业应纳的消费税。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业务1处理错误。纳税人采取赊销结算方式的,增值税和消费脱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该企业应按销售全额300万元,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业务2处理错误。销售折扣属于企业的融资行为,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部分应作为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业务3处理正确。购进轮胎取得专用发票,用于连续生产,可以抵扣进项税。
业务4处理错误。将新研制的自产小汽车奖励给公司高管,增值税和消费税均应视同销售,无同类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业务5处理错误。销售使用过的进口小汽车,应按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征收增值税。
业务6处理正确。从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业务7处理错误。交付的运费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得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业务8处理正确。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和运输服务,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业务9处理错误。2019年4月1日以后,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抵扣,无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2.6+5.2+78+1.8+2×3%=87.66(万元)
(3)增值税销项税=[300+500+50×(1+8%)/(1-9%)]×13%=1l1.71(万元)
应纳增值税=111.71-87.66+33.28/(1+3%)×2%=24.70(万元)
(4)应纳消费税=[300+500+50×(1+8%)÷(1-9%)]*9%=77.34(万元)
37.
中国公民金先生为独生子,任职于境内甲公司,2021年取得下列各项收入:
(1)每月工资收入30000元,按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三险一金”2960元。业余时间在乙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20000元。
(2)6月1日,出版书籍取得稿酬收入80000元。
(3)12月30日,从甲公司领取年终奖50000元。
(4)2月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组织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5000元。
(5)担任非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年终一次性取得董事费收入5万元。
已知,金先生未婚,父母健在且年龄均未超过60周岁;从去年开始攻读在职研究生,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在甲公司预扣预缴其税款时扣除;发生的捐赠支出,金先生选择在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中扣除。
要求:
(1)金先生的捐赠支出如何扣除?请简述政策内容。
(2)计算甲公司全年需要预扣预缴金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乙公司全年需要预扣预缴金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4)如果乙公司未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计算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6)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金先生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补(退)税金额。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2)甲公司全年需要预扣预缴金先生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5000*12-2960*12-400*12)*20%-16920=259680*20%-16920=35016(元)
(3)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20000*(1-20%)*20%*12=38400(元)
(4)如果乙公司未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该税款仍由金先生缴纳。乙公司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80000*(1-20%)*70%*20%=8960(元)
(6)50000/12=4166.67(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0%-210=4790(元)
(7)综合所得应纳税额=(30000*12+20000*80%*12+80000*56%+50000*80%-2960*12-60000-4800-5000)*30%-52920=106524(元)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补缴税额=106524-35016-38400-8960=241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