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试卷 在打印对话框中选择「另存为 PDF」即可下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49国际私法》考前点题卷一

00249国际私法 / 考前点题 共 42 题 更新于 2026-09-27

一、单选题

下列每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
国际私法中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
  • A.国际惯例
  • B.国际条约
  • C.国际判例
  • D.国内立法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很多,但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国内立法。
2.
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的著名学者是( )。
  • A.美国“本地法”说代表库克
  • B.荷兰国际礼让说学者优利克·胡伯
  • C.法律关系本座说代表萨维尼
  • D.英国既得权说代表戴西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而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3.
根据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身份关系的本座法是( )。
  • A.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 B.人的本国
  • C.人的经常居所地
  • D.人的行为地法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根据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身份关系的本座法是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4.
“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 )。
  • A.范围
  • B.准据法
  • C.指定原因
  • D.连结点

参考答案D

解析连结点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应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中,“住所地”就是确定动产继承该适用哪一国法律的依据。答案:D。
5.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条将( )提升为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
  • A.最密切联系原则
  • B.利益分析原则
  • C.意思自治原则
  • D.侵权行为地原则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最密切联系原则。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条将最密切联系原则提升为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
6.
下列国际条约中采纳了反致制度的是( )。
  • A.《华沙公约》
  • B.《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 C.《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D.《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参考答案B

解析首先明确这几个公约的大致内容。《华沙公约》主要是航空运输领域相关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关于国际货物买卖领域;《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著作权保护领域。这几个公约都和反致制度(国际私法中适用外国法时可能涉及的制度)无关。而《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在国际私法范畴,且采纳了反致制度。答案:B。
7.
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丁美洲国家,对于外国法查明方式采用( )。
  • A.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 B.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
  • C.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
  • D.法官、当事人同时举证证明

参考答案A

解析在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丁美洲国家,外国法被视为当事人用来主张事实的一部分,一般由当事人举证证明。答案:A。
8.
在国际私法领域里,公共秩序的作用在于( )。
  • A.限制或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 B.便于本国法院行使管辖权
  • C.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
  • D.外交上的便利

参考答案A

解析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指当一国法院在处理某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国内冲突规范的援引,本应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但以被援引的外国法违背了法院地国家(内国)的公共秩序,因而该国法院排除或拒绝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所以其作用主要是限制或排除外国法的适用。答案:A。
9.
就最惠国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 )。
  • A.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 B.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
  • C.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 D.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主,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为辅

参考答案A

解析在当今国际贸易关系中,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能极大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被各国广泛采用。所以各国普遍采用的是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答案:A。
10.
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在内国的外国人享有跟内国人( )的权利。
  • A.同样
  • B.同等
  • C.互惠
  • D.一致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在内国的外国人享有跟内国人同等的权利,而不是同样的权利。
11.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 )。
  • A.我国法律
  • B.定居国法律
  • C.住所地国法律
  • D.行为地国法律

参考答案B

解析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如果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法。
12.
凡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法人,不问其属于何国,只需根据内国法规定,办理必要的登记或注册手续,即可取得在内国活动的权利是指( )。
  • A.概括认许程序
  • B.特别认许程序
  • C.一般认许程序
  • D.分别认许程序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一般认许程序。一般认许程序是指凡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法人,不问其属于何国,只需根据内国法规定,办理必要的登记或注册手续,即可取得在内国活动的权利。
13.
一般来说,涉外代理的类型不包括( )。
  • A.法定代理
  • B.指定代理
  • C.委托代理
  • D.特别代理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涉外代理的类型。一般来说,涉外代理的类型包括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三种类型。
14.
外国法人在所在国因侵害当地国家利益而被内国取缔时,其财产的处理通常适用( )。
  • A.物之所在地法
  • B.属人法
  • C.内国法
  • D.当事人自行选择的法

参考答案C

解析当外国法人因侵害当地国家利益被内国取缔,涉及财产处理时,内国基于维护自身利益和主权,一般适用内国法来处理。因为内国要确保自身利益得到维护,且对本国境内事务具有管辖权。答案:C。
15.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 )。
  •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 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均为12个月
  • D.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均为6个月

参考答案A

解析《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期限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16.
国际私法上,“合同准据法”是指主要适用于( )。
  • A.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法律
  • B.合同形式有效性的法律
  • C.合同的解释的法律
  • D.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的法律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国际私法上“合同准据法”是指主要适用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的法律。
17.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 )。
  • A.日本法律
  • B.韩国法律
  • C.德国法律
  • D.中国法律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我国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强制性规定。中国对于“三资”企业有特别规定,不允许选择适用外国法,只能适用于中国法律。
18.
关于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公约中,对华沙体系进行现代化修改的公约是( )。
  • A.《蒙特利尔公约》
  • B.《海牙议定书》
  • C.《瓜达拉哈拉公约》
  • D.《国际货协》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公约》是华沙体系现代化的产物,该公约以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责任为主要内容,对华沙体系下的各项公约和议定书规定的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承运人责任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
19.
萨维尼认为,侵权行为应以( )为其准据法。
  • A.行为地法
  • B.法院地法
  • C.与侵权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 D.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法院地法说。萨维尼认为,侵权行为应依法院国自己的法律作出。
20.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发生碰撞所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 )。
  • A.侵权行为地法
  • B.法院地法
  • C.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 D.船旗国法律

参考答案D

解析关于海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中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21.
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不当得利纠纷,首先适用( )。
  • A.法院地法
  • B.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 C.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 D.不当得利发生地法

参考答案C

解析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
22.
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我国离婚适用( )。
  • A.当事人的本国法
  • B.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 C.重叠适用属人法和法院地法
  • D.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

参考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3.
总的来看,下列不属于对于亲子关系应适用的准据法的是( )。
  • A.适用双亲的属人法
  • B.适用子女的属人法
  • C.适用亲子双方共同本国法
  • D.法院认为应适用的法律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对于亲子关系应适用的准据法包括:适用双亲的属人法、适用子女的属人法、适用亲子双方共同本国法。
24.
《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中规定,对儿童是否适于收养的条件适用( )。
  • A.最密切联系原则
  • B.法院地法
  • C.收养国的法律
  • D.儿童原住国法律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内容。《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中规定,对儿童是否适合收养的条件适用儿童原住国法律。
25.
在涉外继承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冲突规:所指引的准据法,即动产适用死者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理论最早昌导人是( )。
  • A.巴尔特
  • B.萨维尼
  • C.孟西尼
  • D.柯里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法定继承分割制相关学说。分割法是指动产适用死者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理论最早倡导人是巴尔特。
26.
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的财产,一般适用( )。
  • A.我国法律
  • B.当事人的本国法
  • C.当事人住所地法
  • D.国际惯例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我国对无人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我国法律。
27.
下列不属于国家及财产豁免权的一般内容的是( )。
  • A.司法管辖豁免
  • B.诉讼程序豁免
  • C.强制执行豁免
  • D.外交特权与豁免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国家及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国家及财产豁免权的内容一般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强制执行豁免三个方面。
28.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不违背( )。
  • A.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 B.行政法规
  • C.内国公共秩序
  • D.风俗习惯

参考答案C

解析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不违背内国公共秩序。
29.
关于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其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的管辖权的效力
  • B.决定仲裁实体法使用的依据
  • C.仲裁机构得以行使管辖权的依据
  • D.仲裁裁决得以强制执行的依据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四点: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管辖权的效力;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30.
我国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方式为( )。
  • A.公开审理
  • B.不公开审理
  • C.由首席仲裁员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 D.仲裁委员会主任是否公开审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我国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方式。我国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方式除当事人双方同意公开审理外,一般为不公开进行。

二、多选题

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31.
关于国内判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我国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
  • B.我国高度重视判例的重要性,在国际私法领域恰当地运用判例
  • C.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不承认判例可成为法律渊源
  • D.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是一直以判例法为主的国家
  • E.我国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国内判例。我国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但高度重视判例的重要性,并在国际私法领域恰当地运用判例。大陆法系国家早先一般都不承认判例可成为法律渊源,而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是一直以判例法为主的国家。
32.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下列情形除外( )。
  • A.就医
  • B.劳务派遣
  • C.探亲
  • D.留学
  • E.公务

参考答案ABE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我国法律对于经常居所地的规定。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
33.
关于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和发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这是巴托鲁斯在法则区别说中率先提出来的
  • B.巴托鲁斯认为这一原则仅适用于不动产物权关系
  • C.对动产物权是根据“动产随人”“动产附骨”理论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
  • D.19世纪开始,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也逐渐适用于动产
  • E.巴托鲁斯对该原则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贡献

参考答案ABCDE

解析这是巴托鲁斯在法则区别说中率先提出来的,他认为这一原则仅适用于不动产物权关系,是对动产物权是根据“动产随人”“动产附骨”理论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从19世纪开始,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也逐渐适用于动产,因此巴托鲁斯对该原则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贡献。
34.
对无因管理准据法的选择,主要主张有( )。
  • A.适用事务管理地法
  • B.适用本人的住所地法
  • C.适用原委托合同的准据法
  • D.适用管理人的国籍法
  • E.适用管理人纳税地法

参考答案AB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对无因管理准据法的选择。对无因管理准据法的选择,主要有适用事务管理地法、适用本人的住所地法、适用原委托合同的准据法三种主张。
35.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赔偿而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 A.事故发生地法院
  • B.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
  • C.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法院
  • D.被告住所地法院
  • E.共同海损理算地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简答题

本大题共5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36.
简述1978海牙《代理法律适用公约》就代理人与本人内部关系的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参考答案《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第8条规定了依《代理法律适用公约》确定的准据法的适用范围:(1)代理权的存在和范围、变更与终止,代理人的越权或滥用代理权的后果;(2)代理人指定复代理、分代理或增设代理人的权利;(3)在代理人和本人之间有潜在利益冲突时,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的权利;(4)非竞争性营业的条款和信用担保条款;(5)代理人在顾客中树立的信誉的补偿;(6)可以获得损害赔偿的损害的种类。

解析
37.
简述荷兰国际礼让说的著名三原则。

参考答案(1)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而在境外则无效;(2)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3)如果每一个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效力,只有这样做才能不致损害后者及其臣民的权力或利益。

解析
38.
简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1)主权原则;(2)平等互利原则;(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解析
39.
简述涉外法定继承单一制与分割制的含义及优缺点。

参考答案涉外法定继承单一制是指在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不问其所在地,其继承统一由死者死亡时的属人法支配。分割制是指在涉外继承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冲突规范所指引的准据法,即动产适用死者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就单一制而言,优点在于简单易行,且不会发生死者位于不同国家的动产和不动产要分别受不同法律支配,而产生不同法律结果的矛盾。但最大的缺点在于用死者的属人法处理位于法院国以外的不动产,其判决往往得不到物之所在地国的承认和执行。就分割制而言,判决虽易为不动产所在地国承认,但法律适用上的操作程序难免复杂。

解析
40.
简述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l)主观上当事人有规避某种法律的目的;(2)从规避对象上看,当事人规避的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规定;(3)从行为方式上看,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连结点来实现的;(4)从客观结果看,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获得了适用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的目的。

四、论述题

本大题共1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41.
中国公民文涛在英国留学期间,认识了英国公民瑞贝娜,两人在英国结婚后文涛取得在英国的永久居住资格。但保留了中国国籍。婚后,文涛和瑞贝娜的第一个孩子文心在英国出生,取得了英国国籍;2000年,文涛回到中国并在H市找到了工作。夫妻俩常常往返于英国和中国之间。2002年,瑞贝娜也来到中国,随后两人的第二个孩子文西出生,中国国籍。2010年文涛的父母也来到H市与文涛一家住在一起。2014年12月,文涛患病去世、文涛的父母和瑞贝娜处理完丧事,就文涛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无果,向H市法院提起诉讼。现已知文涛与瑞贝娜在H市购买了一套公寓,在H市的银行有60万元存款;另,文涛与瑞贝娜在英国也有一套小公寓。
请问:(1)本案中,H市法院对这一案件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

参考答案(1)H市法院有管辖权。因为依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对继承案件有管辖权。本案中文涛回国后一直居住在H市,且其主要遗产也在H市,因此H市法院有管辖权;(2)本案中,位于H市的公寓、在H市银行的存款的继承适用中国法。在英国的公寓的继承适用英国法。因为,依我国法律规定,涉外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五、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1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42.
甲是某国来中国的留学生,来中国之前已婚。在中国期间认识了中国公民乙,双方确立感情并提出结婚。但事情发展比较曲折,遭到包括乙家人和其所在单位的反对。甲以其本国法律允许一夫多妻为由,向所在该市区民政局提出与乙结婚的申请。
请问:甲以其本国法为由在中国申请结婚登记,是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甲的理由不成立。因为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甲和乙在中国结婚,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不允许一夫多妻,因而民政局对该项登记的申请,不予登记,并应向双方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