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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真题精选三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 模拟试卷 共 6 题 更新于 2026-09-27

一、问答题

根据题意回答下列问题。

1.
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共有A、B、C、D4个投标人投标,于2009年8月5日(星期三)开标,开标后随即进入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机构代表1人和从中国国际招标网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组成。抽取的4名专家中,有1人是国家级专家,曾参与审核该项目招标文件,对该项目比较熟悉;另外3人是同一大学的教师,没有接触过本项目。评标结果推荐了投标人A中标,并于8月7日~14日进行了评标结果公示。投标人B、C、D先后向相应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提出质疑,具体情况如下:
(1)投标人B在中国的控股子公司于8月10日将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为废标理由不成立。
(2)投标人C于8月15日将其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财务要求太高,对其投标构成了歧视。
(3)投标人D于8月18日将其书面质疑文件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质疑推荐中标的投标人A业绩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
<1>.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存在哪些问题?评标结果公示时间是否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B、C、D的质疑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1)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存在的问题及理由具体如下:①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不符合规定。理由:《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2/3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②评标委员会4名专家中的国家级专家曾参与审核该项目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评标工作。理由:评标专家有下列可能影响公正评标情况的,应当回避:a.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b.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主管部门的人员;c.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d.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③评标委员会成员中,3人是同一大学的教师不妥。理由:同一评标项目中,来自同一法人单位的评审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3。(2)评标结果公示时间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相关规定。理由: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日,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7日。
<2>.对投标人B、C、D的质疑是否有效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1)投标人B的质疑无效。理由:质疑(异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质疑的程序是:在公示期内,投标人首先应在招标网在线填写《评标结果质疑表》,并在公示期内及结束后3日内,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的《评标结果质疑表》及相关资料送达相应的主管部门方为有效。(2)投标人C的质疑无效。理由:投标人应该在质疑书中明确表示提出质疑的事项、理由及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对质疑中举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其提出的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例中投标人C提出质疑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3)投标人D的质疑无效。理由: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相关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或评标有异议,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文件应在公示期内及结束后3日内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
2.
某中央部委以公开招标方式,利用财政资金采购一台技术复杂的实验室分析仪器,达到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该仪器国内有十余家制造商生产u投标截止时,没有供应商投标。经审查,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及采购程序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由于重新公开招标不能满足时间要求,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改变采购方式。但采购人对采用什么方式拿不定主意,为此,采购人向某政府采购中心咨询,得到以下4条建议:
(1)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可直接确定2家生产该实验室仪器的国内制造厂家谈判。采购人再成立由采购人1人和从财政部门专家库中随机确定的有关专家2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两轮谈判,按照谈判中确定的最低报价来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用询价采购。采购人先制定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评定成交的办法可采用综合打分法。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人直接与本地一家该实验室分析仪器制造厂家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问题:
指出某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的4条建议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对该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的4条建议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第2条的不妥之处:采用竞争性谈判时,采购人直接确定2家生产该实验室仪器的国内制造厂家谈判。理由: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第3条的不妥之处:采用询价采购。理由: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本案例中,需采购一台技术复杂的实验室分析仪器,不宜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3)第3条的不妥之处: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理由:询价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询问价格,确定选择交易对象及交易条件的采购方式。询价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应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报价要求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4)第4条的不妥之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①采购项目只有唯一的供应商;②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本案例中,该仪器国内有十余家制造商生产,不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
3.
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约定如下:
(1)签约合同价:82000万元;合同形式:可调单价合同。
(2)预付款:签约合同价的10%,按相同比例从每月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抵扣,到竣工结算时全部扣销。
(3)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进度款金额包括:①当月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②当月确认的变更、索赔金额;③当月价格调整金额;④扣除合同约定应当抵扣的预付款和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4)质量保证金:从月进度付款中按5%扣留,质量保证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
(5)价格调整:采用价格指数法,公式如下:
题目图片
式中,ΔP为价格调整金额;P0为当月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和当月确认的变更与索赔金额的总和;L为当期人工费价格指数;M为当期材料设备综合价格指数。
该工程当年4月开始施工,前4个月的有关数据见表3-1。
题目图片
问题:
<1>.计算该4个月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
<2>.计算该4个月各月的价格调整金额。
<3>.计算6月份实际应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额。
(列出计算过程。计算过程保留四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1)4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1200万元;
(2)5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3510-1200=2310(万元);
(3)6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6950-3510=3440(万元);
(4)7月份完成的清单子目的合同价款=9840-6950=2890(万元)。
<2>.(1)4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为:
(2)5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为:
(3)6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为:
(4)7月份的价格调整金额为:
<3>.6月份应扣预付款=(3440-110+30+391.01)×10%=378.10(万元);
6月份应扣质量保证金=(3440-110+30+391.01)×5%=187.55(万元);
6月份实际应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金额为:3440-110+30+391.01-378.10-187.55=3185.36(万元)。
4.
某大型机电设备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经备案同意的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同时规定了评标价量化因素及评标价格调整方法:
(1)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基础,每超过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
(2)一般条款或参数任何一项存在偏离,其评标价格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5%,偏离条款或参数累计超过10项的,将导致废标。
(3)W功能是招标内容要求的设备配置功能,U功能不是招标内容要求的设备配置功能。若投标人不是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部件或服务,按其他有效标的投标人提供的该项功能、部件或服务的最高的投标价格对其评标价格进行加价。
(4)招标文件还规定投标有效期为90天。
现共有A、B、C、D四个投标人进入评标程序。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如下: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投标价格为101万美元CIF上海。投标人随开标一览表递交了一份降价声明,承诺在投标价的基础上优惠5%。交货时间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22d,投标设备一般参数存在6项偏离,3项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价格含W功能且W功能报价3万美元。投标有效期90d。
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投标价格为87万美元CIF上海。投标设备一般参数存在6项偏离。投标价格含W功能,且W功能报价2万美元。投标有效期90d。
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投标价格为600万人民币。“*”号的技术参数存在2项偏离。投标价格含W功能且W功能报价30万人民币。投标有效期90d。
投标人D的投标文件:投标价格为98万美元CIF上海。但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为玖拾捌万捌什美元。交货时间比规定的交货时间提前10d。投标设备一般参数存在6项偏离,6项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90d。投标价格含W功能及报价,但包括U功能,U功能报价1万美元。
在评标过程的价格评议中招标人认为:投标人A的投标设备一般参数存在6项偏离,但有3项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偏离与优于参数抵减后,实际只存在3项偏离,其评标价格应按3项偏离计算加价。
问题:
<1>.确定不能进入价格评议的投标人,并说明理由。
<2>.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针对投标人A的上述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3>.投标人D的投标报价中包含了招标文件未要求的U功能。在计算投标人D的评标价格时,可否在投标价格基础上核减1万美元?为什么?
<4>.(1)确定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合格的投标人。
(2)分别计算其经过算术错误修正和降价声明修正后的投标价格。
(3)分别计算其供货范围偏差、技术偏差和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额。(计算过程和结果保留小数点两位。)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1)不能进入价格评议的投标人是投标人C。(2)理由:技术评标过程中,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指标和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应作废标处理。
<2>.(1)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针对投标人A的上述意见不正确。(2)理由: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程序评价投标文件,此案例中不可以抵减偏离参数和优于参数。
<3>.(1)在计算投标人D的评标价格时,不可以在投标价格基础上核减1万美元。(2)理由:如果投标中超出了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则评标时不予核减。U功能不是招标内容要求的设备配置功能,且其报价包含了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则不予核减。
<4>.(1)商务评议合格的投标人为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投标人D;技术评议合格的投标人为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D。理由: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指标和参数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一般参数项数或范围超过“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应作废标处理。(2)①投标人D经过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价格为98.8万美元。理由: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投标人A经过降价声明修正后的投标价格为95.95万美元。理由:降价声明修正后的投标价格=101×(1-5%)=95.95(万美元)(3)①投标人D供货范围偏差的价格调整额为3万美元。供货范围偏离调整,原则是“只加不减”,缺漏项的,应按其他有效投标人该项的最髙价加价。并且该案例规定,若投标人不是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功能、部件或服务,按其他有效标的投标人提供的该项功能、部件或服务的最高的投标价格对其评标价格进行加价,所以对于W功能报价,应按投标人中最高报价3万美元进行调整。②投标人A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95.95×0.5%×6=2.88(万美元);③投标人B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87×0.5%×6=2.61(万美元);④投标人D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98.8×0.5%×6=2.96(万美元);⑤投标人A的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额=5.95×0.5%×4=1.92(万美元)。
5.
某市跨江大桥工程由政府投资建设,该项目为地方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准,核准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初步设计图样正在审查中。为使大桥能尽早投入使用,项目法人决定立即启动招标程序。先以初步设计图样为基础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法人直接委托了一家招标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公司向项目法人建议:
(1)由于本项目采用的技术为国际先进水平,国内具有相应施工技术能力的企业不超过5家,建议直接改用邀请招标。
(2)由于初步设计图样深度不够,为帮助项目法人控制工程投资,建议将部分价值较大的专业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待条件具备时,由项目法人主持定价,直接指定分包人。
(3)由于项目施工技术难度较高,建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同时,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该项目为重点工程,项目法人不能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而应由其指定该市某招标中心代理招标。
问题:
<1>.本项目是否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条件,为什么?
<2>.招标公司的三条建议是否妥当,为什么?
<3>.项目法人直接委托招标公司是否存在问题?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指定该市某招标中心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1)本项目不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条件。(2)理由:项目初步设计图样尚未审査批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工程招标设计或工程施工图设计巳经完成,并经有关政府部门对立项、规划、用地、环境评估等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才能进行施工招标。本案例中,虽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巳获批准,但该项目初步设计图样正在审査中,不能立即启动招标程序。
<2>.对招标公司的三条建议是否妥当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1)招标公司的第(1)条建议不妥当。理由:该项目为地方重点工程。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重点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外,都应当实行公开招标。(2)招标公司的第(2)条建议不妥当。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下,业主可事先与施工总承包商约定好某些按暂估价纳人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专业工程,其施工与供货的分包商由业主和施工总承包商另行招标确定;施工总承包商也可按事先约定的方法自行选择专业工程施工与供货的分包商。(3)招标公司的第(3)条建议妥当。理由: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了各项投标因素,适用于施工技术难度较高的项目。
<3>.(1)项目法人直接委托招标公司不存在问题。理由:项目法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招标人如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的能力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应该根据招标项目的行业和专业类型、规模标准,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2)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可以指定该市某招标中心为招标代理机构。理由:《招标投标法》第12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是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6.
某国家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财政预算约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已完成,施工图样已具备且满足深度要求,招标人委托某招标公司对该工程施工组织公开招标,并决定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招标公司拟定的招标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并要求招标文件购买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即提交投标保证金100万元。
(2)分两批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召开投标预备会。
(4)向提出问题的招标文件购买人发出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文件。
(5)组织开标会议,接受投标文件并开标。
(6)组织资格审查和原件复核工作。
(7)从招标人提供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8)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
(9)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份格进行谈判,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公司根据项目计划工期较短,且预计物价波动幅度较小的具体情况,建议招标人选用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向招标人除了办公楼工程通过招标选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之外,还应将大楼的精装修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等单独进行专业承包的招标。
问题:
<1>.招标方案中,哪些工作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2>.招标公司建议选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
<3>.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提出的将专业工程单独招标的建议是否合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对招标方案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工作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要求招标文件购买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即提交投标保证金100万元。理由: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说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取消了对最高限额的规定。
(2)不妥之处:向提出问题的招标文件购买人发出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文件。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可以直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进行解答和说明,但最终必须将澄清与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而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不妥之处:组织开标会议,接受投标文件并开标。理由:合理的程序是先接受投标文件,再组建评标委员会,然后组织开标会议。
(4)不妥之处:从招标人提供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理由:一般招标项目,评标专家应由招标人在相关专家库名单中确定,原则上应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5)不妥之处: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价格进行谈判。理由:《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确定中标人前后,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1)招标公司建议选用固定总价合同合理。(2)理由:固定总价合同计价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比较简单、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且核定合同价格时已经具备完整、详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必需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计划工期较短且预计物价波动幅度较小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1)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提出的将专业工程单独招标的建议合理。(2)理由: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项目业主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