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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试题(网友回忆版)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历年真题 共 70 题 更新于 2026-09-28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
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私有制是法起源的经济根源
  • B.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生
  • 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宗教等规范
  • D.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基本规律

参考答案A

解析A项,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私有制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阶级的出现及阶级之间的矛盾是法产生的政治根源。B项,法早在国家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于原始社会中,如习惯法。C项,法起源时与道德宗教混为一体,然后发展到相对独立。D项,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从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是法起源和发展的基本规律。
2.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
  • 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 C.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D.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

参考答案D

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是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没有普遍约束力,仅针对个别人、具体事所作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主要区别是前者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后者的对象是特定的人或事;前者可以反复适用,后者仅适用一次。
3.
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 B.从刑事法律角度上看,法律义务就是法律责任
  • C.违法就应承担法律责任,不违法就不承担法律责任
  • D.过错责任既要承担行为上的责任,也要承担思想上的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A项,民事责任的主要功能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B项,法律中的法律义务并不等同法律责任,法律义务是构成法律责任的法定前提条件,但违反法律义务并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刑法中也是如此。C项,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而应当承受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不违法也可能产生法律责任。D项,过错责任只要承担行为上的责任,不用承担思想上的责任。
4.
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权利和义务都可以放弃
  • B.权利和义务都不可以放弃
  • C.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 D.义务可以放弃,权利必须享有

参考答案C

解析法律权利是法律权利主体依法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权利带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放弃。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义务主体依法应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义务不可以放弃,必须遵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文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
  • 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
  • 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
  • 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

参考答案B

解析A项,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本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该条款的规定不具有宏观指导性,即便是将其局限于合同法范围内,它也不是合同法各条款所遵循的基本源则,对整个合同法也不具有指导作用。B项,该条款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包含了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具有指引作用,即指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如何认定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行为及法律后果。C项,该条款不属于禁止性规则,因为其并没有禁止人们为一定行为。D项,该条款与合同法的溯及力没有必然联系,不能简单地从合同法某一条款推导出合同法是否具有溯及力。
6.
罗马法谚:“法律不理琐碎之事。”对此表述,正确的理解是( )。
  • A.“琐碎之事”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
  • B.“凡事皆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
  • C.法律无法对所有的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 D.法律对于自身能够提供解决方案的问题一律加以规制

参考答案C

解析法律不理琐碎之事是指法律只是众多解决社会纠纷的方式之一,而非唯一方式,社会问题复杂多样,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7.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 )。
  • A.立法体系的结构
  • B.立法者的主观意志
  • C.立法机关的设置
  • D.法律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

参考答案D

解析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并且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
8.
法官邓某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并据此作出判决。邓某对法律的解释属于( )。
  • A.立法解释
  • B.非正式解释
  • C.司法解释
  • D.行政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又称学理解释,一般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两者的主要区别为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其中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本题中,法官邓某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9.
下列关于民主、法治、人治、德治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西方“民主”一词源于古罗马
  • B.法治与德治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治国方略
  • C.依照人治的理论,治理国家不需要法律
  • D.依照传统的德治理论,国家主要通过道德教化进行治理

参考答案D

解析A项,西方“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并非古罗马。B项,法治与德治并非是两种对立的治国方略,而是各自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局限,并且这种优势和局限呈现一种互补关系,两者目标存在一致性。C项,人治国家也存在法律,只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D项,按照传统的德治理论,国家主要通过道德教化进行治理。
10.
下列关于法律实施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法律实施就意味着法律的实现
  • B.法律实施是法律实现的过程性与实效性的结合
  • C.法律实施是使法从应然状态向实然状态转变的过程
  • D.法律实施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诸环节

参考答案C

解析AC两项,法律实施是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而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活动的直接目的。BD两项,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过程性和实效性的结合;法律实施是对法律的实际施行,实际施行的方式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这些方式都是法律实施的方式,而不是法律实施的诸环节。
11.
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法律适用原则的是( )。
  • A.某监狱依照法律规定,批准正在服刑的赵某保外就医
  • B.法官钱某为办好案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私下接触
  • C.检察官孙某在办案过程中接到领导批示,并按批示要求处理案件
  • D.村长李某对一起强奸案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双方以赔偿5000元私了

参考答案A

解析A项,某监狱按照法律规定,具体应用法律对赵某实行保外就医,该监狱的做法符合法律适用的原则。B项,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法官不应主动与原、被告私下接触。C项,违反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D项,李某非司法人员,无权进行法律适用;且强奸罪为刑事公诉案件,不可私了,私了不影响司法机关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
12.
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依法办事,形成统一法律秩序是守法的最高状态
  • 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在我国公民的守法范围之内
  • C.公民甲被迫缴纳行政罚款的行为不属于守法范畴
  • D.公民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某项立法建议的行为属于守法范畴

参考答案D

解析A项,依法办事、形成统一法律秩序是守法的中层状态,守法的最高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是外在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行使法律权利,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B项,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仅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此约束力不具有普遍性,但也需要人们遵守。C项,无论行为人主动守法,还是被迫守法,都属于守法的范畴。D项,公民依法行使自己权利是积极守法行为。
13.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
  • B.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由一个法律条文表达
  • 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条文表达
  • D.法律规则的某些要素必须在法律条文的表达中予以省略

参考答案C

解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规则的。有时候一个法律规则可以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有时候一个法律条文也可能包含几个法律规则。
14.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法律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
  • B.法律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
  • C.法律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 D.法律关系是人与社会的关系

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
15.
1997年3月14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 A.该法律条文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
  • B.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属于确定性规则
  • C.1997年3月14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此条文裁判
  • D.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刑罚

参考答案C

解析A项,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模式、勿为模式和应为模式,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规则分别为授权性规则、禁止性规则和命令性规则。《刑法》第232条规定的行为模式是勿为模式,该条文所载内容是禁止性规则。B项,依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刑法》第232条所载内容明确可定,无须再援引或再行参考其他法律规则来确定其内容,属于确定性规则。C项,现行《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因此1997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才依此条文裁判。而一般来说,1997年3月14日至1997年10月1日期间的刑事案件仍然应当按照1979年刑法规定进行裁判。D项,排序在前的主刑依法优先适用。
16.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参考答案A

解析《宪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17.
按照宪法的分类,我国现行宪法属于( )。
  • A.钦定宪法
  • B.协定宪法
  • C.成文宪法
  • D.柔性宪法

参考答案C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是民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或协定宪法;属于成文宪法而不是不成文宪法,属于刚性宪法而不是柔性宪法。成文宪法是指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在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的法律;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公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18.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内容的是( )。
  • A.立法权
  • B.防务权
  •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D.货币发行权

参考答案B

解析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行政管理权。此外,特区财政独立,使用自己的货币,享有货币发行权,但并不享有防务权。
19.
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 A.某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物业管理办法》
  • B.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人才招聘管理办法》
  • C.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 D.某省公安厅转发的《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72条的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③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据此,只有C项属于地方性法规。A项属于地方政府规章;B项属于省政府部门所制定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D项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
20.
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村民委员会向乡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 B.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 C.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D.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参考答案A

解析A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3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B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C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D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21.
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社会主义国家一般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解释宪法
  • B.德国创设了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
  • C.日本是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
  • D.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专门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

参考答案A

解析A项,社会主义国家一般都确立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解释宪法的模式。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就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解释权。B项,德国的宪法解释体制是专门机关解释体制,建立了宪法法院。C项,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是奥地利。D项,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
22.
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分配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不劳动者不得食
  • B.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 C.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相结合
  • D.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参考答案D

解析《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3.
下列关于我国检察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
  • B.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 C.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 D.人民检察院有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并领导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职权

参考答案B

解析A项,司法部是我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B项,《宪法》第1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项,《宪法》第13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不是指导与被指导关系。D项,《宪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人民检察院并无领导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职权。
24.
根据我国宪法,国家兴办各种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应当予以普及的教育类型是( )。
  • A.学前教育
  • B.初等义务教育
  • C.中等教育
  • D.高等教育

参考答案B

解析《宪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25.
根据现行宪法,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监察部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 B.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

参考答案B

解析《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26.
根据我国宪法,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国家机关是(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B.国务院
  • C.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D.民政部

参考答案B

解析《宪法》第89条第15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27.
根据宪法规定,城镇中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 )。
  • A.个体经济
  • B.私营经济
  • C.国有经济
  • D.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考答案D

解析《宪法》第8条第2款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28.
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是( )。
  • A.平等权
  • B.人格尊严
  • C.言论自由
  • D.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监督权。其中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
29.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
  • A.森林
  • B.城市的土地
  • C.滩涂
  • D.草原

参考答案B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0.
在2011年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某选区应选代表两名。该选区公布了12500人的选民名单,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为6200人。该选区三位代表候选人孙某、侯某、赵某获得的选票分别为3101票、2050票、1040票。根据我国选举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 A.只有孙某当选
  • B.孙某和侯某当选
  • C.三位代表候选人均不能当选
  • D.该次选举有效,由县选举委员会最终确定当选者

参考答案C

解析《选举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本题中,全体选民人数为12500,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为6200人,没有过半数,因此三位代表候选人均不能当选。
31.
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是( )。
  • A.最高人民法院
  • B.中央军事委员会
  • C.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 D.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参考答案D

解析《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2.
我国奴隶制五刑为( )。
  • A.笞、杖、徒、流、死
  • B.昏、墨、贼、赎、鞭
  • C.墨、劓、剕(刖)、宫、大辟
  • D.折杖、充军、刺配、迁徙、凌迟

参考答案C

解析我国奴隶制五刑为墨、劓、剕(刖)、宫、大辟。我国封建制五刑的形成过程:曹魏恢复五刑之名;晋代定律死、徒、笞、罚金、赎刑;北魏定制以死、流、徒、鞭、杖为五刑;北周五刑体系的排列改为由轻递重,以杖、鞭、徒、流、死为五刑;最终在隋朝《开皇律》正式形成封建制五刑,即笞、杖、徒、流、死。
33.
西周时,通过察言观色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审判方式称为( )。
  • A.三刺
  • B.三赦
  • C.五过
  • D.五听

参考答案D

解析A项,“三刺”是西周从赦原则在司法审判中要经过的程序。B项,“三赦”之法是西周对老幼犯罪要减免刑罚。C项,“五过”是西周针对渎职方面的罪名。D项,西周时,通过察言观色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审判方式称为“五听”。
34.
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法经》的编纂者是商鞅
  • B.《法经》将“名例”置为首篇
  • C.《法经》确立的九篇体例为后世法典所继承和发展
  • D.《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

参考答案D

解析A项,《法经》的编纂者是李悝。BC两项,《法经》共分为六篇,即《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首篇为《盗法》。D项,《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35.
下列关于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秦朝的立法强调“兼爱”、“非攻”
  • B.秦朝的立法主张“缘法而治”和“法令由一统”
  • C.秦朝的立法体现“无为而治”的老庄核心思想
  • D.秦朝的立法提倡“德治”、“礼治”与“人治”

参考答案B

解析法家的法治理论,尤其是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对秦朝政权建设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大致可概括为:①“缘法而治”。强调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决定行止赏罚的唯一标准,主张依据法律治理国家,反对奴隶制时代的礼治原则。②“法令由一统”。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令,“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编”,并且“法令出于一”,立法权掌握于君主。③严刑重法。秦朝推行“专任刑罚、躬操文墨”的政策,使“法令诛罚,日益深刻”,通过“深督轻罪”使“民不敢犯”,达到巩固专制统治的目的。各个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西周:明德慎罚;战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汉朝:汉初为黄老思想、“约法省刑”,汉武帝之后为“德主刑辅”;唐朝:德本刑用;明朝:“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清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36.
汉代律无正条时,可以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由此形成的法律形式称为( )。
  • A.律
  • B.令
  • C.科
  • D.比

参考答案D

解析汉代的法律形式有:律、令、科、比。律是汉代的基本法律形式;令是皇帝随时发布的诏令或由臣下提出经皇帝批准的立法建议;科是律以外规定犯罪与刑法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单行法规;比又称决事比,是指在律无正条时比照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
37.
南梁创立了一种名为“测罚”的刑讯方式。下列关于该刑讯方式的描述,正确的是( )。
  • A.墨面文身,挑筋去指
  • B.以利刃零割碎剐肌肤,残损肢体
  • C.对拒不招供者断绝饮食,三日后才许进食少量粥
  • D.对受审者先鞭笞,再令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且仅容两足的一尺土垛上

参考答案C

解析A项,“墨面文身,挑筋去指”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大诰》中规定的酷刑。B项,以利刃零割碎剐肌肤,残损肢体即“凌迟刑”,创立于五代,宋代成为法定刑。C项,“南梁”时期出现的“测罚”刑讯方式,指的是对不招供者断绝饮食,三日后才许进食少量的粥,并循环适用。D项,对受审者先鞭笞,再令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圆且仅容两足的一尺土垛上,此刑罚为南北朝南陈创立,称为“测立之法”。
38.
下列关于“十恶”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十恶”制度首立于唐朝
  • B.“十恶”是由“重罪十条”发展而来的
  • C.官僚贵族犯“十恶”者可以官品抵折刑罚
  • D.“十恶”中的“谋大逆”是指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君主政权

参考答案B

解析A项,“十恶”制度首立于隋朝。B项,在《北齐律》“重罪十条”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律沿袭之。C项,唐律规定了贵族官员犯罪可以减免刑法,但“犯十恶者,不用此律”。D项,“十恶”中的“谋大逆”是指图谋毁坏宗庙、陵寝及宫阙。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君主政权属于“谋反”。
39.
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实行“审”与“判”相分离
  • B.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
  • C.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
  • D.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

参考答案D

解析A项,实行“审”与“判”相分离是宋朝的“鞠谳分司制”。B项,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是宋朝“务限法”中的内容。C项,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是宋朝“三司推事”里的内容。
40.
元朝在中央设立的最高行政机关为( )。
  • A.尚书省
  • B.中书省
  • C.门下省
  • D.行省

参考答案B

解析元朝在中央设立的最高行政机关为中书省。元朝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唐朝的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
41.
明朝初年,朱元璋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件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史称( )。
  • A.明《大诰》
  • B.《大明律》
  • C.《大明会典》
  • D.《问刑条例》

参考答案A

解析为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朱元璋御制《大诰》,作为明初的刑事特别法。《大诰》的内容包括朱元璋亲自审理的案例、朱元璋对臣民的训导以及新颁布的重刑法令。
42.
下列有关唐代御史台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 B.御史台是三省的重要组成部分
  • C.御史台职能仅限于监察中央官吏
  • D.御史台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

参考答案A

解析A项,唐代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若干人组成。B项,御史台是唐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和司法检察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不属于三省的组成部分。C项,监察御史主要职责是监察地方官吏,可知御史台的职能不限于监察中央官吏。D项,御史台不是行政机构,因而不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中书省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
43.
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清政府仿效明朝,将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等有关制度编撰成集,称为( )。
  • A.《大清律集解附例》
  • B.《大清律集解》
  • C.《大清会典》
  • D.《大清律例》

参考答案C

解析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清政府仿效明朝,先后编制了《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
44.
下列关于《大清民律草案》与《中华民国民法》编纂体例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大清民律草案》与《中华民国民法》均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
  • B.《大清民律草案》与《中华民国民法》均采用民商分立的体例
  • C.《大清民律草案》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中华民国民法》采用民商分立的体例
  • D.《大清民律草案》采用民商分立的体例,《中华民国民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

参考答案D

解析清末在民商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分立的原则,因此《大清民律草案》采用民商分立的体例。南京国民政府在民商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的原则,因此《中华民国民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
45.
抗日战争时期,规定“三三制”的宪法性文件是( )。
  •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 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 D.《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参考答案A

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其中在加强民主建设方面,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占1/3,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占1/3,中间派占1/3。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46.
法律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律移植反映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的吸收与借鉴。下列关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正确的有( )。
  • A.法律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只体现空间联系
  • B.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 C.1896年《德国民法典》体现了对罗马法的继承
  • D.法律继承要求新法对旧法作适当改造,而法律移植因其同时代性可直接将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当中

参考答案BC

解析A项,法律移植反映了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其不仅体现空间联系,还可能反映时间关系。B项,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C项,德国为大陆法系国家,其民法典源于对罗马法的继承。D项,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试、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摄取、采纳、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直接将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中。
47.
下列关于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习惯法是不成文法的一种形式
  • B.判例是成文法的一种形式
  • C.不成文法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 D.成文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

参考答案AD

解析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习惯法和判例法都是不成文法的一种形式。不成文法也具有法律效力。
48.
我国《刑法》第329条第1款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下列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依照罪刑法定原则,法官不得对该规则进行解释
  • B.抢夺、窃取个人所有的档案的,可以参照本条定罪量刑
  • C.从本条的文义上看,只抢夺而不窃取档案的,同样适用本条
  • D.该规则虽然只针对抢夺、窃取档案的行为,但仍然提供规范指引

参考答案CD

解析A项,法官可以对该规则进行解释,法官自己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B项,本罪为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个人档案的,不依此罪处罚。我国刑法禁止类推解释。C项,本罪为选择性条款,只要实行抢夺和窃取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D项,该规则虽然只针对抢夺、窃取档案的行为,但仍然提供规范指引。
49.
关于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的基础
  • B.法律体系包括多个法律部门
  • C.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
  • D.不同法律部门的有机结合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参考答案BCD

解析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包括多个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是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是法律体系的基础,不同法律部门的有机结合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50.
下列选项中,满足辩证法律推理适用条件的有( )。
  • A.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
  • B.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
  • C.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引发了疑难问题
  • D.作为法律推理前提的两个法律命题相互矛盾

参考答案ABCD

解析A项,法律虽然有规定,但社会发展后,出现新的情况,适用这一规定明显不合理,即会出现冲突,因此可以适用辩证推理。B项,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也是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适用辩证推理。CD两项,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它是指当作为推理的前提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而引起的疑难问题。
51.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治基本原则的有( )。
  • A.法律至上
  • B.权利保障
  • C.权力制约
  • D.正当程序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52.
下列关于英国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英国是最早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
  • B.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构成
  • C.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完整的宪法典
  • D.英国宪政制度是通过限制王权、扩大资产阶级权力逐步实现的

参考答案BCD

解析A项,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而不是最早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美国是最早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BC两项,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构成,形成了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形式的、颇具特色的不成文宪法。D项,英国宪政制度的确立,是通过逐步限制王权和扩大资产阶级权力逐步实现的。
53.
下列行为中,侵犯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有( )。
  • A.某县第一中学为了提高学生升学率,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 B.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当事人信件进行拆检
  • C.某县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案件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电话进行录音
  • D.某县公安局因刘某在网络上批评该县征地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入刘某的电子邮箱进行查看

参考答案ABD

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据此,扣押和拆检公民的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才有权决定扣押或拆检公民的信件。②原因只有两种:一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二是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54.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有( )。
  • A.法治原则
  • B.责任制原则
  • C.权力分立与制约原则
  • D.民主集中制原则

参考答案ABD

解析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包括: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效率原则、联系群众原则、党的领导原则。
55.
根据我国《代表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的权利有( )。
  • A.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 B.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 C.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 D.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条规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①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②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④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⑤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⑥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⑦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56.
下列关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 B.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C.行政区划制度决定了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 D.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由历史、民族等多种因素形成的

参考答案AD

解析AB两项,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CD两项,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原因:①由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和各民族的居住现状所决定的,是保障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平等发展的需要;②由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也是缩小各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经济文化发展差距的有效途径;③由我国政治发展的基本需要决定的,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政治稳定。
57.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 B.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的效力低于法律
  • C.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 D.当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参考答案ACD

解析AD两项,《立法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①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②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B项,《立法法》第5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C项,《立法法》第46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58.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职权的有( )。
  • A.进行询问和质询
  • B.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 C.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 D.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具体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包括:①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②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⑤询问和质询。⑥特定问题调查。⑦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
59.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组织投票的方式有( )。
  • A.设流动票箱
  • B.在各选区设选举投票站
  • C.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
  • D.为外出打工人员设流动投票站

参考答案ABC

解析《选举法》第37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60.
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不被夫家休弃的情形包括( )。
  • A.有恶疾
  • B.有所娶无所归
  • C.与更三年丧
  • D.前贫贱后富贵

参考答案BCD

解析西周关于婚姻的解除,有“七出”、“三不去”之规定。“三不去”是指:①有所娶无所归,不去。女子出嫁时有娘家所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此时休妻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②与更三年丧,不去。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已尽子媳之孝,不能休妻。③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夫娶妻时贫贱,但经夫妻患难与共后富贵,不得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是出于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61.
下列选项中,属于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活动的有( )。
  • A.子产“铸刑书”
  • B.邓析“造竹刑”
  • C.赵鞅、荀寅“铸刑鼎”
  • D.商鞅制“分户令”

参考答案ABC

解析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包括: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邓析“造竹刑”,晋国赵鞅、荀寅“铸刑鼎”。商鞅制“分户令”是战国时期的立法活动。
62.
宋初为强化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增设的机构包括( )。
  • A.审刑院
  • B.制勘院
  • C.都察院
  • D.推勘院

参考答案ABD

解析宋初为强化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另立审刑院。凡须奏报皇帝的各种案件,经大理寺断谳后,报审刑院复核,由知院事和详议官拟出定案文稿,经中书省奏报皇帝论决。此外,宋初还增设制勘院和推勘院等临时性机构,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
63.
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采用责任内阁制
  • B.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
  • C.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 D.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

参考答案ABCD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性和民主性。其内容包括:①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②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等;③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④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

三、简答题

根据题意回答合理正确的答案。

64.
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

参考答案【分析】两大法系是法理学中最为基础的知识,对于非法学考生而言比较重要。本考点既可以考区别,也可以分别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还可以放到选择题中考,一定要细致地掌握。<br />  法系是指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的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两大法系是指普通法法系和大陆法系。普通法法系又称英美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如下:<br />  (1)法的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制定法,法院的判例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在普通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分)<br />  (2)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2分)<br />  (3)法律编纂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普通法法系国家,尤其是英国,一般不倾向于法典形式,它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的法律、法规。即使后来英美法系国家逐步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2分)<br />  (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普通法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2分)

解析
65.
简述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

参考答案【分析】本题难度不大,主要是对宪法条文的直接考查。<br />  公民的财产权属于宪法上的一种基本权利,与其他基本权利一样,都是公民针对国家而享有的一种权利,即公民所享有的国家权力不能进行不法侵害的一种权利,直接反映公民和国家权力之间在宪法秩序中的关系。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了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具体内容:<br />  (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国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3分)<br />  (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3分)<br />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在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私有财产时必须满足公共利益、正当程序和公平补偿三个要件,才能满足合宪性的要求。(2分)

解析
66.
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

参考答案【分析】清末修律是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开端,除了本题考查的历史意义以外,清末修律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文本也是需要考生高度注意的重点内容,如《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明律草案》等。<br />  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主要在于:<br />  (1)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2分)<br />  (2)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对后世特别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近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2分)<br />  (3)清末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修律第一次全面而系统地向国内介绍和传播了西方法律学说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从而促进近代法治观念的逐步形成。(2分)<br />  (4)清末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2分)

四、分析题

根据题意回答合理正确的答案。

67.
2003年5月,某省甲种子公司与乙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为培育玉米种子。因玉米种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甲公司不愿按原合同价履约。2004年初,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两公司因赔偿价格的标准及依据问题争执不下。一方主张适用该省人大1989年制定的《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政府指导价。另一方主张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该法律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市场价。
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相关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以《条例》还是《种子法》作为判决依据?为什么?
(2)根据演绎法律推理,说明A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进行的法律推理的基本逻辑。
(3)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种子价格的争议应适用政府指导价,则该案又应适用哪部法律?为什么?

参考答案【分析】本题考查的是2003年河南洛阳种子案,涉及法律适用的原则问题。《立法法》对此有相关规定,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第二小题考查法律推理,此考点在历年的考题中也有相关命题,司法过程中采用三段论的形式推理属于常识问题,考生应牢固掌握。<br />  (1)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1分)<br />  理由: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是省人大制定的,属于地方性法律规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属于基本法律。基本法律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律规范,二者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2分)<br />  (2)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演绎推理是形式推理中最重要的内容,它又可以称为三段论推理,是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性推理。<br />A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法律推理的基本逻辑如下:<br />①大前提(《种子法》的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适用市场价;(1分)<br />②小前提(本案事实):有关种子价格的争议属于价格争议;(1分)<br />③结论(判决):种子价格应当依据市场价确定。(1分)<br />  (3)该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1分)<br />  理由: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关于种子价格的规定为一般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关于种子价格的规定为特别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199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2000年制定的,新法优于旧法,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3分)

解析
68.
2002年3月,李村村民王某失踪。不久有人在该村的废井里发现一具无法辨认的女尸。公安机关经初查,认定该女尸为失踪的王某,并认定张某有重大嫌疑。为了协调案件、快速结案,该市召开了由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共同参加的三长联席会议,并就张某“故意杀人”一案取得了一致意见。随后,张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八年后,失踪的王某突然回到家乡。省高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了市中院对张某故意杀人案的判决和省高院原先作出的复核裁定,宣告张某无罪。
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案中有关国家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张某什么宪法权利和自由?
(2)公检法三机关召开三长联席会议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宪法规定的情形?为什么?

参考答案【分析】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监督权。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宪法还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r />  (1)本案中有关国家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2分)<br />①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br />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br />  本案中有关国家机关未经法律程序或以非法程序认定张某故意杀人并对其判处死刑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2分)<br />  (2)公检法三机关召开三长联席会议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关于司法机关的地位及其职权行使等方面的规定。(2分)<br />①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1分)<br />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1分)<br />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2分)

解析
69.
材料一:“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书·宣帝纪》
  材料二:“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擿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两则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哪一种刑罚适用原则?
  (2)与材料一相比较,材料二所体现的这种刑罚适用原则发生了哪些变化?

参考答案【分析】亲亲相隐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提出的主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亲亲相隐原则得到进一步确认。唐律对亲亲相隐原则作了具体规定,以后各朝的规定大体上与唐相同,其内容主要有3点: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控告应相隐的亲属,要处刑。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一类是谋反、谋大逆、谋叛及其他某些重罪,另一类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br />  (1)上述两则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或同居相为隐、亲属相隐、亲亲得相首匿)的刑罚适用原则。“亲亲相隐”即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凡谋反、大逆之外的罪行,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而免于刑罚,此原则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是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项,体现了我国封建法律制度较为人道的地方。(4分)<br />  (2)材料二中的这种刑罚适用原则发生的变化有:(6分)<br />①扩大了亲属隐匿的范围,甚至包括部曲、奴婢为主人隐匿;为同居相隐范围内罪犯通风报信者,亦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br />②取消了尊长隐匿卑幼的限制,无须上请;<br />③对所隐匿案件的性质做了限制。对于谋叛以上危害皇权专制的重罪案件,亲属之间不允许隐匿。

五、论述题

根据题意回答合理正确的答案。

70.
试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参考答案【分析】法只是众多社会规范中的一种,其调整范围有限。法的作用包括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但法并不是万能的,它的局限性表现在调整对象的有限性、法律自身特点的局限性和受影响性上。<br />  (1)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论(6分)<br />①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其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一种。法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具有主导地位,但并非所有问题都可以适用法律。很多社会关系需要由法和其他手段并行调整,在对有些社会关系的调整中,法只能起到辅助作用甚至并不有效。<br />②法的特性。法具有概括性、稳定性、普遍性等特性,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复杂性存在着矛盾;另外,法还具有保守性和滞后性,它总是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而立法者认识能力上的局限性也会使法律存在着某些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br />③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高素质的立法者,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即使是制定的很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的执行和适用,才能发挥其作用。<br />④法的实施还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法总是十分依赖其外部条件,其作用总是容易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br />  (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内容(3分)<br />①从法的制定方面看,应建立良好的法律体系,按照宪法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制定出科学的、符合本国国情的法律体系。<br />②从法的实施方面看,应在现实中得到落实,法的生命在于法的实施。<br />③从法律监督方面看,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br />  (3)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6分)<br />①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法律观,一方面要反对法律万能论,另一方面也要反对法律虚无主义、法律无用论。<br />②法律要不断修正,在适用中进行解释。法律的修改要和社会的发展相一致,在发展中修改,以修改促发展。<br />③法律不能独自发挥作用。要建立健全其他社会调解机制,使其与法律共同发挥解决社会纠纷的作用。<br />④要注意法律运行的社会环境建设。<br />  (结合主题,从其他角度展开论述且言之成理者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