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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招聘《法学类》模拟试卷八

法学类 / 模拟试卷 共 100 题 更新于 2026-09-28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

1.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
  • 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
  • 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
  • C.甲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
  •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详解:《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乙中奖的100万元也算家庭共有财产,因此应该选C。
2.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 A.甲公司
  • B.丙
  • C.刘某
  • D.汽车运输公司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一个买卖合同。甲公司委托汽车运输公司运输,表明甲公司与汽车运输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因该运输为汽车运输,乙公司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收货时间。因乙公司与汽车运输公司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故乙公司不能向汽车运输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乙公司未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故不能向汽车运输公司追究侵权责任。本题中所涉及的损失不是指货损本身,而是未及时收到货物发生的其他损失。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公司不能及时交付货物,构成对乙公司的违约,故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其不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3.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向丙银行贴现,丙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王某拾得后,伪造了丙银行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乙公司是继受取得
  • B.丙银行是原始取得
  • C.王某是继受取得
  • D.丁公司是原始取得

参考答案D

解析考查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其他任何前手权利人。最初取得票据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发行取得指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继受取得是指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中乙公司依甲公司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属于原始取得。丙银行通过贴现行为从权利人乙公司处取得票据权利属于继受取得。王某拾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丁公司从无权利人王某处通过背书取得票据,属于原始取得,所以D选项正确。
4.
李某、夏某与韩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擅自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收益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有效行为,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 B.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追认
  • C.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 D.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无效,应恢复原状

参考答案A

解析考查普通合伙人自我交易时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99条的规定。合伙人违反竞业义务或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5.
下列关于法的对人效力原则,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 A.如果按照属地主义,在驻外领事馆所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领事馆所属国家法律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 B.如果按照属人主义,缅甸公民越境至中国抢劫财物,中国法律对此有管辖权
  • C.如果按照保护主义,中国人李某盗版美国软件销售并对美国权利人造成侵害,美国有权追究李某的责任
  • D.现在中国实行的是属人主义为主,结合属地主义与保护主义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法的对人效力原则。A选项错误,领事馆一般被视为本国领土之延伸。因此,按照属地主义,领事馆设立国有权管辖领事馆所发生案件。B选项错误,按照属入主义,国家对外国人无管辖权。D选项错误,中国现在实行的是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入主义与保护主义。
6.
甲男现年31岁,某富商之子,虽相貌堂堂且家境优越,但由于自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故一直未婚。乙女现年18岁,年轻貌美,一日其通过“摇一摇”结识甲男。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相约结婚。甲男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此时精神正常),答应婚后赠与乙女房子一套,乙女欣然应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由于结婚乃男女双方所缔结的身份契约,甲男乙女均已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有效
  • B.甲男不可以与乙女结婚,且乙女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 C.甲男虽可以与乙女结婚,但甲男答应赠与房子给乙女的行为无效
  • D.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因为甲男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B

解析乙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结婚与一般法律行为不同。《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题中乙女尚未达到法定婚龄,因此A选项错误。尽管甲为间歇性精神病人,但该疾病并非《婚姻法》第7条规定的不得结婚的疾病,且其结婚时精神正常。甲男不能与乙女结婚的原因在于乙女未达法定婚龄,而非由于甲男系限制行为能力人,C、D选项错误。甲赠与乙房屋的行为虽然有效,但因为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因此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7.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
  • A.消费税的税基为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 B.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不同消费品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 C.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包括汽车轮胎
  • D.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当免征消费税

参考答案D

解析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故D选项错误,其他正确。
8.
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A

解析A对B错,遗失物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C错,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D错,丙虽是善意地取得奇石,但未支付对价,且占有人乙的占有并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所以不成立善意取得。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法定监督检查权的是( )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A.乡镇级
  • B.县级
  • C.地市级
  • D.省级

参考答案B

解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题答案选B。
10.
关于证券交易的风险基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从会员缴纳的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而设立
  • B.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管理
  • C.应当存入专门的银行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 D.提取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参考答案B

解析考查证券交易的风险基金的设置。风险基金由证交所理事会而非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管理,故B选项错误。其他都符合法律的规定。《证券法》第116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风险基金提取的具体比例和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第117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11.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王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行为损害了公司股东李某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B.李某必须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
  • C.李某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 D.李某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司法》第152条股东直接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故选项A正确。
12.
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同意继续经营。合伙企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进行了公告并声明公告后6个月内为申报债权期限,如不申报甲企业不再清偿债务,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债权尚未到期。乙企业由于与甲企业不在同一地区.不知道甲企业解散并清算的事实。甲企业注销6年后乙企业的债权到期,乙企业主张债权时发现甲企业已注销,遂找到甲企业的合伙人张某和王某,要求二人承担清偿责任。二人拒绝承担清偿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张某和王某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销了甲企业,对甲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 B.乙企业在甲企业解散5年内未提出偿债要求,张某和王某对该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 C.如甲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尚有财产分配给张某和王某,则张某和王某在分得的财产范围内对乙企业承担责任
  • D.张某和王某对甲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考查合伙企业注销后的责任承担。《合伙企业法》第91条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D选项正确。
13.
IP地址202.100.80.110是( )地址。
  • A.A类
  • B.B类
  • C.C类
  • D.D类

参考答案C

解析
14.
张某于2017年2月10日将自己的小提琴出售给李某,但二人约定,由张某继续使用该小提琴直至张某参加完将于2017年3月1日举行的某国际大赛。2017年3月1日晚,张某在大赛结束后电话通知李某,要求李某到张某的住所取走该小提琴。但在李某到达前,该小提琴就因张某的住宅发生大火而被烧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张某与李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张某不能履行该合同项下交付小提琴的义务
  • B.小提琴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因为小提琴尚未实际交付
  • C.小提琴的损失应由李某承担,因为小提琴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李某
  • D.张某和李某都不应承担小提琴的损失,因为小提琴是因意外事件而损毁的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占有改定和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分担问题。本题中,张某与李某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买卖小提琴,该合同是有效的,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动产的,动产所有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转移。故本题中小提琴的所有权在2017年2月10日就从张某处转移到了李某处。又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此处的交付是与物的所有权转移同意。故C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5.
甲有三匹马,第一匹出租给乙(租期至2012年9月1日),第二匹借给丙,第三匹自己使用。2009年7月1日,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这三匹马出卖给乙,约定由乙在丙的借用期届满后直接请求丙返还第二匹马,同时还约定甲借用第三匹马半年。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 A.乙于2009年7月1日取得第一匹马的所有权
  • B.甲、乙间对第一匹马的租赁合同于2009年7月1日消灭
  • C.第二匹马的交付采用的是简易交付
  • D.乙于2009年7月1日取得第三匹马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C

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甲、乙出卖第一匹马的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完成了第一匹马的简易交付,乙取得第一匹马的所有权。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②乙取得第一匹马的所有权后,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发生混同,由于该租赁合同不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则不同),甲、乙之间对第一匹马的租赁合同消灭,B选项正确,不当选。③对于第二匹马,甲根据《物权法》第26条,将自己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乙,以代现实交付,甲、乙对第二匹马采用的是指示交付,而不是简易交付,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对于第三匹马,甲、乙事实上做成了两个约定:第一,约定第三匹马的所有权归属于乙;第二,约定甲、乙之间成立借用第三匹马的合同。根据《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这两个约定生效时,甲、乙即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了第三匹马的交付,乙亦于此时获得第三匹马的所有权,D选项正确,不当选。
16.
关于千兆以太网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
  • A.数据传输速率是1Gbps
  • B.网络标准是IEEE802.3z
  • C.用MII隔离物理层与MAC子层
  • D.传输介质可采用双绞线与光纤

参考答案C

解析千兆以太网是建立在以太网标准基础之上的技术。千兆以太网和大量使用的以太网与快速以太网完全兼容,并利用了原以太网标准所规定的全部技术规范,其中包括CSMA/CD协议、以太网帧、全双工、流量控制以及IEEE802.3标准中所定义的管理对象。MII为百兆以太网中100BASE-T定义的介质独立接口,将MAC子层与物理层分开,千兆以太网中,1000BASE-T标准定义了千兆介质独立接口GMII,将MAC子层与物理层分开。
17.
网络设备、程序、线路等方面的安全是指( )。
  • A.信息安全
  • B.物理安全
  • C.硬件安全
  • D.程序安全

参考答案B

解析计算机网络安全包括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物理安全是指网络设备、程序、线路等方面的安全:信息安全则是防止在网络中存储或传送的信息受到破坏。
18.
以下关于校验码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 A.海明码利用多组数位的奇偶性来检错和纠错
  • B.海明码的码距必须大于等于1
  • C.循环冗余校验码具有很强的检错和纠错能力
  • D.循环冗余校验码的码距必定为1

参考答案A

解析
题目图片
19.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同一个汉字的输入码的长度随输入方法的不同而不同
  • B.一个汉字的机内码与它的国标码是相同的,且均为2字节
  • C.不同汉字的机内码的长度是不相同的
  • D.同一汉字用不同的输入法输入时,其机内码是不相同的

参考答案A

解析机内码都是2个字节的,它与国标码不同,国标码+8080H=机内码。不同的输入法,其编码一般是不同的。
20.
在Word中,如果对某个段落进行下列设置,其中不属于段落格式的是( )。
  • A.设置为1.5倍行距
  • B.首行缩进
  • C.左对齐方式
  • D.设置为4磅字间距

参考答案D

解析字间距的设置不属于段落格式,执行“格式”菜单下的“字体”命令,可以在弹出的“字体”对话框中进行字间距的设置。
21.
下面关于域本地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成员仅可来自本地域,可访问任何域中资源
  • B.成员可来自森林中的任何域,可访问任何域中的资源
  • C.成员仅可来自本地域,可访问本地域内的资源
  • D.成员可来自森林中的任何域,仅可访问本地域内的资源

参考答案D

解析域本地组:域本地组的成员可以来自于任何域,但是只能够访问本域的资源。全局组:全局组的成员只来自于本域,但其成员可以访问林中的任何资源。需要注意的是:全局组用于限制本域的用户对其他域的访问,如果要能访问其他域,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给用户授予多个域中的访问权限;通用组:通用组成员来自于任何域,并且可以访问林中的任何资源。需要注意的是:通用组的建立会带来大量活动目录之间的复制流量,而且非常适于林中跨域访问使用。
22.
TCP/IP多个层次引入了安全机制,其中TLS协议位于( )。
  • A.数据链路层
  • B.网络层
  • C.传输层
  • D.应用层

参考答案C

解析安全传输层协议(TLS)用于在两个通信应用程序之间提供保密性和数据完整性。
2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用于某工程项目建设,约定,合同款项的支付为转账支票,甲公司在收到钢材后,即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钢材买卖合同关系是( )
  • A.票据关系
  • B.票据原因关系
  • C.票据预约关系
  • D.票据资金关系

参考答案B

解析票据原因关系是指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票据关系产生的原因。
24.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一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达成和解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后乙公司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甲公司应如何解决此纠纷?( )
  • A.甲公司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 B.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 C.甲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D.甲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恢复仲裁程序

参考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根据以上两个法条可知,本题正确选项是A。
25.
甲对乙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
  • A.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判决
  • B.仍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缺席判决
  • C.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但可直接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
  • D.不能将其列为二审的当事人,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二审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3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是无法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只能发回重审。因此,选项D是正确选项。选项A、B仍将丙列为当事人的处理方式,违反了第183条的规定,剥夺了丙的审级利益,因此,是错误的选项;C选项中的处理方式,虽然不将丙列为二审当事人,但根据上诉人的请求作出判决的处理方式违背了第183条的规定,因此,也是错误的选项。评论:我们发现司法考试不仅在测试法律判断的能力,也在测试事实判断的能力。本题的“旋涡”在于对“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的事实表述如何判断。如果能判断,这种情形下是无法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予以调解的,则可以毫不犹豫地选出D选项。这是需要引起注意的考试方法论的问题。
26.
李某借用王某的小汽车,驾驶过程中因粗心发生剐蹭并导致车前灯损坏。李某去王某常去的汽车维修保养店修理,发生维修费用1000元,后李某告知店里车是找王某借的,汽车修理店遂将此事告知了王某。王某得知后立即通知李某终止借用,同时告知店里要求汽车修理店不得将车交给李某。车修好后,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李某有权请求店里返还汽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店里享有留置权
  • B.店里如将汽车返还王某,必须经过李某同意
  • C.王某有权要求店里返还汽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店里享有留置权
  • D.王某有权要求店里返还汽车,即使修理费未付,店里也不得向其主张留置权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留置权问题。选项A,返还请求权属于物权人和占有人。王某解除借用关系后李某不再是占有人,无权请求返还,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王某为所有权人,且李某不再是占有人,王某作为物权人要求返还原物不需要李某的同意,因此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店里系因维修合法占有汽车,符合留置权的条件,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27.
下列措施中不能增强DNS安全的是( )。
  • A.使用最新的BIND工具
  • B.双反向查找
  • C.更改DNS的端口号
  • D.不要让HINFO记录被外界看到

参考答案D

解析BIND工具是配置DNS必备的增强软件。HINFO记录是主机信息(HINFO)资源记录。
28.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张三与李四约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期一年,利息5000元。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 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
  • 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个月后甲交付汽车。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 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五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

参考答案D

解析①关于A选项。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在张三向李四实际交付借款之前,借款合同尚未成立。张三交付10万元借款的义务属于先合同义务,不是合同义务。借款合同成立后,仅李四负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张三不负担合同义务。所以,该借款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而不是双务合同。李某享有占有借款10万元一年的债权需要付出支付利息的代价,所以,该借款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故A选项错误。②关于B选项。射幸合同,指合同成立之时,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尚不能确定,须依赖某不确定事实的发生尚能确定的合同。典型的射幸合同包括保险合同、彩票购买合同。甲、乙的赠与合同附生效条件,合同成立之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已经确定,只是合同是否生效不能确定。该赠与合同属于确定合同,而非射幸合同。故B选项错误。③关于C选项。所谓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导致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合同。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这表明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以质物的交付为要件。质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故C选项错误。④关于D选项。所谓继续性合同,指合同债务人不能通过一次性的履行行为清偿全部债务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劳务合同。非继续性合同,指债务人可以通过一次性的履行行为清偿全部债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本题中,甲、乙间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故D选项正确。
29.
甲、乙、丙等人设立东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需要经过东风科技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是?( )
  • 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 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
  • C.丁接受乙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
  • D.丙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D

解析
30.
《唐律疏议》规定“一准乎礼”,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道德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过程中。从法与道德的角度来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 A.唐律的制定者认为法律必须以儒家道德为基础
  • B.说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道德与法律界限模糊
  • C.反映了儒家道德伦理观念对古代国家法律的重要影响
  • D.是“明刑弼教”思想的表现

参考答案D

解析明刑弼教是指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
31.
甲有A车和B车,甲欲出售A车。乙到甲家详细查看A车后,愿意以10万元购买A车,甲表示同意。为了郑重其事,甲提出就A车的买卖订立书面合同。甲拟定了两份书面合同并签名后,将合同邮寄给乙,乙发现甲因疏忽大意将A车写成了B车,但乙未作理会,在两份合同上签名,将其中一份回寄给甲。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乙就A车成立买卖合同,但构成重大误解
  • B.甲、乙就A车成立买卖合同,不构成重大误解
  • C.甲、乙就B车成立买卖合同,但构成重大误解
  • D.甲、乙就B车成立买卖合同,不构成重大误解

参考答案B

解析误载不害真意。甲、乙就A车的买卖已经达成一致,仅在合同中用错了词,不构成重大误解。甲、乙就A车成立买卖合同,且不构成重大误解。
32.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B.财产转让所得
  • C.保险赔款
  • D.偶然所得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故本题答案选C。
33.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 A.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两部分组成
  • B.法律规则笼统模糊,需要法官灵活适用
  • C.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
  • D.法律规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

参考答案C

解析考查法律规则。A选项错误,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B选项错误,法律原则要求笼统模糊,在适用时灵活应用。D选项错误,法律原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适用范围宽广。
34.
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
  • 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
  • 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
  • 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作出
  • 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

参考答案A

解析违法行为一般由以下五个要素构成:(1)以违反法律为前提;(2)是某种违反法律的作为或不作为;(3)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4)一般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5)行为人具有法定行为能力或法定责任能力。在这些构成要素中,违反法律即在法律上被确定为违法是前提和基础,其他要素都是基于这一要素而存在的。如果不满足这一要素,违法行为就不成其为“违法”行为。这也就是“法未禁止不为非”的原则。因此,A为应选项。至于B、C、D项,虽然作为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但是具有例外情形,如无过失责任的存在,限制行为能力人做出的违法行为等。同时,其自身的界定也离不开法律的确认。
35.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的环境日是( )
  • A.4.22
  • B.6.5
  • C.5.6
  • D.6.6

参考答案B

解析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12条的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36.
下列四个甲、乙之间的合同中,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是哪一个?( )
  • A.甲、乙约定:甲以3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合同签订后,甲尚未交付房屋,该房屋因地震倒塌
  • B.甲、乙约定:乙向甲支付8000元,甲向乙提供公务员考试培训服务。因甲拖欠老师工资,老师集体罢课,致使甲不能按照约定向乙提供培训服务
  • C.甲、乙约定:甲以20万元的价格将一个瓷盘出卖给乙。甲如约交付瓷盘后,乙一次性支付了全部价款。半年后,该瓷盘的市场价格猛增至120万元
  • D.甲、乙约定:甲向乙支付18000元,乙向甲提供国内高考辅导服务,课程截止到2014年6月1日结束。合同签订不久,2013年12月1日,甲接到梦寐以求的Harvard大学法学院JD的录取通知书(offer)

参考答案D

解析①A选项中,甲因不可抗力不能对乙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构成情势变更,而是属于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或者法定解除的问题。故A选项不当选。②B选项中,因可归责于甲的原因致使甲不能(或者很难)向乙履行约定的义务,不构成情势变更。故B选项不当选。③C选项中,甲、乙合同履行完毕后出现情势变动,已不再属于情势变更。故C选项不当选。④D选项中,甲、乙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情势变动致使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符合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故D选项当选。
37.
下列哪一情形,甲有权对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
  • A.甲的雇工误将乙的土地当成甲的土地种植了玉米,而乙预定三天后在该土地上盖房
  • B.甲向乙支付赌债50万元
  • C.甲将房屋出租给乙,月租金1000元,乙未经甲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1500元
  • D.甲影院放映电影Titanic时,乙逃票观看了电影

参考答案D

解析①A选项中,乙的得利属于强迫得利。A选项不当选。②因不法原因而给付的,排除受害人的不当得利请求权,故B选项不当选。③C选项中,由于甲、乙间存在有效的租赁合同,乙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收益权能,根据《合同法》第225条,乙非法转租取得的租金对甲不构成不当得利。C选项不当选。④D选项中,乙的财产消极增加,甲、乙成立不当得利。D选项当选。
38.
关于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
  • B.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C.客观目的解释是根据立法者的目的解释
  • D.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参考答案C

解析C选项错误,客观目的是法律自身的目的,即内在于法律的目的。
39.
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参考答案B

解析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40.
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乙四处散布言论贬损甲。对乙的行为,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
  • A.甲生前的工作单位
  • B.甲的子女
  • C.宣传甲事迹的某报社
  • D.批准甲为烈士的某省政府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处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因此,对乙贬损革命烈士甲的侵权行为,能够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适格当事人是甲的近亲属。选项B是正确选项。选项A、C、D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是错误选项。评论:本题属于民事实体性司法解释中的程序法规范。
41.
甲与乙约定:甲三天后借给乙三百元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 A.甲支付给乙300元后,甲有权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 B.甲支付给乙300元后,乙可以随时返还借款
  • C.因为甲乙双方未约定利息,故甲无权请求乙支付利息
  • D.若三天后,甲未向乙提供借款,乙可主张甲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故选项AB正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C项正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在甲提供借款前,合同并未生效,乙无权主张违约责任。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D
42.
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共益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43.
下列有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可以与员工张三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到竞争对手大天公司工作,张三为公司车间普通工人
  • B.乙公司与副总工程师李四约定:解约后2年内不可以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李四要求解约后给予补偿,公司人事部门称解约后与李四无合同则也无经济关系了
  • C.丙公司与办公司秘书王五约定:解约后永远不得泄露所接触的公司保密信息,否则须支付巨额赔偿金
  • D.丁公司要求刚刚应聘到本公司从事普通岗位工作的赵某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并有违约金条款,赵某有权予以拒绝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A选项中的甲为普通工人,并不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乙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但其有权要求解约后的经济补偿,故B选项错误。C选项中丙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但是公司要求其永远不得泄露秘密违背了最长不得超过2年的限制,故C选项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D选项中赵某既然不属于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则有权予以拒绝,故D选项正确当选。
44.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这体现的是法律的( )。
  • A.概括性特征
  • B.普遍性特征
  • C.规范性特征
  • D.严谨性特征

参考答案C

解析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其特征如下:(1)规范性特征。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事或具体人,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方案,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2)普遍性特征。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社会全体成员有效,人人必须遵守。(3)概括性特征。法律是人们从大量的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4)严谨性特征。法律具有独特的逻辑结构,大部分由法律规范构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体现为行为模式十法律后果。故本题选C。
45.
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情况是( )。
  • A.法律权利
  • B.法律义务
  • C.法律后果
  • D.法律事实

参考答案D

解析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果,大体上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大类;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故选D。
46.
某气雾剂公司生产的卡式炉燃气罐属于不合格产品。某厨房配套设备用具厂生产的卡式炉的质量存在缺陷,甲在使用时发生爆炸,其女儿脸部大部分受伤并且留下疤痕。法院查明,上述缺陷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在诉讼中,甲要求被告赔偿其女儿的精神损失费。被告均承认自己有错,但是均不认为其应当对精神损害赔偿承担责任,理由是法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法律确实没有规定)。法官在判决中却支持了甲的请求,法官对此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的原则和司法实践掌握的标准,实际损失除物质方面外,也包括精神损失即实际存在的无形的精神压力与痛苦。原告在事故发生时尚未成年,烧伤造成的片状疤痕对其容貌产生了明显影响,严重地妨碍了她的学习、生活和健康,除肉体痛苦外,无可置疑地给其精神造成了伴随终身的遗憾与伤痛,必须给予抚慰与补偿。”法官在这个案件中,使用了下面哪一个或哪些推理方法?( )
  • A.归纳推理
  • B.辩证推理
  • C.演绎推理
  • D.模拟推理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中,法官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了价值评价,所以为辩证推理。而归纳和演绎推理则是形式推理。
47.
在TCP/IP体系结构中,直接为ICMP提供服务协议的是( )。
  • A.PPP
  • B.IP
  • C.UDP
  • D.TCP

参考答案B

解析ICMP是(Internet Control Message Protocol)Internet控制报文协议。它是TCP/IP协议族的一个子协议,用于在IP主机、路由器之间传递控制消息。
48.
高中生钱某于1991年9月2日出生。2009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2010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
  • 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 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 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 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行为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诉讼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但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49.
某县新办一副食品加工厂,县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尽力扶持。该主管单位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加工厂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并函告县地税局执行。县地税局经审查加工厂的纳税条件,认为不应当免税。在此情况下,县地税局的正确做法是( )
  • A.请求县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做出对加工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该决定
  • B.请求县政府以书面方式做出对加工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该决定
  • C.拒绝执行县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县政府报告
  • D.拒绝执行县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条的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50.
要插入页眉和页脚,首先要切换到( )视图方式下。
  • A.普通
  • B.页面
  • C.大纲
  • D.Web版式

参考答案B

解析在Word中,只有在页面视图中才能显示“页眉页脚”,所以要插入“页眉和页脚”,首先要切换到“页面视图”方式下。
51.
数据链路层采用了后退N帧(GBN)协议,发送方已经发送了编号为0~7的帧。当计时器超时时,若发送方只收到0、2、3号帧的确认,则发送方需要重发的帧数是( )。
  • A.6
  • B.7
  • C.4
  • D.5

参考答案C

解析GBN为连续ARQ协议。连续ARQ协议中,接收方一般采用累积确认方式,即接收方对按序到达的最后一个分组发送确认。题目中收到3的确认帧就代表编号为0、1、2、3的帧已接收,而此时发送方未收到1号帧的确认只能代表确认帧在返回的过程中丢失了,而不代表1号帧未到达接收方。因此只需重传的帧是编号为4、5、6、7的帧。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52.
张宏是某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占5%,2012年1月3日,张宏买人该公司股票1万股,2012年5月3日又将该1万股卖出。对张宏的此次交易,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 A.张宏2012年5月3日卖出股票的行为应为无效
  • B.张宏2012年5月3日卖出股票的收益应由上市公司收取
  • C.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取该收益
  • D.董事会未在法定期限内收取该收益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BCD

解析考查的是《证券法》第47条短线交易的规定。A选项错误,短线交易行为有效。B选项正确,短线交易的收益归入公司。C选项正确,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D选项正确,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1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53.
甲因盗窃网易公司游戏《大话西游Ⅱ》中价值4000多元的网络游戏“装备”,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决构成盗窃罪。法官在判决书中认为,网络游戏中的游戏“装备”尽管属于虚拟财产,但却是游戏者投入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后获取的劳动成果。而且该劳动成果可通过售卖的形式来换取显示生活中的货币,具备了商品的一般属性,属于《刑法》第264条规定的“财物”,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
  • A.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条文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要将法律条文适用到具体的案件事实,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 B.法官在此对法律条文进行了扩张解释
  • C.借助于法律解释可以在不修改法律的前提下使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
  • D.科技进步会对法律发展产生影响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查法律解释、法律与科技。该题的4个选项都是正确的。选项A叙述的是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这是正确的。法官在本案中对“财物”这个概念的外延进行了扩张,属于扩张解释,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C、D本身的表述都是正确的,也是从此案中能够直接推导出来的,因此是正确的。
54.
甲将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擅自将该相机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甲得知后,要求乙返还相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 B.乙丙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 C.相机归丙所有
  • D.相机归甲所有

参考答案BC

解析本题测查考生法律专业知识(物权法和合同法)水平。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可知,当乙擅自将相机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时,合同效力待定。甲要求返还相机,说明甲拒绝追认,且乙也没有取得所有权,故乙丙间的买卖合同确定无效。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55.
甲工程公司向乙涂料销售公司采购工程用防腐涂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交付的涂料经验收合格后付款。乙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涂料.甲公司验收发现涂料防腐性能不达标,无法使用,遂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因项目紧急,甲公司只得从其他公司另行高价购买涂料。就此引起纠纷。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甲公司可行使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 B.甲公司可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 C.甲公司可以涂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向甲公司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 D.上述三种权利可并用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抗辩权、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的适用问题。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先交货物、后付款。乙公司交付的涂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根本不能使用,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甲公司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由于该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甲公司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对于这三种权利,从性质上加以分析,抗辩权的功能是预防损失;请求权的功能是弥补损失;解除权的功能是终止合同关系。故这三种权利不存在选择适用的问题,可以并用。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56.
甲电力公司管理的一台变压器位于路旁20米处,为防止他人接近,电力公司建造围墙将变压器围起,仅留一道小门供检修人员出入,门上挂有“高压危险”的标志,平时用锁将小门锁住。钥匙由检修工人林某持有。一日林某因将钥匙丢失,只能撬开锁进入检修,离开时见天色已晚,又急着去朋友家喝酒.于是匆匆把门带上就走了。谁知次日一早附近小区的赵某带自己12岁的小孩乙晨练,不留心乙进入围墙内玩耍,被电流击中。经抢救后双臂截肢。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甲电力公司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B.乙的损失由甲电力公司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其余由其父母承担
  • C.电力公司的高压电致人损害,实行过错推定责任
  • D.乙的父母对乙的损害有过错

参考答案ABC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本题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应由甲电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赵某作为乙的父母,带小孩晨练,小孩活动属于正常。在此情况下,不应认为父母有过失。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57.
下列有关劳动合同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 B.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D.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的,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答案AB

解析考查劳动合同的变更。AB选项正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C选项错误。该情形下,用人单位须先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方可通知或者支付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选项错误。口头变更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内容的须超过1个月的时间方才可能有效。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8.
下列情形中,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但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有哪些?( )
  • A.甲系“视窗”系统操作软件的著作权人,乙以市场价格从正规渠道善意购买了一份盗版“视窗”软件,安装在计算机上,并将安装该盗版软件的计算机进行商业使用
  • B.甲对治疗糖尿病的药物“辉瑞”在中国和印度均享有专利权,乙公司在印度购买大量甲在印度的子公司生产的“辉瑞”进口到中国,销售给中国的丙医药公司
  • C.甲对香烟拥有“中华”注册商标,乙商店从烟草公司以市场价格善意批发了10箱假冒“中华”香烟进行销售
  • D.甲在自己生产的白酒上使用“强酒”商标,但一直未予注册,5年后,未经甲许可,乙在自己生产的白酒下使用“强酒”商标,甲因此起诉乙,诉讼中,法院认定“强酒”属于驰名商标

参考答案CD

解析①《著作权纠纷解释》第21条规定:“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第1款第1项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并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乙虽系盗版软件的善意持有人,但乙将该盗版软件复制后进行商业性使用,根据《著作权纠纷解释》第21条的规定,善意的乙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故A选项不当选。②《专利法》第69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甲的子公司在印度制造并售出的专利药品,其上的销售权、许诺销售权、使用权、进口权均已用尽,乙公司从印度购买正品药物后,进口并销售给丙的行为不侵犯甲的专利权。故B选项不当选。③《商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乙属于善意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当选。④《商标纠纷解释》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据此,因“强酒”属于未注册驰名商标,乙仅承担停止侵害、销毁侵权物品等民事责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D选项当选。
59.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明确甲公司将一项专利技术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受让该专利技术后,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被丙公司指控为侵权并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后经查丙公司的指控属实。就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B.由乙公司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再向甲公司追偿
  • C.由甲公司、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乙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专利技术,可以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3条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乙公司依约实施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侵犯了丙公司的合法权益,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甲公司为善意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CD
60.
小涛(11岁)的父母离婚后,小涛跟母亲一起生活。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春游活动中,小涛和小美(10岁)发生争执并打斗,带班老师李某和陈某未予制止。小涛用石头将小美的头部砸伤,致使小美父母花费医药费3000元。对于小美遭受的损害,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 A.小涛的父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B.如果小涛的父母无力赔偿,由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C.应当由带班老师李某和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D.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ABC

解析①根据《民通意见》第158条,A选项错误。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B选项错误。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C选项错误。④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D选项正确。
61.
下列有关法的价值的说法中,哪一或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法的价值反映了主体与法律之间的特定关系
  • B.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
  • C.自由既然是人的本性,因而也就可以成为一种评价标准,衡量国家的法律是否是“真正的法律”
  • D.“正义”本身是个关系范畴,它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之中,可以说,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存在,就不会有正义问题的产生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查法的价值。
62.
小吴幼年时为张某收养,小吴结婚后与张某夫妇不和,张某夫妇提出并解除了与吴某的收养关系。张某夫妇膝下无子女,年老体衰,生活困难,张某夫妇要求吴某承担赡养义务,遭吴某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 A.吴某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 B.因为吴某与张某夫妇已经解除收养关系,吴某不承担该赡养义务
  • C.因为吴某与张某解除收养关系是张某夫妇提出的,吴某不承担该赡养义务
  • D.吴某与张某夫妇私自解除收养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BCD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以后的赡养义务问题。依照《收养法》第30条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63.
甲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枚钻戒准备向相恋已久的女友求婚,钻戒的产地标明为南非,纯度为100%。后经过鉴定机构检验,该钻石的纯度为60%,产地为东欧。甲的女友因此怀疑甲的诚意,向甲提出分手。甲欲主张自己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珠宝店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甲有权要求按照钻石4倍的价格赔偿
  • B.珠宝店如果以“进货时检验员出现了差错,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为抗辩理由,可以免责
  • C.如果珠宝店做出了“假一赔十”的承诺,甲又提出了要求,珠宝店就必须履行承诺
  • D.甲同时可以向珠宝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AC

解析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题目中珠宝店将产地东欧的、含量60%的钻石标明产地南非、含量100%明显属于欺诈行为,可以使用四倍赔偿的规定,故A选项正确。珠宝店内部的情形不能成为免除其法定责任的理由。B选项错误。珠宝店若作出假一赔十的承诺,根据约定优于法定的原理.C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只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地灭失或者毁损的精神损害赔偿有规定。本题目中钻石并没有受到损害,甲女友因钻石与其分手不受法律调整,甲不能据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
64.
下列劳动争议中,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是( )
  • A.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方面的争议
  • B.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
  • C.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
  • D.追索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参考答案ABD

解析考查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法律依据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根据该规定,C选项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如果标的较小,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属于一裁终局的范畴。因此标的较大的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不符合第47条的规定,不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
65.
甲、乙、丙共有一块玉石,根据约定,三人对该玉石的份额分别是3:3:4。现甲打算转让自己的份额,丁知道后打算以直接支付20万元的价款买下该份额。对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 A.甲转让给丁的行为属于对外转让,因此甲丁转让其共有份额,须征得乙、丙同意
  • B.若乙以20万元分期支付的方式要求购买甲的份额,则甲应当将份额出售给乙
  • C.若丙以立即支付20万元的方式要求购买甲的份额,但甲需要向丙借款,则甲应当将该份额出售给丙
  • D.若甲在乙、丙之间选择一人转让其份额,则另一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时的优先购买权问题。《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请求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共有份额的,应予支持。该条规定的是其他的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不需要经过其他按份共有人的同意。因此,A项错误。《物权法解释(一)》第10条,《物权法》第101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所以,乙提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B项错误。同样地,丙要求甲提供借款的行为也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故C项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只限于向外部第三人转让的情形,故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CD
66.
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 )
  • A.已经发生信用危机
  • B.可能发生信用危机
  • C.有重大违法行为
  • D.董事会无法履行职责

参考答案AB

解析考查商业银行的接管。法律依据为《商业银行法》第64条的规定。AB选项正确。
67.
李某为方某的债权人,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选项,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以方某的名义对方某享有的已到期的金钱给付之债权行使代位权
  • B.李某作为方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 C.李某可以就方某用人单位拖欠方某的工资行使代位权
  • D.方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李某有权就肇事者的损害赔偿责任行使代位权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问题。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此选项A不正确。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选项B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的债务人的债权,须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选项C、D不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CD
68.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 )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 A.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 B.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 C.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拒不改正的
  • D.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参考答案ABD

解析C选项错在该种情形应当没有拒不改正的要求考查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63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1)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2)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69.
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
  •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王某予以补偿
  •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 D.由于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涉及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处理问题。依据《婚姻法》第40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故A选项正确。依据《民通意见》第72条之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本题中,周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为各自所有,完全出于自愿,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的情形.不构成显失公平。故B选项错误。依据《婚姻法》第42条之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C选项正确。依据《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故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70.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 A.吊斯儿在某珠宝店购买了钻戒一枚,向自己的女神雅典娜求婚,钻戒标明产地南非,纯度100%,后经过鉴定机构检验,纯度60%,雅典娜一气之下拒绝了吊斯儿的求婚请求,吊斯儿暴怒,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珠宝店赔偿钻石4倍的价格赔偿,加上精神损害赔偿
  • B.乙某购买了一台笔记本后,发现屏幕有裂痕,对于此质量问题的可以主张7日退货,必要的运费也由经营者承担
  • C.丙某在国庆促销期间购买了一台洗衣机,一个月后干洗功能不能正常运作,丙某依据商家的承诺主张退货,对于干洗功能存在问题由丙某自己进行举证
  • D.丁县发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群体性案件,当地县消费者协会可以对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CD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24、47、51、55条规定,选项ACD说法错误当选。A选项中吊斯儿购买的钻戒产品说明与实际质量不符,经营者构成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因此珠宝店应赔偿钻石4倍的价款,但只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C选项中,应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丙某自己举证;D选项中对于发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群体性案件,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县消费者协会”无权提起诉讼;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乙某购买的笔记本质量不符合要求,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同时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71.
2007年3月7日,原告林先生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被拒时发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自己于1997年6月25日向被告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0000元未还的不良贷款。原告以自己没有向被告贷款,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删除不实信息记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相关信息是根据程序要求的,不构成侵害个人权利
  • B.错误报送个人征信信息会给当事人在银行融资等带来极大影响,实质上已经构成侵害个人名誉权
  • C.林先生与银行协商不成,可以银行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更正相关信息
  • D.银行侵害林先生名誉权的情况下,林先生可以要求银行赔礼道歉

参考答案BCD

解析个人征信记录事关个人在银行的贷款等事宜,与个人是否诚信有很大关系。本题中,某银行错误上报征信记录,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林先生的名誉权,林先生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要求银行更正信息并赔礼道歉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72.
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一份月饼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农历2010年8月12日前向乙交付月饼若干。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合同不能履行,则甲得解除合同
  • B.若甲公司在农历2010年8月12日之前明确向乙商场表示不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
  • C.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甲只能如期交付60%的月饼,则乙得解除合同
  • D.若甲公司迟延至8月15日尚未交货,则乙得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ABD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问题。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迟延交货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73.
Internet安全涉及( )等方面的内容。
  • A.TCP/IP协议及其安全
  • B.网络攻击、欺骗及防范
  • C.Web站点安全
  • D.电子邮件安全
  • E.防火墙开发者的安全

参考答案ABCD

解析防火墙开发者的安全明显不属于Internet安全。
74.
2015年我国立法法修订,全面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 A.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 B.全国人大审议法律案,可以征求代表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反馈代表
  • C.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 D.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参考答案BC

解析AD选项均正确。B选项错误。全国人大审议法律案,应当征求代表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反馈代表。注意,是“应当”,不是“可以”。C选项错误。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注意,是应当向常委会报告。常委会领导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安排论证会的情况当然应当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75.
下列关于计算机网络的描述,正确的是( )。
  • A.计算机网络中通信线路可以是双绞线也可以是光纤
  • B.计算机网络中通信线路可以采用无线方式
  • C.计算机网络系统可以在一座建筑物内.也可以在一个房间中
  • D.网络设备有网卡、路由器以及交换机等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计算机网络中通信线路通过如双绞线、光纤等有线传输媒体连接起来,也可以通过无线传输媒体连接起来;计算机网络系统可以在一座建筑物内,也可以在一个房间内;常见的网络设备有网卡、路由器、交换机等。
76.
原告肖韦由和被告杨大来系同事关系,平时关系很好。2001年5月,被告杨大来为了同原告开个玩笑,起草了一份征婚广告,按原告的实际情况介绍了其年龄、身高、学历、工资收入、住房等情况,以原告的名义寄给《青年杂志》。2001年11月,《青年杂志》在“鸿雁往来”专栏中登出了这则广告。广告登出不久,肖韦由便收到了许多异性来信,要同其建立恋爱关系,而此时,原告肖韦由已经结婚。其妻得知这一情况后.便同其发生争吵,给原告肖韦由造成较大的精神压力。事到此时,有人向原告反映此事由被告杨大来所为,被告杨大来也向肖韦由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并反复强调,只是想同原告开玩笑,没想到造成这样的结果。原告肖韦由坚持要被告杨大来消除影响和赔偿精神损失,被告杨大来认为只是开玩笑,谈不上赔偿损失的问题。原告遂于2002年10月向法院起诉。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杨大来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 B.杨大来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 C.肖韦由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D.肖韦由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涉及姓名权的侵权行为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公民的姓名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包括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不适用人的姓名的行为、盗用人姓名的行为和假冒他人姓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杨大来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未经原告肖韦由的同意,以其姓名登征婚广告,虽然其动机是为了与原告开玩笑,但在客观上损害了原告的利益,给原告造成了伤害,其行为应认定为盗用他人姓名的侵权行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依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依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的规定,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了侵害公民姓名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其责任承担方式主要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但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作为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以更好地抚慰受害人的心灵。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77.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任何一种,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 )
  • A.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 B.因犯有强奸、杀人、重伤等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而被处刑罚的
  • C.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董事或者厂长、经理的
  • 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参考答案AD

解析考查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法律依据为《商业银行法》第27条。C选项的人员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前提是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不负有个人责任的,仍有资格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78.
某甲未取得相关许可即在自家住宅前搭建停车库,占用了公共道路。某乙系邻居,多次要求某甲拆除未果,后某乙将该车库强行拆除,并且毁坏了某甲原有房屋的外墙。就此下述选项正确的是( )
  • A.某甲搭建的停车库属于非法建筑,某乙有权拆除
  • B.某乙无权拆除,应恢复原状
  • C.某乙无权拆除,拆除行为侵犯了某甲的占有
  • D.某乙应赔偿某甲房屋外墙损失

参考答案CD

解析选项A,停车库属于违章建筑,某甲只有占有权,没有所有权。选项B,停车库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恢复原状的必要性。选项C,某甲对违章建筑的占有属于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私人不得对其进行强拆。选项D,某乙毁坏某甲自住房外墙的行为属于侵权,应当赔偿。故本题答案为CD
79.
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有限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
  • B.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 C.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直接宣告破产
  • D.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行

参考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司法》第183、184、187、188条。选项A正确,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选项B正确,清算组有权代表公司参加诉讼。选项C错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选项D错误,清算组执行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80.
下列有关两个以上的污染者共同造成环境侵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两个以上污染人共同实施污染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 B.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污染者的污染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C.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污染者的污染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D.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部分污染者的污染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污染者的污染行为只造成部分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各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AB

解析考查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造成环境侵权责任的承担。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请求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污染者的污染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请求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污染者的污染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请求污染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部分污染者的污染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污染者的污染行为只造成部分损害,被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请求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污染者与其他污染者就共同造成的损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错在两个以上污染者分别实施污染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污染者的污染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时,才是连带责任。D选项存在不区分情况,一概连带责任的描述。
81.
甲将自己的相机借给乙使用,乙不小心将相机遗失,被丙捡到。丙在自己家中将该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丁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相机出质于戊。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恶意占有
  •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参考答案AC

解析①乙是借用人,基于债权而占有,乙为有权占有人。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丙作为拾得人,以侵占的意思占有,属于恶意占有人。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③因相机属于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丁不能善意取得。故丁属于无权占有。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戊以为自己为质权人,无据为已有的意思,故戊为他主占有。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82.
黄豆公司于2014年12月解散,分立为大黄公司和大豆公司,双方约定黄豆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均由大黄公司承担。现黄豆公司的债权人芽菜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分立后的公司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对于本案叙述错误的是哪些?( )
  • A.芽菜公司不能要求大豆公司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
  • B.芽菜公司既可以要求大黄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也可以要求大豆公司清偿其全部债务
  • C.大豆公司向芽菜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不能向大黄公司追偿
  • D.黄豆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合并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司法》第173、174、175、176条。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全部债务由大黄公司承担,故大豆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大黄公司追偿。选项D错误,公司分立时债权人无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
83.
甲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甲打算为此采取维权行动。下列是甲的一些维权措施,其中属于恰当措施的是( )
  • A.请媒体曝光,并要求工商管理机关严肃查处
  • B.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
  • C.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 D.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商场和厂家连带赔偿其全家所受的精神损害

参考答案ABC

解析考查消费者维权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规定,只有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才能够提起仲裁。仲裁只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在仲裁中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所以D选项不正确。
84.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
  • A.该公司依合同将于3个月后获得的一笔投资收益
  • B.该公司提交某银行质押的一辆轿车
  • C.该公司对某大桥上的未来20年的收费权
  • D.该公司一栋在建的办公楼

参考答案ACD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包括:第一,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第二,破产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如管理人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所取得的财产、管理人行使追回权所追回的财产。破产财产是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还包括财产权利。A项属于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C项属于已有的财产权利;D项属于既有财产。A、C、D项均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设立了担保物权的财产,除非担保物权人放弃行使优先受偿权,否则不应作为破产财产处理。因此B项不属于破产财产。
85.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一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 B.甲的行为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故乙不得行使撤销权
  • C.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 D.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参考答案AC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之规定,撤销权的客体应当为财产行为,对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主张撤销权,故甲对其父遗产的放弃继承行为不得成为撤销权的客体。但本题中,甲在与丙签订赠与协议时,已经接受了遗产的继承,其将继承所得的遗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予以撤销,故A选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本题中,甲、丙之间达成的赠与协议,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故为无效.C选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之规定,继承权不为债权,不得成为代位权的客体,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C
86.
关于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 A.1993年颁布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管理科技活动
  • B.随着人工授精、试管婴儿技术的发展,“代孕”行为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现行的法律规定已不足以对代孕行为作出规制,这体现了科技进步对立法的影响
  • C.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远程庭审系统搭建成功并正式投入使用,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被告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视频提讯,体现了科技进步对司法的影响
  • D.将科技成果推向成熟、稳定的市场,促进科技成果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离不开公平有序的竞争规则,离不开相应的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查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87.
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从某村村民委员会处承包该村农业用地的,该承包合同成立时,甲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B.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的指示随时调整承包地
  • C.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得连续承包
  • D.某村村民乙和丙互换承包地的,应当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参考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第127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仅具有对抗作用。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26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期限届满的可以继续承包,故C项说法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130条的规定,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29条,选项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D

三、判断题

请根据题目内容判断对错。

88.
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分类的。( )
  • A.正确
  • B.错误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测查考生法律专业知识(法系)水平。法系分类的重要依据就是国家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上的历史传统原因。
89.
Raid1是备份量极高的Raid策略,相应的它的保护能力也很强。( )
  • A.正确
  • B.错误

参考答案B

解析raid1其实是就用一组硬盘对另外一组硬盘进行备份的过程,将会产生一份冗余的数据以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raid1就是同时对2个硬盘读写(同样的数据)。强调数据的安全性。比较浪费。同样也是那两块硬盘,如果组成了R1的话显示的容量只是一个硬盘的容量,R1也是把数据分成了两份,分别存在了两块磁盘中,两个硬盘理论上可以分成四份,一个硬盘的一半是数据区,另一半是另一块硬盘数据区的备份区,R1有可能性能不会提升反而下降。
90.
云计算可以把普通的服务器或者PC连接起来以获得超级计算机的计算和存储等功能,但是成本更低。( )
  • A.正确
  • B.错误

参考答案A

解析云计算可以把普通的服务器或者PC连接起来以获得超级计算机计算机的计算和存储等功能,但是成本更低。
91.
大数据的存储方案通常对一份数据在不同节点上存储三份副本,以提高系统容错性。( )
  • A.正确
  • B.错误

参考答案A

解析大数据的存储方案通常对一份数据在不同节点上存储三份副本.以提高系统容错性。

四、综合题

下列每题的选项中,有一个或多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甲公司因欲在街面上建造一栋办公楼,向乙银行借款3000万元,双方同时约定,甲公司以其取得的用于建造该办公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乙银行设立抵押权,担保该3000万元借款债务。双方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此后,甲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承建甲公司办公楼工程。丙公司在打地基时,在该建设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但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丁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张某在给丙建筑公司运送建材时违章超速逆行,骑自行车的行人李某为了躲避张某驾驶的汽车向路边躲闪,跌人丙公司挖的大坑中,身受重伤,造成损失20万元。后丙公司建造的办公楼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房屋后,甲公司将办公楼出租给戊公司,租期30年。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又向己银行借款2000万元,双方约定甲公司以其建造办公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己银行设立抵押权,双方仅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因甲公司拖欠丙公司到期工程价款800万元,且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间仍不支付。2009年3月1日,丙公司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达成协议,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8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的通知于2009年3月10日到达甲公司。后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向大同公司购买润滑油20吨,约定由大同公司代办托运,但未约定交付地点。大同公司于是与小康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小康运输公司将润滑油运送给甲公司,运费2万元,由甲公司支付给小康运输公司。小康公司运输至中途,因泥石流致使运输的润滑油全部毁损灭失。因甲公司到期不能对乙银行和己银行清偿到期债务,乙银行申请法院拍卖了该办公楼及其占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共得价款3000万元(经合法评估办公楼占有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卖所得为2000万元;办公楼变卖所得价款为1000万元),均由庚公司购得。此时,甲公司对乙银行共负担到期债务3000万元;对己银行共负担到期债务2000万元。对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92.
关于行人李某遭受的人身损害应由谁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李某有权请求驾驶员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B.李某有权请求建设单位甲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C.李某有权请求施工单位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D.李某有权请求丁运输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①《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丁公司(驾驶员张某超速逆行)与丙公司(在道路上挖坑未采取安全措施)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但其加害行为结合在一起造成同一损害(李某遭受人身损害),且每个加害人的行为单独不足以造成损害后果。故属于《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的构成共同因果关系的分别侵权,应承担按份责任(依照其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确定;不能确定的,视为份额均等)。据此,应由丁公司与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②《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丁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张某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相关责任应由用人单位丁公司承担,张某不是责任主体。并且,张某虽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依法亦无须承担连带责任。故A选项错误。③《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丙公司因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应由施工单位丙公司承担责任,发包单位甲公司无须承担责任。故B选项错误。④据前述内容,李某遭受的损害应由丁公司与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93.
对于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8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这一事实,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甲公司的800万元债权于2009年3月1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 B.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甲公司的800万元债权于2009年3月10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 C.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9年3月1日后对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 D.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后对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参考答案B

解析①《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②《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在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之前,丙公司就其工程价款债权对该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③《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属于专属于承包人的从权利(保护提供劳务的农民工的利益),所以,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虽取得了转让的债权(工程价款800万元),但不能取得具有专属性的(对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94.
关于甲公司与大同公司间的润滑油买卖合同,以及大同公司与小康公司间的货物运输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 A.大同公司仍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购买润滑油的价款
  • B.大同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支付购买润滑油的价款
  • C.小康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支付一半(一万元)的运费
  • D.小康公司有权请求大同公司支付一半(一万元)的运费

参考答案BCD

解析
95.
对于乙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得的2000万元以及拍卖办公楼所得的1000万元应如何在乙银行与己银行之间分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拍卖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2000万元全部归乙银行
  • B.拍卖办公楼取得的1000万元全部归乙银行
  • C.拍卖办公楼取得的1000万元全部归己银行
  • D.拍卖办公楼取得的1000万元由乙银行和己银行按比例分配

参考答案AC

解析
96.
庚公司购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办公楼后,关于所有权人庚公司与承租人戊公司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与戊公司的租赁合同对庚公司继续有效,但超过20年的部分除外
  • B.甲公司与戊公司的租赁合同对庚公司继续有效,包括超过20年的部分
  • C.庚公司有权请求戊公司返还房屋,戊公司可对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 D.庚公司无权请求戊公司返还房屋,但庚公司可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①《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同时,《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据此,先出租,后抵押的,抵押权实现时导致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②《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③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A选项。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每月租金1000元。半年后,甲同意乙转租,但就其他事项未作约定。乙将房屋转租给丙,租赁5年,每月租金3000元。请回答下列问题。
97.
关于甲、乙之间以及乙、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如果丙因过错毁坏房屋,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 B.甲有权要求乙按照每月3000元支付租金
  • C.乙、丙之间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全部有效
  • D.在甲、乙租赁合同期限内,甲有权要求丙搬离该房屋

参考答案A

解析
98.
假设乙无正当理由不向甲支付到期租金,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间乙仍不支付的,甲有权要求丙替乙支付到期租金
  • B.甲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间乙仍不支付的,甲有权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
  • C.甲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间乙仍不支付的,丙有权代乙支付租金,甲不得拒绝
  • D.甲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间乙仍不支付的,乙有权要求丙替自己支付到期租金

参考答案BC

解析
99.
假设甲在未通知乙、丙的情况下,将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给丁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乙有权主张甲、丁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丙无权主张甲、丁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 B.乙无权主张甲、丁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丙有权主张甲、丁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 C.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丙无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 D.乙无权要求甲赔偿损失,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ABCD

解析①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若甲出卖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乙和次承租人丙均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甲应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乙、丙。②但是,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乙、丙不得以甲未通知自己为由,主张甲、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③同样,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以及第24条的规定,由于甲将房屋出卖给善意的丁并办理过户登记,乙、丙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均可以自己的优先购买权遭受甲之侵害为由对甲主张损害赔偿。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100.
假设甲于租赁合同签订半年后死亡,甲唯一的继承人戊继承该房屋所有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戊于甲死亡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 B.戊于办理继承登记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 C.戊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的租赁合同对戊继续有效
  • D.戊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戊有权要求丙搬离该房屋

参考答案AC

解析①根据《物权法》第29条,甲死亡时,戊即取得房屋所有权,不需要登记。但戊未登记到自己名下的,不得处分。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准确言之,应为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故C选项正确。③丙相对于所有权人戊而言,属于基于占有连续的有权占有,故所有权人戊对丙无返还原物请求权,故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