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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考前点题卷二

00242民法学 / 考前点题 共 41 题 更新于 2026-09-28

一、单选题

下列每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
下列关于荣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荣誉只能是对权利人的积极评价
  • B.荣誉权的主体包括一切民事主体
  • C.毁坏荣誉勋章的行为侵犯荣誉权
  • D.权利人可通过荣誉权获得物质利益

参考答案C

解析荣誉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一种专门化和确定化的积极评价。A选项正确。荣誉与名誉的来源、内容、涉及的范围不同,荣誉可以依照一定的程序剥夺或者撤销,而名誉只可能发生改变,不可能被剥夺或者撤销。荣誉权的权利主体包括所有的民事主体。B选项正确。荣誉权的客体是民事主体获得的荣誉。C选项错误。荣誉权的基本内容包括荣誉利用权,即民事主体可以利用荣誉,享有和自主支配因一定的荣誉而获得的物质利益。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2.
王某家门口开了一家饭店,生意十分兴隆。由于王某家门前的路较窄,王某遂在自己家门口的路上画了一些车位线,供去饭店吃饭的人停车之用,王某私自收取一定的停车费。某日,一客人停车后未付钱即想把车开走,王某不让。双方发生争执,王某将车钥匙拔下。关于王某的行为性质应认定为( )。
  •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 B.属于侵权,系侵害财产权
  •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行为性质的认定问题。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侵权,关键在于其将客人的车钥匙拔下是否具有合法的依据。由于王某收取停车费并非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是私自收取停车费,故其收费行为不具有合法的依据。既然王某的收费行为不合法,其以收费为由将客人的车钥匙拔下强行扣车的行为就属于侵害客人对汽车所有权的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3.
关于可撤销婚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因存在胁迫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 B.我国有权撤销婚姻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 C.撤销权人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 D.被撤销的婚姻与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B

解析在我国,有权撤销婚姻的机关只有人民法院。《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撇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与无效婚姻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本题选B。
4.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 )。
  • A.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 B.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 C.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
  • D.侵害行为发生之日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5.
下列情形中,不是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的有( )。
  • A.管理他人事务
  • B.为他人利益而管理
  • C.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
  • D.没有造成损失

参考答案D

解析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有三:(1)管理他人事务;(2)为他人利益而管理;(3)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据此,A选项不合题意、B选项不合题意、C选项不合题意、D选项符合题意。
6.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
  • A.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
  • B.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关系
  • C.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D.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调控关系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7.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体现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
  • A.自愿原则
  • B.平等原则
  • C.公平原则
  • D.绿色原则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符合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
8.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是法人的( )。
  • A.法定代理人
  • B.法定代表人
  • C.指定代理人
  • D.法定监护人

参考答案B

解析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9.
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 A.长在树上的果子
  • B.猪妈妈肚子里尚未出生的猪宝宝
  • C.羊身上的羊毛
  • D.母牛生出的小牛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物可以分为原物和孳息。原物是指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孳息是原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基于物的自然属性产生的孳息,如果实;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关系所生的孳息,如利息。要注意的是,原物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如长在树上的果实、羊身上的羊毛、未出生的猪宝宝,要与原物相分离才属于孳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10.
连带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计算。
  • A.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B.自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日起
  • C.自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
  • D.自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694条第2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11.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 A.踢足球
  • B.买篮球
  • C.滑雪
  • D.爬山

参考答案B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12.
房屋抵押权属于( )。
  • A.用益物权
  • B.担保物权
  • C.主物权
  • D.权利物权

参考答案B

解析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故房屋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和从物权。
13.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 )负担。
  • A.让与人
  • B.受让人
  • C.债务人
  • D.第三人

参考答案A

解析《民法典》第550条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14.
下列不属于对占有的保护的是( )。
  • A.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 B.妨害排除和消除危险请求权
  • C.损害赔偿请求权
  • D.优先受偿权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有关物权的法律规范规定,占有人享有以下请求权:(1)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2)妨害排除和防止请求权。在妨害已经发生或者有妨害之虞时,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3)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优先受偿权一般指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D选项不属于对占有的保护,故当选。
15.
以下选项中,属于法定物权的是( )。
  • A.动产抵押权
  • B.不动产抵押权
  • C.质权
  • D.留置权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意定物权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和行为而产生的物权。法定物权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物权,如留置权等。在《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只有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其他物权都由当事人设立。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16.
下列不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的是( )。
  • A.复合性
  • B.整体性
  • C.成员权的主导性
  • D.客体的多元性

参考答案C

解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有复合性、整体性、专有权的主导性、客体的多元性。故本题选择C选项。
17.
下列关于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侵犯身体权的行为一定侵犯健康权
  • B.侵犯健康权的行为不一定侵犯身体权
  • C.砍断他人肢体的行为侵犯身体权而不侵犯健康权
  • D.剪掉他人头发的行为侵犯健康权而不侵犯身体权

参考答案B

解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整,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其基本内容是:保护自然人的身体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自己的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等身体组成部分。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健康、保持与利用其劳动能力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其基本内容是:健康维护权、劳动能力维护权、健康利益支配权。侵犯身体权的行为不一定侵犯健康权,如剪掉他人头发的行为侵犯身体权而不侵犯健康权,AD选项错误。侵犯健康权的行为不一定侵犯身体权,污染环境致人生病,侵犯了健康权但没有侵犯身体权,B选项正确。砍断他人肢体的行为既侵犯身体权又侵犯健康权,C选项错误。本题选择B选项。
18.
甲将自己的机动车挂靠在乙单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日,甲驾车过马路时闯红灯撞伤丙。对丙的损害( )。
  • A.由甲单独承担责任
  • B.由乙单位单独承担责任
  • C.由甲和乙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D.由甲和乙单位承担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典》第1211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选项正确。
19.
在我国,基金会属于( )。
  • A.营利法人
  • B.特别法人
  • C.非法人组织
  • D.非营利法人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典》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这种分类与传统民法理论有所不同。《民法典》第87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20.
下列选项中,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是( )。
  • A.父母
  • B.兄弟姐妹
  • C.子女
  • D.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1款,第1129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本题答案为B选项。
21.
关于质权的特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质押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质押财产交付时生效
  • B.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C.质权是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
  • D.质权是约定担保物权

参考答案A

解析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而质押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不以交付为生效要件。A选项错误,其余选项说法正确,本题选择A选项。
22.
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 )。
  • A.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 B.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C.营利法人资格
  • D.捐助法人资格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92条第2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2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是( )。
  • A.指定监护
  • B.遗嘱监护
  • C.协议监护
  • D.意定监护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此种监护为意定监护。D选项正确。
24.
在下列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中,不属于外来原因的是( )。
  • A.第三人原因
  • B.不可抗力
  • C.受害人故意
  • D.自助

参考答案D

解析抗辩事由也称为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法定事由。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公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甘风险、自助;外来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被侵权人过错、第三人原因。故本题选择D选项。
25.
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体现了民法的( )。
  • A.自愿原则
  • B.合法原则
  • C.诚实信用原则
  • D.公平原则

参考答案D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理念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公平的理念处理民事纠纷。公平原则,是将市场经济活动中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的结果。这一原则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弥补法律漏洞有重要意义。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时,司法机关依据公平原则获得自由裁量权,本着公平、正义的理念进行裁判,解决民事纠纷。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二、多选题

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26.
下列关于连带债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 B.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
  • C.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 D.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参考答案ABC

解析《民法典》第519条第1款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A选项正确。《民法典》第520条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
27.
关于添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B.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 C.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
  • D.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民法典》第322条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因此,本题ABCD全选。
28.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侵权人赔偿的损失和费用包括( )。
  • A.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 B.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 C.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 D.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民法典》第123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ABCD全选。
29.
某晚报新闻记者甲在报道一起扫黄案件时,故意将与其有矛盾的邻居乙写成是妓女,并配发了相应照片。该消息在晚报上发表后给乙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压力,乙的未婚夫也离她而去,导致乙精神恍惚。对此,下列有关表述正确的是( )。
  • A.此报道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 B.乙有权请求该晚报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 C.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D.此行为不构成侵权,因甲是报道新闻

参考答案ABC

解析《民法典》第1025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本题中,甲故意歪曲事实,影响乙的名誉,因此报道侵犯了乙的名誉权。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民法典》第1028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因此B选项正确。《民法典》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甲侵害乙的名誉权,造成乙严重精神损害,乙可以向晚报请求精神侵害赔偿。C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
30.
下列关于绝对权和相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绝对权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不是特定的
  • B.绝对权的实现无须通过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予以配合
  • C.相对权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
  • D.相对权的实现必须通过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予以配合

参考答案BC

解析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等。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权利人和义务人均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的实施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C。

三、名称解释题

本大题共5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31.
相邻关系

参考答案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解析
32.
违约金

参考答案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预定的,—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应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

解析
33.
诉讼时效时期的中止

参考答案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解析
34.
遗赠扶养协议

参考答案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受扶养人)与其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扶养人)签订的以扶养和遗赠为内容的协议。

解析
35.
数人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造成同一损害时,侵权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四、简答题

本大题共4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6.
合同履行的原则

参考答案(1)全面履行原则第一,依约履行。第二,依法履行。第三,适当履行。第四,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和解除;(2)诚信履行原则;(3)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原则

解析
37.
无效民事行为有哪些情况

参考答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解析
38.
结婚的特点

参考答案第一,结婚的主体为异性。第二,结婚是双方以结为夫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结婚是一种亲属身份法律行为。第四,结婚是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别条件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
39.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参考答案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享受权利的一方主体为权利主体,负担义务的一方主体为义务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民事主体。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五、案例分析题

本大题共2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0.
2011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80万元,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甲公司以其厂房作为抵押,价值100万元。2011年6月5日,双方为该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丙就此笔借款也提供了保证,但是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借款合同签订后,乙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甲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归还借款本息。
(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说明理由。
(2)假设乙银行放弃了抵押权,丙是否应对乙银行的全部债权承担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抵押合同2011年6月1日生效。理由:根据规定,抵押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要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即可;(2)不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银行若放弃抵押人的抵押物上的抵押权,保证人就其保证责任在放弃的抵押权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

解析
41.
春节期间,王飞一家外出旅游,临行前,王飞委托邻居刘勇帮忙照看其饲养的一头牛。王飞一家走后,刘勇发现王飞家的院墙如不及时修缮将有倒塌的危险。刘勇以200元雇佣同村的李响共同修缮王飞家的院墙。此外刘勇还为此垫付材料费500元。
(1)刘勇帮忙照看王飞家的牛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A.构成无因管理B.不构成无因管理
(2)刘勇帮忙修缮院墙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A.构成无因管理B.不构成无因管理
(3)刘勇能否请求王飞偿还材料费500元?能否请求王飞支付李响的劳务费200元?为什么?

参考答案(1)选项B。刘勇帮忙照看王飞家的牛不构成无因管理,理由是王飞照看牛是受委托进行的行为。解析:由题干可知,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成立无因管理需要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材料中描述到:王飞委托刘勇帮忙照看牛,王飞和刘勇之间存在约定义务,故不成立无因管理;(2)选项A。刘勇帮忙修缮院墙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刘勇进行的这一行为不在受委托之列,即为王飞的利益,没有法定的和约定的事由,管理了王飞的事务,完全符合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解析:由题干可知,本题考查无因管理成立要件。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材料中描述到:刘勇主动帮王飞修缮院墙,双方没有事先约定也没有法定义务,修缮目的是防止院墙倒塌,故符合无因管理成立要件;(3)刘勇能够请求王飞偿还材料费500元,也能够请求王飞支付李响的劳务费200元。因为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是,本人应当承担管理人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两项都是必要费用。解析:由题干可知,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效力。本人应承担的义务即管理人的权利,本人义务主要是偿还管理人支付的费用。材料中描述到:刘勇修缮王飞家的院墙,花费材料费500元,劳务费200元,这些费用属于管理人支出的必要费用,王飞有义务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