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每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D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C
参考答案D
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ABDE
参考答案AB
参考答案ABDE
参考答案BCD
参考答案ABE
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A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B
参考答案B
本大题共3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参考答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须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3)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4)须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表见代理一经构成即发生如下效力:(1)对于本人发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行为人(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所为的代理行为视为有权代理,本人应承受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得以无权代理为抗辩理由对抗相对人,如果因此受有损失,本人有权向有过错的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2)对于相对人,其既可主张表见代理,也可以主张无权代理而撤销该行为。
参考答案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占有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占有的权利而进行的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无占有的权利而仍进行的占有。区分二者的意义主要在于:(1)善意占有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而恶意占有,则不能发生善意取得问题;(2)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物而造成占有物损害的,赔偿责任因善意占有或恶意占有而有所不同,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占有人无需赔偿;(3)占有物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占有物支出的必要费用;(4)占有物毁损、灭失,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固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额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而善意占有人则无此义务。
参考答案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以下特点:(1)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客观归责性,即归责不考虑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过错,也不需推定加害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足需具有侵权责任构成的客观要件即可;(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归责事由主要在于行为的危险性,因此,无过错责任通常又称为危险责任;(3)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完全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得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本大题共2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参考答案乙向甲购买彩电的行为为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即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的买卖协议属于乙对标的物——彩电具有重大误解,该重大误解系基于其自身的过错而非甲的故意所致,故不能以受欺诈定性。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入对该项民事行为提出撤销请求,再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因此,本案当事人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行为,而法院许可其撤销该项买卖行为之后,乙即应返还彩电于甲。
参考答案(1)赵某、孙某对房屋的抵押权已成立,成立时间分别为5月10日和7月7日。钱某对房屋的抵押权没有成立。理由:房屋抵押采取登记生效要件主义,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抵押权成立时间为登记之日;(2)钱某对摄像机享有抵押权。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成立;(3)拍卖房屋价款应先用于清偿赵某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孙某的借款。理由:同一物上有多个抵押权的,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
本大题共1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参考答案物权的优先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个标的物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标的物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而得到实现。当后成立的物权害及先成立的物权时,后成立的物权将因先成立的物权的实现而被排斥或消灭。这是确定物权优先效力的一般规则。但是,当在同一个标的物上设定定限物权时,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得以实现;当法律明确规定了物权的先后顺序时,则应以法律的规定确定物权的先后顺序;(2)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是指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也就是说,当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有债权时,所有权优先于债权得到保护和实现。当在同一标的物上设有用益物权,又设定有债权时,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得到保护和实现。当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有担保物权,又设定有一般债权时,担保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得到保护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