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每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A
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ABC
参考答案ABCDE
参考答案ACE
参考答案ABCE
参考答案ABCD
本大题共5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参考答案经济法体系又称经济法系统,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前者包括财税法、金融法和计划法;后者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也有交叉融合的趋势。
参考答案税务检查是指征税机关根据税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而对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检验、核查的活动。征税机关的税务检查权主要包括:①资料检查权;②实地检查权;③资料取得权;④税情询问权;⑤单证查核权;⑥存款查核权。税务检察权必须依法定的范围和程序行使。税务机关在行使税务检查权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义务,包括:①资料退还的义务;②保守秘密的义务;③持证检查的义务。
参考答案对策行为,是指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对策行为可以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两类。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纵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既包括对国家调制行为的遵从、合作行为,也包括对国家调制行为的规避、不合作行为,前者一般会得到经济法上的肯定评价,而后者则可能会受到经济法的制裁。
参考答案剥削性滥用,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以获取超额利润为直接目的的市场行为。剥削性滥用最主要的特征在于行为的直接目的和主要效果是获取超额利润。超额利润是指长期、稳定和大幅度地超过同行业或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利润。
参考答案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向能够影响交易的人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商业贿赂的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受贿主体是行贿主体交易相对人中能够影响交易决策的个人。商业贿赂中行贿的动机在于获取交易机会或者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商业贿赂中的行贿,是行贿人向受贿人给付金钱、实物和其他利益的行为。
本大题共5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参考答案经济法主体在承担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和非单一性的特征。这些特征与法律责任的社会性有关:(1)经济法主体在承担法律责任中的双重性,指其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其中,“本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即经济法责任;而“他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违反了经济法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部门法规范,从而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不属于经济法责任,如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2)承担法律责任的非单一性,指经济法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往往较重,表现为存在着民事、行政与刑事责任等多种责任的竞合,这主要是因为经济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不仅会侵害具体的个体利益,而且还会侵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参考答案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有三个,包括独特性标准、普遍性标准、包容性标准:(1)独特性标准强调,对于经济法宗旨的概括,应当体现经济法的特色。能否在各类法律共通的宗旨的基础之上,提炼出经济法所独有的或有特色的宗旨,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2)普遍性标准强调,经济法的宗旨应当是普遍适用的,可以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只有这样,才不至于把某个部门法的宗旨当作是经济法的总体宗旨或一般宗旨,经济法的宗旨才能够对各个部门法的具体立法产生普遍的指导力,才能够对各类部门法的宗旨问题更有解释力;(3)包容性标准方面,要求经济法的宗旨体系是开放的,具有包容性的,能够随着经济法的发展,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作出内在的调适,才能有效地避免宗旨体系的剧烈变化,也可以避免在立法宗旨上的不断摇摆。
参考答案各类宏观调控关系,涉及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意志,具有的共同特征有:(1)各类宏观调控关系,都具有经济活动内容,属于经济关系的范畴。因为经济管理本身就是一种经济活动,宏观调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直接受客观经济规律的支配,宏观调控关系主体之间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利益;(2)各类宏观调控关系,体现着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特征。国家干预既有直接的干预,也有间接的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采取经济办法间接调控手段;(3)在宏观调控关系中,政府或国家法律授权的机关始终是主导性主体,调控主体与被调控主体之间的关系,既存在着命令与服从的性质,也存在着协调、合作的性质;(4)在实践中,宏观调控关系已经纳入国家经济法调整的轨道,例如,预算法、税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外贸易法等都已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政府采购法的公平交易原则,是微观的、具体的采购活动所需要遵循的原则,它具体又包括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独立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几个原则:(1)政府采购首先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这是对财政支出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社会公众如何能够及时地获取与采购相关的信息,包括采购的标准和结果等方面的信息,非常重要;(2)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由于政府是最大的“消费者”,因此,政府采购领域也是厂商之间展开竞争的重要领域,如何确保厂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如何在厂商的公平竞争中来取得价廉物美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就显得非常重要。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3)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原则。为确保政府采购在程序或实体制度上的公正,较为重要的是建立回避制度,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独立于政府的制度;(4)政府采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既然涉及采购,当然就会牵涉到基本的买方和卖方的利益,以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利益;在采购过程中,同在私法领域里一样,也涉及相关主体的诚实信用问题,因而也可以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参考答案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是货币发行机关,又是调整银行利率且从事法定金融业务的特殊金融机构。中央银行从事金融业务会对资金供求关系有很大的影响。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有效,《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限制:(1)禁止中国人民银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6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2)对商业银行贷款期限的限制。《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8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3)禁止中国人民银行对政府财政透支。《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4)对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单位、个人提供贷款的限制。《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0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是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5)禁止中国人民银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本大题共1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参考答案(1)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危害:行政性垄断行为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和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全部危害,比如:侵犯经营者和消费者权利;破坏平等交易的规则和公平竞争的秩序;保护落后,效率低下,损失社会整体福利,阻碍社会进步等等。行政性垄断行为因其由享有公共权力的行政机关所为,而具有传统垄断行为所不具备的更严重的危害,突出地体现在:①破坏统一市场、限制公平竞争,阻碍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②与民争利,侵犯民权,助长、维护和强化行政腐败,毒化社会风气。③强化官本、忽视民本,破坏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和制度文明;(2)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规制路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根基在于体制,既包括经济体制也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我国权力分配的体制,强化权力的制衡和监督,构建有限政府,是规制行政性垄断行为的主要路径。②修正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福利机制。为避免完全割断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与本地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性,可以在体制没有太大改革的情况下,淡化政府特别是其官员考核中经济发展指标的权重,加入市场竞争公平性、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状况等市场运行质量考核指标。继续转变政府职能,严格“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和定编制)的编订和执行。③不断完善和严格实施《反垄断法》,建立健全立法备案与审查制度,修订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行政性垄断现象,既然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律现象,也就不能仅仅用法律的手段治理,需要从法律、经济、政策、文化等方面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本大题共1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参考答案(1)顾客张某、王某有权请求甲商场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在本题中,该型号电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说明商品本身存在缺陷;张某、王某因电梯的缺陷受伤,可以请求销售者甲商场承担赔偿责任;(2)顾客王某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本题中,王某因电梯质量问题受重伤,造成半身瘫痪,已经受到了健康上的损害,所以王某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3)对于乙公司仅维修不召回缺陷产品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产品召回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超越了民事责任保护的范围。有关部门应当积极追究该公司的责任,责令乙公司召回缺陷产品,并对其行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