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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5680婚姻家庭法》模拟试卷三

05680婚姻家庭法 / 模拟试卷 共 35 题 更新于 2026-09-27

一、单选题

下列每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
甲乙婚后,为甲购置了一辆摩托车,为其工作使用,为乙女购置了珠宝首饰。在二人离婚时,对上述物品产生争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摩托车专为甲使用而购买,应作为甲的个人财产
  • B.摩托车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C.珠宝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D.乙女不可以主张珠宝为其个人财产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题中选项A.说法错误。(P133)
2.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婚姻关系应持续( )
  • A.1年以上
  • B.3年以上
  • C.5年以上
  • D.10年以上

参考答案C

解析暂无解析
3.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
  • A.一部分
  • B.全部
  • C.大部分
  • D.一部或全部

参考答案D

解析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P162)
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 )。
  • A.不予支持
  • B.驳回诉讼请求
  • C.驳回起诉
  • D.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D

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15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P173)
5.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以( )。
  • A.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
  • B.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C.3年以下有期徒刑
  • D.拘役或管制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P80)
6.
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兄弟姐妹为( )。
  • A.一亲等旁系血亲
  • B.二亲等旁系血亲
  • C.三亲等旁系血亲
  • D.四亲等旁系血亲

参考答案A

解析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兄弟姐妹为一亲等旁系血亲。(P86)
7.
群婚制的低级形式是( )。
  • A.亚血缘群婚
  • B.非血缘群婚
  • C.血缘群婚
  • D.氏族外群婚

参考答案C

解析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这一阶段排除了不同辈分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只有同辈分的男女才可以结为夫妻。(P54)
8.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受胁迫方行使撤销婚姻请求权的法定期限为1年,这一期间是( )。
  • A.可中止的
  • B.可中断的
  • C.可延长的
  • D.不可变的

参考答案D

解析《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方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限为1年,这里的1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P109)
9.
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 )。
  • A.一次给付
  • B.定期给付
  • C.不定期给付
  • D.定量给付

参考答案B

解析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定期给付。(P163)
10.
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 A.不影响
  • B.淡化
  • C.加强
  • D.消除

参考答案D

解析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P216)
11.
我国《收养法》所说的“无子女”的情形不包括( )。
  • A.未婚者仅有一养女
  • B.未婚者无子女
  • C.已婚者无子女
  • D.已婚者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

参考答案A

解析我国《收养法》所说的“无子女”的情形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P210)
12.
未成年是指( )。
  • A.未满16周岁
  • B.未满18周岁
  • C.未满20周岁
  • D.未满22周岁

参考答案B

解析未成年是指未满18周岁。(P228)
13.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______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 )
  • A.对偶婚制
  • B.群婚制
  • C.一夫一妻制
  • D.伙婚制

参考答案C

解析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一夫一妻制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P53)
14.
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立法中仍然对非婚生子女加以歧视,1804年《法国民法典》规定,即使经过认领的非婚生子女,如与婚生子女同时继承,其应继份只为婚生子女的( )
  • A.1/2
  • B.1/3
  • C.1/4
  • D.1/5

参考答案B

解析暂无解析
15.
对于登记离婚后,因为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给付,子女抚养等有关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应( )。
  • A.由婚姻登记机关处理
  • B.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C.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D.由婚姻登记机关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现行法律。对于登记离婚后,因为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给付、子女抚养等有关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不能由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也不能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解决的,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P148)

二、多选题

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16.
下列选项,可以作为我国婚姻家庭法救助措施主体的是( )。
  • A.居民委员会
  • B.村民委员会
  • C.公安机关
  • D.当事人所在单位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救助措施的主体为法律规定具有救助义务的机构,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当事人所在单位等,还包括公安机关。(P77)
17.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救助请求,这些基层组织的救助措施包括( )。
  • A.警告
  • B.劝阻
  • C.处分
  • D.调解

参考答案BD

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救助请求,这些基层组织的救助措施包括劝阻和调解。制止是公安机关特有的法定职权,也是公安机关的法定救助义务。(P77)
18.
夫妻共同财产制依共有的范围不同,又分为( )。
  • A.所得共同制
  • B.一般共同制
  • C.劳动所得共同制
  • D.动产及所得共同制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婚后除特有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依共有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一般共同制、动产及所得共同制、所得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等形式。(P124)
19.
收养的效力包括( )。
  • A.法律效力
  • B.事实效力
  • C.拟制效力
  • D.解销效力

参考答案CD

解析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可将收养的全部效力分为拟制效力和解销效力两个方面。(P216)
20.
下列关于收养公证的办理,说法正确的有( )。
  • A.办理收养公证是成立收养关系的必经程序
  • B.公证机关对申请当事人的条件和收养协议的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格后,才能办理收养公正证明
  • C.公证机关对收养公证的文件应妥善保管
  • D.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均可申请办理收养公证

参考答案BCD

解析选项A错误,办理收养公证并不是成立收养关系的必经法律程序。(P215)
21.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对我国《婚姻法》变通规定的主要内容有( )。
  • A.关于法定婚龄
  • B.关于民族通婚
  • C.关于子女的民族从属
  • D.关于婚姻家庭习俗的改革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对我国《婚姻法》变通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关于法定婚龄;关于婚姻家庭习俗的改革;关于计划生育;关于民族通婚;关于子女的民族从属。(P232)
22.
以下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的负担可以减少或免除
  • B.父母可以因子女改变姓氏而拒付抚养费
  • C.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可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其给付数额
  • D.对拒不履行或妨碍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ACD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基于特殊情况负担抚育费的一方可能要提出减少或免除原定子女抚育费的请求,对此,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可诉请法院解决。其中有两种情况可以准许: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的负担可以减少或免除;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可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其给付数额。子女问题是离婚纠纷中的难点之一,除了以上的要求外,《子女抚养的若干意见》还特别做了两项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对拒不履行或妨碍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P164)
23.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有( )。
  • A.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B.非双方自愿的
  • 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D.离婚未满一年的

参考答案ABC

解析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中,如果发现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P104)
24.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其情形主要有( )。
  • A.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B.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C.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
  • D.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

参考答案ABCD

解析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其情形主要有: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患有重病,不适合行使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的。(P165)
25.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血亲属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有( )
  • A.父母与婚生子女
  • B.养父母与养子女
  • C.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 D.继父母与继子女

参考答案AC

解析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包括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P180)

三、名词解释题

主观题不参与评分,请参考答案自行评分。

26.
结婚自由。

参考答案结婚自由是指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此种自由意味着当事人关于结婚的相关意愿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都应得到尊重。(P71)

解析
27.
家庭暴力。

参考答案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P75)

解析
28.
收养的解销效力。

参考答案收养的解销效力又称收养的消极效力,是指收养依法终止原有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P217)

解析
29.
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答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共有财产。(P126)

解析
30.
重婚。

参考答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P72)

四、综合题

主观题不参与评分,请参考答案自行评分。

31.
简述婚生子女必须具备的条件。

参考答案(1)父母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关系;(2)该子女必须是其生父之妻所生,排除了父与母之外的女子受胎所生的子女;(3)该子女必须是其生母之夫所受胎而生,即该子女与生母之夫有血缘联系。排除了该子女是由父之外的男子受胎所生。(P189)

解析
32.
简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参考答案我国《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适用该条法律规定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当事人应当持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br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P220)

解析
33.
张青(男)与李莉(女)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后,从2009年开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时张青为25周岁,李莉为23周岁。周围群众均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2012年1月8日张青因患急病死亡。当李莉要求继承张青的遗产时,遭到张青家人的拒绝。他们认为:张青与李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李莉无权以妻子的身份继承张青的遗产。
问:李莉能否以妻子的身份继承张青的遗产并简述理由。

参考答案李莉无权以妻子的身份继承张青的遗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第2项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本案中已不可能补办结婚登记。(P113)

解析
34.
简述夫妻共同财产权的行使。

参考答案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因而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不分份额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不能根据夫妻双方收入的有无或高低,来确定其享有共有财产所有权的有无或多少。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最重要的权能,是所有权的最高表现。我国《婚姻法》特别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一条应当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日常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给配偶造成的损失,应由擅自处分财产的配偶一方予以赔偿。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同时平等地承担义务。夫妻共同生活费用,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负担,若共同财产不足负担时,由夫妻双方以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P129-130)

解析
35.
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2)经过这场风波,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王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出诉讼?
(3)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

参考答案(1)李某无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因为依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利解除成年子女与养父母收养关系的主体仅限于成年子女与养父母,故李某无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P220)<br />(2)王小平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因为根据我国《收养法》二十七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王小平符合法定条件,可以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P221)<br />(3)王飞、高云夫妇,可以要求王小平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P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