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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预测试卷四

法学 / 预测试卷 共 100 题 更新于 2026-09-28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

1.
甲国公民刘易斯在中国居留期间被甲国刑事追诉,甲国向中国提出引渡刘易斯的请求,中国和甲国间无引渡条约。依相关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项?( )
  • A.如甲国的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则中国可决定是否拒绝引渡
  • B.如依中国法,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 C.由于刘易斯健康原因,依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 D.甲国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只要依甲国法律构成犯罪,中国即应准予引渡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上的个人——引渡。A错,B正确,依《引渡法》第8条的规定,依中国法或请求国法,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中国应当拒绝引渡。C错,依该法第9条的规定,健康原因属于“可以”拒绝引渡的原因,不是“应当”。D错,依该法第7条的规定,双重犯罪原则是中国准予引渡的条件之一。
2.
比例原则是侦查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下列法条中,哪一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比例原则?( )
  • A.《刑事诉讼法》第113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 B.《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 C.《刑事诉讼法》第52条第3款: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 D.《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侦查的基本原则。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对抗最严重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侦查权的行使可能涉及对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对抗比其他领域更为尖锐。基于侦查阶段的这一特性,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了比例原则,将侦查权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设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A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客观全面原则,B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遵守法制原则.C项体现的是侦查中的保守秘密原则。
3.
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甲、乙、丙三国都是一项多边条约的缔约国。如果甲国对该条约的某项条款提出了保留,乙、丙均未提出保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 A.如乙国接受该保留,则甲、乙两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条约规定
  • B.即使丙国反对该保留,在甲、丙两国之间也应适用保留后的条约规定
  • C.乙、丙之间也应适用保留后的条约规定
  • D.如乙国反对保留,而丙国接受保留,则乙、丙之间该条约整体不再适用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条约法——条约的保留。条约保留的法律效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2)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3)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按照原来条约的规定。A正确。
4.
有关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说法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绝对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B.“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说明了权利和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 C.权利和义务从产生开始就是相对一致的
  • D.在民主法治社会,义务是第一性的,权利是第二性的

参考答案B

解析考查法律的权利和义务。A选项错误,绝对权利和义务是对应不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对世性。C选项错误,从产生和发展来看,权利和义务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D选项错误,在等级特权社会,法律制度往往强调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在民主法治社会,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5.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属于地方国家机关。下列有关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 A.地方各级人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1/10以上代表的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 B.县级以上人大代表15名以上,乡镇人大代表10名以上联名,可以向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 C.地方各级国家机关负责任的产生一般由人大主席团或代表依照法律规定联合提名
  • D.县级以上人大开会期间,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1/5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地方各级人大会议制度。A选项错误,地方各级人大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1/5以上代表的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大会议。B选项错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10名以上,乡镇人大代表5名以上联名,可以向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D选项错误,县级以上人大开会期间,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6.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立案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立案监督的主体是:( )
  • A.检察机关
  • B.人民法院
  • C.公安机关
  • D.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是指对立案程序是否合法所实行的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立案实行的法律监督:广义的立案监督还包括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立案进行的监督。故选A项。
7.
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印制新年贺卡,两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了贺卡的形式、图案、材质等。后甲公司将购买材质的任务交由丙公司完成,但丙公司购买来的材质并不符合甲、乙公司的约定。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应自己完成定做工作,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将购买材质部分交丙公司完成
  • B.甲公司应就丙公司完成的情况承担违约责任
  • C.丙公司应就其完成购买材质的部分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D.甲公司经乙公司同意后可以将购买材质部分交丙公司完成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54条的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并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对定作人负责,故B选项正确.ACD均错误。
8.
下列关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
  • A.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 B.人民法院采用罚款或拘留措施的,应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并应当制作《罚款决定书》或《拘留决定书》
  • C.对拘留、罚款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执行
  • D.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C项错误,说法与法律规定不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4条的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本题C项当选。
9.
张某今年25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张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是:( )
  • A.张某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表姨父
  • B.正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张某的大学好友刘某
  • C.张某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哥哥
  • D.张某的工友介绍的某外资公司的法律顾问,美国人汤姆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故B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3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本院的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上四类只有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才可以准许其担任辩护人。故A项、D项错误.C项正确。
10.
某气雾剂公司生产的卡式炉燃气罐属于不合格产品。某厨房配套设备用具厂生产的卡式炉的质量存在缺陷,甲在使用时发生爆炸,其女儿脸部大部分受伤并且留下疤痕。法院查明,上述缺陷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在诉讼中,甲要求被告赔偿其女儿的精神损失费。被告均承认自己有错,但是均不认为其应当对精神损害赔偿承担责任,理由是法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法律确实没有规定)。法官在判决中却支持了甲的请求,法官对此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的原则和司法实践掌握的标准,实际损失除物质方面外,也包括精神损失即实际存在的无形的精神压力与痛苦。原告在事故发生时尚未成年,烧伤造成的片状疤痕对其容貌产生了明显影响,严重地妨碍了她的学习、生活和健康,除肉体痛苦外,无可置疑地给其精神造成了伴随终身的遗憾与伤痛,必须给予抚慰与补偿。”法官在这个案件中,使用了下面哪一个或哪些推理方法?( )
  • A.归纳推理
  • B.辩证推理
  • C.演绎推理
  • D.模拟推理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中,法官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了价值评价,所以为辩证推理。而归纳和演绎推理则是形式推理。
1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李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李某因犯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对李某决定适用监外执行
  • B.张某被判有期徒刑11年,在交付执行后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 C.郑某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逃脱,逃脱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 D.赵某在监外执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由此可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第257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由此C选项正确。第258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因此D选项正确。
12.
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的有:( )
  • A.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而是委托书记员对证人证言进行记录并转交给刘某
  • B.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 C.法官刘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单位要召开会议,就暂时停止了庭审
  • D.在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中,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就不允许辩护律师出庭,只需提交辩护意见就可以了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合称,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应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A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直接原则;C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集中审理原则;D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言词原则。
13.
关于“战时”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是战时
  • B.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执行戒严任务是战时
  • C.部队处置暴力事件时是战时
  • D.遭敌突然袭击时是战时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战时”的理解。参见《刑法》第451条关于战时的界定的规定,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14.
法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下列哪一个选项没有正确表述二者的关系?( )
  • A.法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如果在分权型权力结构中,法的被需要还只是作为人治这种权力运行方式的点缀或辅助,则在集权型权力结构中,权力的配置和行使皆须以法为依据
  • B.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主导地位,因而总体上法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
  • C.法对于国家机构、政治组织、利益集团等政治角色行为和活动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控制,表明法对重要政治角色行为控制、调整的必然和必要
  • D.政治运行的规范化,政治发展中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政治体系的完善化,离开法的运作都无从谈起

参考答案A

解析法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如果在集权型权力结构中,法的被需要还只是作为人治这种权力运行方式的点缀或辅助,而在分权型权力结构中,权力的配置和行使皆须以法为依据。
15.
甲是一个体户,因经营不善,欠贷款1000元,病逝后,留下一些杂货和一间住房,价值约500元。甲有一个儿子乙。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 A.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元,不承担偿还贷款1000元的义务
  • B.乙可以放弃继承权,仍应承担偿还贷款1000元的义务
  • C.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元,但应偿还贷款500元
  • D.乙应当继承甲的遗产500元,需偿还贷款1000元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也可以放弃继承。如果放弃继承.可不承担遗产债务;如果接受继承,则应当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遗产债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6.
关于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招摇撞骗罪只能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罪的诈骗方式是各种各样的
  • B.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骗取的只能是财物
  • C.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是法条竞合,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 D.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侵犯的法益差异很大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招摇撞骗罪是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包括财产在内的各种利益,不仅仅限于财物。
17.
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关于立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法律议案又叫法律草案
  • B.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权力
  • C.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
  • D.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

参考答案A

解析A选项错误,法律议案不同于法律草案,前者内容一般比较原则、概括,后者比较具体完整。
18.
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甲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法院。乙法院认为本案真正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丙法院,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丙法院
  • B.移送管辖移送的只是案件,不包括案件的管辖权
  • C.管辖权转移的不仅是案件,还包括案件的管辖权
  • D.管辖权转移只会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参考答案A

解析考查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A项错误。
19.
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小学六年级的王某擅自使用父母的信用卡在某直播平台上打赏主播礼物共计5万元,王某的父母起诉直播平台,要求法院认定合同不成立并退还礼物价款,该诉为给付之诉。
  • B.13岁的赵某,未得到其父母的同意花10000元买了一件皮夹克,赵父认为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于是向法院起诉撤销赵某与商场的买卖合同,这是确认之诉
  • C.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不是确认之诉
  • D.甲起诉乙,要求乙不得继续散播损害自己名誉的不实言论,这是给付之诉

参考答案B

解析考查诉的类型。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A选项中是要求返还价款,带有给付内容,应为给付之诉,所以正确;关于B项,因为赵父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单方面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应属于变更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给付之诉的请求既可以是要求被告进行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要求被告消极的不作为。C、D选项正是给付之诉。根据题干要求,B项当选。
20.
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 B.蒋某和某医院医疗纠纷一案涉及个人隐私,应当不公开审理
  • C.在某一诉讼中,两国企之间的纠纷涉及国家秘密,经当事人申请之后,可以不公开审理
  • D.两公司的专利侵权案件涉及商业秘密,可以不公开审理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的例外分为法定不公开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法定不公开包括的案件主要有:(1)涉及国家秘密;(2)涉及个人隐私;(3)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申请不公开包括的案件主要有:(1)离婚案件;(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因此,C选项中为离婚案件,为申请不公开案件,并非法定不公开案件,“应当”的表述错误,因此C当选。
21.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法院不可以再提起再审
  • B.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检察院不可以提起抗诉,法院必须立案再审
  • C.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当事人原则上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当事人因有新的证据而申请再审的,可自知道新证据存在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D.当事人发现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再审提起的法定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和第208条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发动再审程序不受时间限制,故A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可知C正确.D错误。
22.
言论自由是公民监督和制约公权力的重要手段。现代法治国家,往往以言论自由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杆,但是言论自由也有其界限。下列哪一行为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 )
  • A.揭发某国家机关领导包养情妇,将掌握的证据刊登在报纸上
  • B.在电视购物节目中,商家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公开制作秘方
  • C.军队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向记者透露我国核弹头储备的数量
  • D.某学者在报纸上公开批评他人作品,言辞激烈,极尽嘲讽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揭发国家机关领导的生活作风问题,属于监督公权力的范畴。而在电视节目中公布自己的商业秘密,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批评他人的作品,没有针对他人的人身进行攻击,不属于侮辱诽谤。核弹头储备属于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
23.
关于法的特征,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 A.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 B.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 C.法律职业者特殊时候可以变通法律程序以求解决问题
  • D.违反法律程序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法的特征。C选项错误,法律职业者必须在程序范围内思考、处理和解决问题。
24.
将面粉误作毒品进行贩卖的,按照司法解释,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
  • A.构成贩卖毒品罪既遂
  • B.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
  • C.构成诈骗罪
  • D.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认定。对于故意贩卖假毒品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把假毒品误作真毒品进行走私、贩卖、运输的,应以本罪(未遂)处罚。
25.
下列说法中,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 A.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B.人民法院在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转入普通程序
  • C.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审判委员会批准。但审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案件除外
  • D.特别程序仅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参考答案A

解析考查特别程序的一般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故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故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故D错误。
26.
2017年10月,公司A与工厂B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工厂B于2017年12月份供应原油10吨,未约定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到了临近时,双方都发现对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有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 )。
  • A.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
  • B.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主要条款无效
  • C.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D.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总则》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本题应选C
27.
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对乙进行搜身,结果发现误会。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将此事对外透露。于是,乙以侵权为由将该商场告上法庭,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商场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 B.甲商场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身体权
  • C.甲商场的行为并未侵犯乙的人格权,因此乙无权请求甲商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 D.乙有权以人格尊严、人格自由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商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C

解析因搜身事件无第三人知晓,甲商场的行为并未侵犯乙的名誉权。故选项A错误。身体权是指自然人维持身体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甲商场强行搜身并未侵犯乙的身体权,故选项B错误。甲商场怀疑乙偷窃,并强行搜身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因此,乙有权要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故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28.
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了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
  • A.裁定驳回起诉
  • B.裁定不予受理
  • C.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本院具有管辖权
  • 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的选定。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因为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约定不明确,因此该仲裁协议无效,本题中管辖权依然归法院享有。
29.
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
  • A.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 B.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时,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可以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 C.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 D.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参考答案B

解析考查依法行政。行政行为除了守法之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原则。
30.
甲向乙借款,丙为甲担保并与乙约定将丙的一辆汽车抵押于乙,丙仅将车辆登记证交给乙,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开车出现交通事故,该车被损坏而送至丁处修理,因无力支付修理费而被丁扣留。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 A.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 B.无论能否办理抵押登记,丁有权优先行使留置权
  • C.假设已办理抵押登记,依据登记物权优于非登记物权,乙有权优先行使抵押权
  • D.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物权变动、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冲突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5条以及《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丙、乙约定以丙的车辆进行抵押,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发生法律效力,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只是乙的抵押权未设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对此,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此选项A正确。依据《物权法》第239条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故B项正确.C项错误。从上述分析可知,乙的抵押权未设立,乙无权要求丙承担物权法上的担保责任。但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抵押合同的担保义务。双方约定以车辆做物的担保,而非以丙的信用做人的担保,故选项D正确。
31.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
  • A.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做的调整方案
  • B.决定特赦
  • C.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宣布全国进入战争状态
  • D.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进入战争状态有决定权,但需要国家主席进行宣布,对于国家主席和常委会职权的衔接,要特别注意。
32.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立案的问题。抢劫案属于需要立案侦查才能查明的公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33.
黄某为某市看守所所长。该所在押犯张某因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一审被宣判死刑后,黄某安排干警李某给张某带上该所的自制械具,该械具不符合法律规定,张某戴上后,双手经常能从中脱出。一日,张某按照事先越狱行凶预谋持械具将同监舍在押犯曾某等4人打死,在实施越狱时被值班武警发现并制服。关于黄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徇私枉法罪
  • B.玩忽职守罪
  • C.过失致人死亡罪
  •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玩忽职守罪。
34.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在答辩期满之前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则关于本案的调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由于本案尚未正式进入开庭审理,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
  • B.由于本案尚未正式进入开庭审理,即使作出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如果不服的,还可以就此侵权纠纷再次起诉
  • C.法院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日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且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 D.如果法院在此种情况下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其仍然不属于法院的结案方式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答辩期满前的调解。根据《调解规定》第6条的规定,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日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35.
甲市仲裁委员会对赵某和王某之间的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作出裁决。裁决作出后,赵某对该仲裁裁决不服,欲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赵某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由仲裁委员会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B.赵某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 C.赵某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律规定的撤销事由
  • D.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59条、第60条的规定,BCD项正确。
36.
甲公司盗取了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以自己的名义转让给了不知情的丙公司,丙公司按照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乙公司发现后,采取的如下救济措施中,哪个不予以支持?( )
  • A.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 B.要求丙公司支付使用费
  • C.要求丙公司停止侵害
  • D.要求甲公司停止侵害

参考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32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本题中,甲公司盗取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将其转让给丙公司,其技术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公司作为不知情的善意受让人依法有权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故C选项不予支持,B选项予以支持。甲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他人技术秘密,故权利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A、D选项应予以支持。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37.
陈某是一名网络黑客,其经常非法侵入腾飞网络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非法进行修改、删除和干扰,同时盗窃腾飞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在网络游戏中肆意挥霍。这些行为都导致腾飞网络系统经常不能正常运行,给腾飞网络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陈某的定罪处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陈某只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B.陈某利用计算机实施盗窃罪,仍然只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C.陈某既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也构成盗窃罪,但应从一重罪处罚
  • D.陈某既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也构成盗窃罪,对于二者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盗窃罪的具体适用。《刑法》第287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罚。
38.
下列有关法的权利义务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 A.权利和义务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我国的法律是义务本位
  • B.在民主法治社会,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并不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 D.在民主法治社会,设定义务的目的是保障权利的实现

参考答案D

解析考查权利义务关系。A选项错误,我国是以权利为本位。B选项错误,在民主法治社会,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享有权利,选项表述颠倒。C选项错误,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39.
甲带着自己饲养的藏獒在城市居民小区散步,乙和幼子丙在路上遇到甲,丙拿手中的香肠喂藏獒,结果被咬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应该承担责任
  • B.乙没尽到监护责任,可以减免甲的责任
  • C.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责任
  • D.甲要承担的是过错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侵权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0条的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如藏獒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的是绝对无过错责任。不能认为小孩的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要求减轻或免除饲养人、管理人的责任,此处应排除过失相抵的适用,饲养人、管理人要承担的是绝对无过错责任。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
40.
某乙本欲通过银行转账5000元给某丙,却误转给某甲。甲以这5000元炒股,获利2000元。一个月以后,某乙发现了错误转账的事实,要求某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 A.甲无须返还,因系某乙自身失误所致
  • B.甲应返还某乙错转的5000元
  • C.甲应返还某乙错转的5000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 D.甲应返还某乙多付的5000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2000元收益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不当得利的问题。依据《民通意见》第131条的规定,返还的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本题中,银行损失利益1万元及1个月的利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41.
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知识产权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本案的鉴定意见产生争议,则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
  • B.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所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 C.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鉴定意见
  • D.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有权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参考答案BCD

解析考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民诉解释》第12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故A项正确,B、C项错误:《民诉解释》第123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故D项错误。
42.
关于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法律的规定,既符合特别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又符合普通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适用特别法的规定,此项原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 B.与军人配偶结婚的行为,既符合破坏军婚罪,又符合重婚罪时,适用破坏军婚罪,此处的法理基础是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
  • C.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同一部法律中的不同条款时,总是适用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
  • D.重法优干轻法不是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参考答案AB

解析在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律条文的犯罪构成时,需要解决法条竞合的适用问题,其基本原则是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以及重法优于轻法。大多情况下,特别条款应当优于普通条款,但若特别条款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普通条款的法定刑时,基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有可能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故CD项错误。
43.
对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伪造、变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伪造、变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 B.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 C.以秘密手段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 D.毁灭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毁灭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犯罪的认定。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而非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B选项不正确。D选项,没有毁灭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这一罪名。
44.
甲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已经执行了10年有期徒刑,狱警认为其已经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甲的处理,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 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
  • 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
  • C.可以假释,但不能减刑
  • D.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参考答案ACD

解析《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甲犯有投放危险物质罪,根据上述规定,只可减刑不能假释。所以,AC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符合试题要求。
45.
下列行为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
  • 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 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
  • 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
  • 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参考《刑法》第17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八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D项属于八种罪中的贩卖毒品和强奸。同时,这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因此AB项应负刑事责任。
46.
下列关于保全和先予执行中担保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某案中,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其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 B.A商业银行是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在其起诉郭某偿还贷款纠纷一案中,A商业银行申请保全的,法院必须责令其提供担保
  • C.申某因生意周转不灵,向好友周某借款并将自身的房屋抵押给周某。后申某由于经营方针有误损失惨重,被生意伙伴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欠款。若张某在诉讼中申请保全申某的房屋,则该房屋在诉讼中应当由法院保管
  • D.经某与冯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经某欲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在起诉前,经某发现冯某欲损毁证明其侵权的关键证据并伺机转移财产,则经某可以同时申请证据保全和诉前保全,且只需提供一份担保

参考答案BCD

解析A项正确,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9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B项错误,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9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54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和第101条第1款的规定,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诉前财产、行为保全的.均应提供担保,同时申请的,两类保全的担保并不能合二为一。本题B、C、D项当选。
47.
在二审与再审中关于保全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予以续保.可以自行实施或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继续实施
  • B.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财产采取新的保全措施,可以自行实施或委托原审人民法院实施
  • C.再审审查期间,债务人申请保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D.再审审理期间,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查二审、再审中保全措施的衔接和实施。根据《民诉解释》第16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故AB项正确。根据《财产保全规定》第19条的规定,再审审查期间,债务人申请保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的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再审审理期间,原生效法律文书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CD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BCD。
48.
小刚是一名17岁的职业高中学生,在2013年10月5日国庆节放假期间,他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3部。在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
  • A.小刚盗窃的事实
  • B.小刚的年龄
  • C.201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 D.小刚犯罪后的表现

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对象,是指在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对其加以证明的问题。学习证明对象理论需要掌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哪些是需要在刑事诉讼中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问题;二是哪些是免证事项。第一个方面的问题一般教材均作了介绍,即证明对象既包括实体上的事实(如和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也包括程序上的事实。实体事实主要是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具体有:犯罪事实是否发生,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危害后果,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主观罪过等,是否具有法定或者酌定的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以及行为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本题中,显然A、B、D三个选项都属于证明对象的范围。第二个方面的问题是要掌握免证事项的范围,其范围如下:众所周知的事项、预决事项和推定事项。这些免证事项,往往会成为这类考试题目中设置的干扰项。本题的C项“201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就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免证事项,故不属于证明对象的范围。
49.
关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本罪具有窃取文物的目的
  • B.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窃取文物的,以本罪与盗窃罪并罚
  • C.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即构成本罪的既遂,至于是否窃取了文物,并不影响成立本罪的既遂
  • D.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过程中,又损毁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应当以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并罚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认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窃取文物的,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论处,B选项错误。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过程中,又损毁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应当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处罚,D选项错误。
50.
熊某为某运输公司的货车驾驶员。在一次运输过程中,熊某从其驾驶的货车内取出一箱品名为“纪念品”的货物,从该封存箱内窃得30枚梅花鼠年纪念金币(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后在运输公司的一再追问下,熊某将窃得的纪念金币退还给该公司。对熊某行为的评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熊某在运输途中利用其运输、保管货物的职务便利窃取货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 B.熊某以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纪念金币,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 C.熊某受运输公司委托具体负责该批货物,其在运输途中取得了对该批货物的控制权
  • D.该批纪念金币不是运输公司的财物,故熊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对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涉案财物为该运输公司运输、保管的财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认定为该公司财物。熊某作为运输公司的货车司机不仅负有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的职责,同时对该货物也负有直接保管的义务。因此熊某在运输途中利用其运输、保管货物的职务便利窃取货物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51.
甲乙签订了一份鲢鱼买卖合同,由渔农甲向乙超市提供鲢鱼用以销售。但在甲乙交货前一夜,一场山洪冲毁了甲的鱼塘,致使鲢鱼游到河中,甲无法按期交货。甲在打击之下并未通知乙解除合同,但乙超市店长得知此事后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享有合同解除权,乙不享有合同解除权
  • B.甲享有合同解除权,乙也享有合同解除权
  • C.甲、乙遭受的损失,由他们平均分摊
  • D.甲、乙遭受的损失,由他们各自承担

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涉及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情况下解除权归属及损失分担问题。(1)在不可抗力发生后,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不仅不可抗力的遭受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相对方也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2)虽然发生了不可抗力,但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不可抗力的遭受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权;(3)因不可抗力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因此而引起的损失由损失方自担,而不是由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承担,也不是由双方合理分担或平均分担,也就是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合同解除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并用。故正确选项为BD
52.
甲、乙、丙共有一块玉石,根据约定,三人对该玉石的份额分别是3:3:4。现甲打算转让自己的份额,丁知道后打算以直接支付20万元的价款买下该份额。对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 A.甲转让给丁的行为属于对外转让,因此甲丁转让其共有份额,须征得乙、丙同意
  • B.若乙以20万元分期支付的方式要求购买甲的份额,则甲应当将份额出售给乙
  • C.若丙以立即支付20万元的方式要求购买甲的份额,但甲需要向丙借款,则甲应当将该份额出售给丙
  • D.若甲在乙、丙之间选择一人转让其份额,则另一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时的优先购买权问题。《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该条规定的是其他的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不需要经过其他按份共有人的同意。因此,A项错误。《物权法解释(一)》第10条,《物权法》第101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所以,乙提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B项错误。同样地,丙要求甲提供借款的行为也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故C项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只限于向外部第三人转让的情形,故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CD
53.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
  • A.郑某
  • B.王某
  • C.郑某的父母
  •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入。《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54.
关于罪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在适用选择性罪名定罪时,如行为人实施了该罪名能够包含的若干个行为或者行为指向若干个对象的,只定一罪
  • B.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行为是选择的,对象是单一的
  • C.拐卖妇女、儿童罪,行为是单一的,对象是选择的
  • D.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行为和对象均是选择的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选择性罪名。A选项为学理上对选择性罪名的定义,BCD描述了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选择性罪名的三种情况。
55.
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间属于法定期间
  • B.人民法院限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间内提供证据,该期间属于指定期间
  • C.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该期间属于相对不可变期间
  • D.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该期间属于不变期间

参考答案AB

解析考查期间的分类。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时遇到的具体情况和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间,可知AB项正确。不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此期间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变更,为绝对不变期间,故C项错误。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为可变期间,故D项错误。
56.
对于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院的职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检察院的抗诉必然会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
  • B.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应当直接作出不予提出抗诉的决定
  • C.检察院有权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并决定是否提出抗诉
  • D.检察院因履行监督职责,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查检察机关在审判监督程序中的职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的规定可知A项正确;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D项正确。
57.
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 A.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B.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取证致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C.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D.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定罪。参见《刑法》第238条对非法拘禁罪之规定、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的规定以及第292条对聚众
58.
沈某由会计学校安排至某银行支行实习。沈某在柜面办理客户储蓄业务时,从客户陈某的取款单上记录下其借记卡卡号及余额,再从该银行电脑中查得该卡的客户号。次日,沈某前往该银行的其他支行,冒用陈某的身份在该银行存款单上填写客户号,办理了活期存折,然后通过电话银行将陈某借记卡内的人民币1.9万元划入活期存折内,再提款占为已有。对沈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本案中,沈某只是银行的实习生,不具备单位侵占罪的主体资格
  • B.沈某经授权独立从事储蓄业务,已经具备了该单位工作人员的同等资质,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
  • C.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 D.沈某只构成普通的侵占罪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沈某虽然是实习生,但经银行授权从事银行储蓄柜面业务便可独立办理客户的有关储蓄业务。沈某通过专用的电脑网络查询客户资料,利用凭借客户号即可开立新账户的规定,通过电话银行委托将被害人的欠款划入开立的新账户内,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9.
甲电力公司管理的一台变压器位于路旁20米处,为防止他人接近,电力公司建造围墙将变压器围起,仅留一道小门供检修人员出入,门上挂有“高压危险”的标志,平时用锁将小门锁住。钥匙由检修工人林某持有。一日林某因将钥匙丢失,只能撬开锁进入检修,离开时见天色已晚,又急着去朋友家喝酒.于是匆匆把门带上就走了。谁知次日一早附近小区的赵某带自己12岁的小孩乙晨练,不留心乙进入围墙内玩耍,被电流击中。经抢救后双臂截肢。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甲电力公司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B.乙的损失由甲电力公司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其余由其父母承担
  • C.电力公司的高压电致人损害,实行过错推定责任
  • D.乙的父母对乙的损害有过错

参考答案ABC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本题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应由甲电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赵某作为乙的父母,带小孩晨练,小孩活动属于正常。在此情况下,不应认为父母有过失。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60.
依法律规定,下列不可以为保证人的是:( )
  • A.某县立医院
  • B.某市财政局
  • C.消费者保护协会
  • D.有公司书面授权的某公司上海分公司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保证人资格问题。《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担保法》第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1.
甲诉乙侵犯健康权纠纷一案在法庭辩论即将终结前,下列哪些情况的发生耵以合并审理?( )
  • A.甲增加诉讼请求,除造成的住院费与医疗费外,另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B.乙提起反诉,要求甲赔偿在纠纷过程中抓伤自己的医疗费
  • C.第三人丙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 D.甲基于与乙之间存在的另一买卖合同关系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参考答案ABC

解析考查诉的合并。《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故ABC项正确。反诉是指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其中本诉与反诉具有牵连关系是提出反诉的重要特征。D选项中,合同履行与侵权纠纷属于不同的诉讼标的,不满足反诉牵连性的要求,因此不能合并审理,D错误。
62.
下列行为中,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是:( )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 B.国家机关工作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放纵生产、销售假药
  • C.国家机关工作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对2个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 D.国家机关工作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放纵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具体适用。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本罪与其他犯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时,应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认定成立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C项成立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3.
关于法与政策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 A.法与政策是完全对立的关系
  • B.政策可能转化为法律
  • C.法律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严格的修改程序
  • D.党的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

参考答案BCD

解析A选项错误,法与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64.
关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如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 B.单位不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
  • C.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
  • D.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采供血液管理秩序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详见《刑法》第333条。强迫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65.
关于挪用特定款物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七种特定款物
  • B.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并非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而是必须情节严重
  • C.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的特征主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改变特定款物的既定用途,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以及不是归个人使用
  • D.党政组织中多人参加作决定挪用特定款物,每一个参与者都应认定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挪用特定款物罪。参见《刑法》第273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66.
一名在北京朝阳区某大学留学的非洲某国留学生在北京市海淀区的某商场内购物与另一住所地在北京市大兴区的中国籍顾客发生冲突,殴打了该中国顾客。现该顾客欲提起民事诉讼,主张6000元损害赔偿。本案中关于管辖的判断正确的是:( )
  • A.本案虽然属于涉外案件,但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 B.原告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 C.原告可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 D.原告可以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涉外案件的管辖。首先,涉外案件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三者之一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其次是级别管辖问题。根据《民诉解释》第1条,《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本案虽然涉及外国人,但因为案件的标的较小,影响不大,因此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项的规定,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9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而本案是一个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第四编并没有明确的特别规定,因此适用我国一般侵权行为管辖的规定,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的被告是外国人,其住所地应当是在北京市居住的地方。因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朝阳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67.
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甲的财产的过程中,甲暴力抗拒,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决定对甲予以拘留的强制措施,甲对拘留的决定不服。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甲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B.甲向法院申请复议后,法院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
  • C.法院经过复议如果认为拘留措施不当的,应当直接撤销或者变更法院已经作出的拘留决定
  • D.法院对甲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甲的家属

参考答案ABC

解析考查对强制措施的复议。根据《民诉解释》第185条的规定,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故A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86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者变更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故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因此D项正确。
68.
张博和张磊因为分割父母遗产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本案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审结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审理期限
  • B.本案由陪审员和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 C.张博在诉讼过程中对张磊的部分诉讼请求明确表示了承认,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部分进行了适当简化
  • D.张博和张磊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法院当即进行了开庭审理

参考答案ACD

解析考查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1款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0条的规定,简易程序适用独任制,不能由合议庭合议审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70条第2项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因此C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66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故D项正确。
69.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执行程序不绝对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
  • B.审判程序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执行程序实现权利义务关系
  • C.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地要经过执行程序
  • D.执行程序所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审判程序只是时间上处于执行程序之前,但并无前提、基础之关系。执行程序并不绝对地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也不必然是审判程序的继续。例如,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人民法院适用执行程序执行。执行程序是依靠强制力实现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审判程序系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经人民法院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非都具有可执行内容,即使具有可执行内容,当事入主动履行完毕,也可不进入执行程序。综上ABCD均正确。
70.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甲砍伤乙小臂,乙用木棒击中甲头部,致甲死亡。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属于紧急避险
  • B.属于正当防卫
  • C.属于防卫过当
  • D.属于故意杀人

参考答案ABC

解析正当防卫只能发生在单方的犯罪过程中,是被害人针对犯罪进行的防卫行为。在双方互相的伤害、聚众斗殴中是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的。两方都算犯罪,各自定罪。两人都是聚众斗殴,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
71.
甲欲与其妻乙离婚,乙不同意,某日,甲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乙,因久等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甲打消杀乙念头,将菜倒掉。关于甲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成立犯罪预备
  • B.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 C.已经投毒,成立犯罪未遂
  • D.已经着手,成立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案中甲已将毒药拌入菜中,因此不再是犯意表示,而是进入了犯罪预备阶段。因为饭菜还在甲的控制之下,是否端给乙吃还不一定,未对乙的生命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所以属于犯罪预备,而不属于“着手”的实行行为。此时,因为久等其妻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而停止犯罪,是主动停止,故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72.
2014年10月9日,某甲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5年,刑期至2024年9月2日。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 A.2019年10月8日之前,某甲丧失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 B.2019年10月8日之前,某甲丧失了进行学术研究的自由
  • C.2019年10月8日之前,某甲不得在国内外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 D.2019年10月8日之前,甲某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参考答案AC

解析考查政治权利所包含的内容。
73.
杜某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根据《仲裁法解释》,认为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 A.仲裁庭人员组成违法或仲裁员有徇私舞弊等违反程序要求的行为可以重新仲裁。这是因为上述错误可以通过重新仲裁的方式给予补救,应当允许仲裁庭自我弥补程序中的缺陷
  • B.仲裁庭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仲裁
  • C.人民法院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申请撤销程序终结
  • D.当事人对重新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得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重新仲裁。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A项错误。因为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仲裁员本身就是由当事人直接选定或委托指定的,体现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故重新仲裁无须另行组成仲裁庭,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2条,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3条,D项错误。
74.
甲为某医疗机构,其未经患者乙的同意,将患者的照片和经合成的图片分别标以“治疗前”“治疗后”放在网络上作商业宣传配图,使得乙的正常生活受到巨大的影响。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甲医疗机构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 B.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C.乙可以请求甲医疗机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 D.法院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主要考虑甲医疗机构因此获得的利益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人身权益,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对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已经严重影响肖像权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肖像权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被侵权人患者乙有权要求甲医疗机构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果侵权人对肖像权人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还可以要求经济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本身具有无形性和个体差异性,很难以单一的标准直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因此,应综合侵权人的过错、侵害的手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侵权人的获利水平等多种因素考量。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
75.
关于卖淫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构成传播性病罪不要求实际上已经造成他人染上性病的结果
  • B.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传播性病罪的主体
  • C.以营利为目的,采用招募、容留等方法,控制他人从事同性卖淫活动的,应以组织卖淫罪论处
  • D.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卖淫信息,很多人通过该卖淫信息而前往嫖娼的,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卖淫犯罪中具体罪名的具体适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成立传播性病罪,并不要求实际上已经造成他人染上性病这一结果的发生。本罪主体不限,中国人、外国人均可。组织卖淫罪包括组织同性卖淫。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发布卖淫信息,可能成立组织卖罪的帮助犯。
76.
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是:( )
  • A.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 B.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对他人造成伤害
  • C.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
  • D.监狱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的

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的具体适用。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BCD均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77.
甲工厂的污水一直被排放在乙蓄水池,后丙在对乙蓄水池周围土地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因施工方法错误而使乙蓄水池被破坏,乙蓄水池的污水因此流进丁开发的人工湿地,造成湿地的环境被严重破坏。丁欲就此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倘若丁仅起诉甲工厂,则以甲工厂为单独被告
  • B.倘若丁仅起诉丙,则以丙为单独被告
  • C.倘若丁分别起诉甲工厂和丙,则以甲工厂和丙为共同被告
  • D.倘若丁仅起诉丙,则应以被告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ABC

解析考查环境侵权诉讼的当事人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环境侵权法律解释》)第5条第1款规定: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8条规定分别或者同时起诉污染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ABC项正确。
78.
林某在没有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指使他人购得中华等品牌卷烟1920条,并且将其中180条卷烟以人民币2万余元的价格出售给方某、邵某等人,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林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 B.林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 C.林某未取得经营资格就买卖卷烟,欺骗了客户,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 D.非法经营罪需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才构成罪名

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225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非法经营不以情节严重为要件。没有资格就经营,扰乱的是市场秩序,不一定会造成对客户的欺骗。据此CD项错误,不应当选。
79.
细心照顾患病丈夫张某10年的妻子李某,因实在忍受不了脾气暴躁的张某的长期虐待,在一次张某拿着榔头追打她的过程中,从张某手里夺过榔头将其活活打死,随后投案自首。当地乡邻闻讯后联名请求司法机关对李某从轻处理。最后法院根据事实和违法情节综合考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对此案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法的适用过程没有排除道德判断
  • B.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的标准并不相同
  • C.该案例反映出我国刑事法律并不符合中国基层社会状况,亟待完善
  • D.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是有所重合的

参考答案ABD

解析考查法与道德的关系。
80.
政体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国体则是指国家权力的阶级内容。因此,政体与国体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关于政体与国体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政体从属于国体,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适应
  • B.国体从属于政体,有什么样的政体就有什么样的与之相适应的国体
  • C.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
  • D.国体对政体具有反作用

参考答案AC

解析考查国家性质。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而政体指的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形式。国体指国家权力的阶级内容,政体指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因此,二者之间是一种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政体从属于国体,一般而言,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的与之相适应的政体。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只有借助于政体,国体才能外化出来,统治阶级才能将自己的意志形成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因此.AC项为正确选项。B项和D项颠倒了国体与政体之间的关系。
81.
丙国由甲乙两国合并而成,原乙国总统以个人名义从丁国某商业银行借款,用于合并前的一次救灾。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某地方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相关国家未就两国合并后所涉债务达成过协议,关于上述未还债务及条约的继承。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国某地方对丁国政府的债务属于地方债
  • B.乙国总统对丁国商业银行所负之债是用于救灾的,应在国家继承之列
  • C.甲国某地方对丁国政府的债务应由丙国继承
  • D.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参考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继承。A对,C错,甲国某地方对丁国政府的债务属于地方债,不属丙国继承债务的范围。B错,乙国总统个人对丁国商业银行所负之债不论目的、用途何在都不在国家继承之列。D正确,国家债务继承的范围包括国债和地方化债务。
82.
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2万元钱。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后丙因生产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甲诉至法院。本案中哪些法律关系有效?( )
  • A.甲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 B.乙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
  • C.乙与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
  • D.丁与乙、丙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对法律关系的理解问题。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其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显成立。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钱存入银行,银行与存钱人之间的合同形式为存折,存折上的名义为甲,故甲应为合同当事人,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成立。故B项错误。乙将钱借给丙,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银行是认存折不认人,谁拥有存折并知其密码,银行就将存折上的钱交付给谁。丙从乙手中取得存折,其完全有理由认为乙对该存折享有处分权,故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关系应为有效。因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丁为其进行担保,故该担保合同有效。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83.
甲因积怨将乙打成重伤,致乙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哪些人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 )
  • A.乙的母亲
  • B.乙的祖父
  • C.乙本人
  • D.乙的好友丙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5)项规定,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6)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A项,本案为公诉案件,乙的母亲是乙的近亲属,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故正确。B项,乙的祖父不是近亲属,无权委托,故B项错误。C项,乙本人当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故C项正确。D项,乙的好友丙无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故D项错误。
84.
甲乙两国是邻国,甲国是沿海国,乙国是内陆国,两国之间有一条界河。依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构成现代国际法中合法的领土添附?( )
  • A.甲国在甲乙两国之间的界河中进行人工填河使领土扩展
  • B.甲国的一河流由于泥沙较多,每年给其河口增加了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 C.乙国在公海中通过人工建设而成的人工岛屿
  • D.甲国在沿海进行围海造田工程

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领土——领土取得的方式。添附是指由于自然形成或人造的新土地出现而使国家领土增加,包括河口三角洲、涨滩等自然添附,也包括围海造田等人工添附。A错误,人工添附不能损害他国的利益。因此,界河上不能进行人工填河使领土扩展。BD属于添附。C属于设施,并不是添附,人工岛屿也没有领土地位。
85.
独任制一般不适用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
  • A.自诉案件
  • B.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 C.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 D.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审案件

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的组成。《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86.
甲因盗窃网易公司游戏《大话西游Ⅱ》中价值4000多元的网络游戏“装备”,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决构成盗窃罪。法官在判决书中认为,网络游戏中的游戏“装备”尽管属于虚拟财产,但却是游戏者投入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后获取的劳动成果。而且该劳动成果可通过售卖的形式来换取显示生活中的货币,具备了商品的一般属性,属于《刑法》第264条规定的“财物”,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
  • A.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条文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要将法律条文适用到具体的案件事实,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 B.法官在此对法律条文进行了扩张解释
  • C.借助于法律解释可以在不修改法律的前提下使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
  • D.科技进步会对法律发展产生影响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查法律解释、法律与科技。该题的4个选项都是正确的。选项A叙述的是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这是正确的。法官在本案中对“财物”这个概念的外延进行了扩张,属于扩张解释,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C、D本身的表述都是正确的,也是从此案中能够直接推导出来的,因此是正确的。
87.
下列关于宪法功能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 A.宪法具有保障人权和基本制度的功能
  • B.宪法具有协调不同主体间利益的功能
  • C.宪法具有限制权力的功能
  • D.宪法具有确认国家价值目标的功能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查宪法的功能。宪法具有确认、保障、限制和协调的功能。
88.
关于法院按照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判决,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 A.是可以撤销的判决
  • B.也可称作无效判决
  • C.是可以上诉的判决
  • D.是可以再审的判决

参考答案BCD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61条第1款,可知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法院按照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判决是根据当事人申请作出的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该判决的目的是除去被催告的票据等纸面上的权利,但就该判决本身而言,其是有效判决,而非无效判决,所以B项正确,公示催告程序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诉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对除权判决提起上诉.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80条的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D项错误。
89.
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告未按时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延期审理
  • B.按原告撤诉处理
  • C.缺席判决
  • D.拘传未到庭的原告到庭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查当事人未按时到庭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原告如果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审理,故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故B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74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故D项正确。

三、案例分析题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有一个或多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洒食物引出管理员丙,乙佯装与丙争执,甲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棒从背后击打丙的脑袋。丙在倒下过程中脑袋撞上石凳鲜血直流,乙带甲离开现场弃之不理。安保人员丁看到后恐二人报复自己,遂装作没有看到丙被打伤,转身离开。另一游客戊好心将丙拉起,并背着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将丙保持静止并得到救治,丙有生存的可能,但因跑动过程中造成脑损伤,丙死亡。
90.
对甲、乙不顾管理员与安保人员的劝阻向动物抛掷食物和鞭炮的行为,下列分析错误的有:( )
  • A.甲、乙二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 B.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C.甲和乙是共同犯罪
  • D.甲不负刑事责任,乙构成妨害公务罪

参考答案ABCD

解析甲、乙不顾管理员与安保人员的劝阻向动物抛掷食物和鞭炮,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91.
甲将丙打伤,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分析错误的有:( )
  • A.甲已满14周岁,应负刑事责任
  • B.甲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 C.甲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死亡后果,应负刑事责任
  • D.甲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ACD

解析周岁的计算,应当以实足年龄为准,即从行为人14岁或16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能视为已满14周岁或16周岁。
92.
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分析错误的有:( )
  • A.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 B.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 C.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 D.乙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ACD

解析甲、乙共同实施犯罪,但甲不足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与乙不构成共同犯罪,敲击头部应当预见致人死亡的后果,而行为人内心希望结果发生,故乙单独成立故意杀人罪。
93.
对丁的行为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 A.丁对丙无救助的义务
  • B.丁对丙有救助的义务
  • C.丁构成不作为犯罪
  • D.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参考答案BC

解析动物园的保安是动物园的监管者,对动物园内人员具有救助义务,因此,丁对丙具有救助义务,对丙的损害结果构成不作为犯罪。
94.
对戊的行为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 A.戊因疏忽大意造成丙的死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B.戊对丙没有救助义务,对丙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
  • C.戊对丙有救助义务,但不应当对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 D.戊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丙的死亡,具有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

参考答案B

解析戊作为游客不是监管者,没有救助义务,对丙的救助是见义勇为,对于因送丙就医的方式造成丙的死亡没有预见性,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戊不应负刑事责任。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实木沙发、实木餐桌餐椅等一批实木家具,价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公司预付10万元,甲公司交货后3日内付15万元,5万尾款待乙公司检验后3日内付清。双方同时约定,由乙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木材,甲公司应当于生产前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相关技术资料需经乙公司确认后方可进行生产,并且约定了实木家具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95.
假设由于甲公司未能按时提交全部的设计图纸,那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承揽合同
  •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买卖合同
  •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D.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涉及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以及承揽人的义务问题。本案产品系专为乙公司生产,不符合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为种类物的特征,故双方所签订合同应为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合同任意解除权,但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因此,本题答案为AC
96.
后由于乙公司资金紧张,提出变更合同,停止实木家具中实木沙发的生产,且剩余木材由甲公司自行解决,甲公司不同意。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有权只将之前完成生产的家具交给乙公司,双方按照乙公司收到的家具进行结算
  • B.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 C.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 D.甲公司即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承揽合同的成立、变更与解除问题。在承揽合同中,依照《合同法》第258条和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以推定,在承揽工作进行中,定作人享有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承揽人不得请求定作人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请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这是由承揽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97.
假设甲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生产,但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地点存在争议,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应当上门取货,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应当送货上门。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公司所在地
  • B.甲公司应当送货上门
  • C.乙公司应当上门取货
  • D.乙公司上门取货的运费应由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履行地点问题。对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履行地点为甲公司所在地。故乙公司应当上门取货,上门取货的运费应由自己承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2015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5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于2015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某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15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2016年2月1日,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乙公司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瑞士仲裁机构仲裁因而一审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为理由提起上诉。2016年4月1日,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98.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可以约定将合同争议交给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
  • A.可以,因为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
  • B.不可以,因为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应当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C.可以,因为该协议并未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 D.不可以,因为这种约定显然不利于维护司法主权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及其内容。根据《仲裁法》第2条、第4条的规定,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议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根据《仲裁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仲裁协议可以选择仲裁委员会。
99.
乙公司于2015年10月25日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最迟应于( )提出答辩状?
  • A.如乙公司在中国有住所地,则应于2015年11月9日前提出
  • B.如乙公司在中国无住所地,则应于2015年11月24日前提出
  • C.不管乙公司在中国有无住所地,都应于2015年11月24日前提出
  • D.本案属于涉外纠纷,乙公司可随时提出答辩状

参考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268条。
100.
若乙公司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上一级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四个月后仍未作出裁定,乙遂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检察院会支持乙的申请,因为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
  • B.检察院会支持乙的申请,因为检察院有对法院的监督权
  • C.检察院不会支持乙的申请,因为涉外案件的再审申请审查期限为六个月
  • D.检察院不会支持乙的申请,因为涉外案件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期限的限制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根据《民诉解释》第5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进行审查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限制,因此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