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试卷 在打印对话框中选择「另存为 PDF」即可下载

2025年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试题

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历年真题 共 35 题 更新于 2026-09-28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
关于公司的合并,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B.天下公司与明月公司合并成天明公司,属于吸收合并
  • C.公司合并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承继
  • D.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告

参考答案B

解析天下公司与明月公司合并成天明公司,属于新设合并,而非吸收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A选项,符合《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决议通过比例的规定;C选项,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规则正确;D选项,公司合并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的时间和方式符合法律要求。所以选B。
2.
甲、乙、丙、丁合意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出资形式,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以其名下的一家厂房出资
  • B.乙以其对张三享有的50万合法债权出资
  • C.丙以劳务出资
  • D.丁以100万元货币出资

参考答案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劳务出资一般适用于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A选项,以厂房出资属于以实物出资,是合法的出资形式;B选项,合法债权可以依法转化为股权出资;D选项,货币出资是常见且合法的出资方式。所以选C。
3.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现役军人、在职国家公务员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 D.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

参考答案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A选项,现役军人、在职国家公务员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B选项,个人独资企业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C选项,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所以选D。
4.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
  • A.按份责任
  • B.补充责任
  • C.无限连带责任
  • D.有限责任

参考答案C

解析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是为了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务能够得到有效清偿。按份责任是指责任人按照事先确定的份额承担责任;补充责任是在主责任人不能承担责任时才承担;有限责任是承担以出资额为限的责任,均不符合规定。所以选C。
5.
关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关某与曹某约定,如果曹某的儿子小曹考上了大学,就送小曹一台电脑,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
  • B.刘强听说某楼盘附近将要通地铁,遂与房屋开发公司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得知地铁不会从该楼盘附近通过,该合同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
  • C.王某对张某说,如果你不借我10万元,我就再也不和你做兄弟了。张某害怕会失去王某这个朋友,故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因胁迫可撤销
  • D.12岁的小张因在市级表演中获得了冠军,接受了星星公司奖励的一台空调。因未经小张父母的同意,该赠与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A

解析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关某与曹某的约定符合附生效条件赠与合同的特征 。B选项,刘强对地铁规划的误解并非对合同主要内容的重大误解,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C选项,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胁迫,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D选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小张接受空调奖励属于纯获利益,合同有效。所以选A。
6.
黄海公司与长河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黄海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前交付钢材,长河公司于收到货物一个月内付款。2024年7月10日,黄海公司发现长河公司债务累累,资金链断裂,面对长河公司促交货的通知,黄海公司可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 B.不安抗辩权
  • C.先履行抗辩权
  • D.先诉抗辩权

参考答案B

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黄海公司作为先履行方,发现长河公司债务累累、资金链断裂,有丧失履行付款能力的可能,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方应同时履行义务的情况;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不当履行提出的;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权利。所以选B。
7.
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这种违约行为属于
  • A.预期违约
  • B.拒绝履行
  • C.延迟履行
  • D.瑕疵履行

参考答案A

解析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拒绝履行一般指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明确表示不履行;延迟履行是指超过履行期限未履行;瑕疵履行是指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等要求。所以选A。
8.
甲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广告,称自己名下有一套位于市中心80㎡的房屋和一套位于郊区100㎡的房屋欲出售,并附上联系方式。乙在看到广告后当即向甲发送邮件,表示愿意以100万元购买位于市中心的房屋,并要求甲在收到函件的3日内回复。甲在收到函件的第6天才回复乙,表示愿意以100万元的价格将市中心的房屋出卖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刊登广告属于要约
  • B.乙发送邮件的行为属于要约
  • C.乙发送邮件的行为属于承诺
  • D.甲回复乙的行为属于承诺

参考答案B

解析乙发送邮件表明了购买房屋的具体意思表示,包括价格、房屋位置等明确内容,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 。甲刊登的广告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乙的行为不是对甲要约的回应,不属于承诺;甲回复超过了乙要求的期限,也不属于有效的承诺。所以选B。
9.
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发明人的是
  • A.做为某科研小组管理人员的小张
  • B.为发明专利提供新方向的小刘
  • C.15岁发明出耐汗球拍握把的中学生小吴
  • D.组织员工研发出具有强抗压功能材料的材料研发公司

参考答案C

解析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A选项,科研小组管理人员小张若未对发明创造作出实质性贡献,不能成为发明人;B选项,小刘仅提供新方向,不一定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D选项,公司是法人,不能成为发明人;中学生小吴虽然未成年,但如果对耐汗球拍握把的发明作出实质性贡献,就可以成为发明人。所以选C。
10.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下列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 A.治疗白血病的新方法
  • B.基因编辑技术
  • C.通过杂交技术获得的新品种苹果
  • D.治疗白血病的新型医疗器械

参考答案D

解析治疗白血病的新型医疗器械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范畴 。A选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B选项,基因编辑技术涉及到伦理等问题,目前一般不授予专利权;C选项,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但生产植物品种的方法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所以选D。
11.
麦当劳的金黄色"M"属于
  • A.平面商标
  • B.立体商标
  • C.服务商标
  • D.集体商标

参考答案B

解析麦当劳的金黄色“M”是三维标志,属于立体商标 。平面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等要素构成的二维商标;服务商标是用于区别提供的服务的商标;集体商标是由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所以选B。
12.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商标注册原则的是
  • A.先申请原则
  • B.优先权原则
  • C.单一性原则
  • D.自愿注册原则

参考答案C

解析商标注册原则包括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自愿注册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外) 。单一性原则是专利申请的原则,要求一件专利申请只限于一项发明创造。所以选C。
13.
不属于我国征税主体的机关是
  • A.税务机关
  • B.海关
  • C.司法机关
  • D.财政机关

参考答案C

解析司法机关主要负责司法审判、法律监督等工作,不属于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是主要的征税机关,负责征收各种税收;海关负责征收关税等;财政机关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承担征税职责。所以选C。
14.
蓝天钢材公司是阳光市内一家小有名气的钢材制造加工企业,蓝天公司联合市内多家钢材企业共同达成《阳光市钢材行业自律协议》,约定将市内钢材的销售价格统一提高15%,该行为属于
  • A.纵向垄断协议
  • B.经营者集中
  • C.正常经营行为
  • D.横向垄断协议

参考答案D

解析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蓝天公司与市内其他钢材企业联合统一提高销售价格,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等;该行为不是正常经营行为,损害了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所以选D。
15.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某市有名的乒乓球制造商,两公司经常在销量上不分伯仲,但近两年来,由于乙公司进行了生产技术上的创新,使得乙公司的销量一度领先甲公司。甲公司便通过互联网散播乙公司在生产中使用劣质材料的消息,导致乙公司订单大幅度减少。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商业诋毁行为
  • B.构成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 C.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 D.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参考答案A

解析甲公司故意散播虚假信息损害乙公司商业信誉,属于商业诋毁行为 。虽然利用了互联网,但核心是商业诋毁,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包含多种具体行为,该行为不属于其他典型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是对自身产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未涉及侵犯商业秘密。所以选A。
16.
下列网购商品中,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是
  • A.购买的进口奶粉
  • B.鲜活易腐的肉类
  • C.专门定做的模型
  • D.在线下载的音频

参考答案A

解析购买的进口奶粉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鲜活易腐的商品、定制商品、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等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B选项鲜活易腐的肉类,C选项专门定做的模型,D选项在线下载的音频均不适用。所以选A。
17.
小刘在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使用不足两个月,便发现汽车车灯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存在瑕疵。据此
  • A.小刘可要求4S店承担侵权责任
  • B.小刘可要求4S店承担违约责任
  • C.4S店赔偿后,不得向汽车生产商追偿
  • D.4S店应当与汽车生产商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B

解析小刘与4S店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汽车车灯存在瑕疵,4S店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产品瑕疵一般不构成侵权责任;4S店赔偿后,如果是生产商的责任,可以向生产商追偿;只有在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等特定情况下,4S店和生产商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B。
18.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下列符合有关试用期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与张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
  • B.乙公司与吴某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2个月试用期,第二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又约定了6个月试用期
  • C.丙公司与刘某订立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1个月试用期
  • D.丁公司与王某订立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参考答案D

解析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丁公司与王某订立2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符合规定 。A选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1年试用期不符合规定;B选项,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C选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所以选D。
19.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 A.1年
  • B.2年
  • C.3年
  • D.5年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这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和劳动者就业权之间的关系,防止竞业限制期限过长对劳动者造成过度限制。所以选B。
20.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 B.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C.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参考答案C

解析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是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A选项,非全日制用工确实不得约定试用期;B选项,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D选项,对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确。所以选C。

二、多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21.
以发行方式为标准,公司债券可分为
  • A.可转换公司债券
  • B.记名债券
  • C.无记名债券
  • D.私募公司债券
  • E.公募公司债券

参考答案DE

解析以发行方式为标准,公司债券分为私募公司债券和公募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按照是否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划分;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是按照是否在债券上记载债权人姓名划分。所以选DE。
22.
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 A.当事人
  • B.标的
  • C.价款
  • D.数量
  • E.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BD

解析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标的和数量 。价款不是所有合同都必备的,如无偿合同;违约责任也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违约责任。所以选ABD。
23.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具有
  • A.独占权
  • B.转让权
  • C.许可权
  • D.标记权
  • E.邻接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标记权 。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不属于专利权人的权利。所以选ABCD。
24.
企业的收入总额中计入不征税收入的有
  • A.接受捐赠收入
  • B.政府性基金
  • C.财政拨款
  • D.股息
  • E.红利

参考答案BC

解析政府性基金和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股息、红利属于应税收入。所以选BC。
25.
生命聚能公司是某市的一家保健品公司,为了扩大销量,生命聚能公司宣传其所生产的保健品具有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功效,吸引了一大批老年人购买该公司的保健品,使得生命聚能公司获利颇丰,但实际上该保健品根本没有这种功效。对于生命聚能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 B.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宣传行为
  • C.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可以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
  • D.监管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E.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参考答案ACE

解析生命聚能公司虚假宣传保健品功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A正确,B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监管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C正确;虚假宣传行为的罚款幅度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非固定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D错误;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E正确。所以选ACE。

三、简答题

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26.
简述公司解散的原因。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公司的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因法定原因丧失营业能力,停止业务活动,开始处理未结业务。(可在总分内酌情给 1分)根据《公司法》第229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1分)
(2)股东会决议解散;(1分)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1分)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1分)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予以解散的。(1分)
27.
简述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当然退伙是指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出现时,自动引发的退伙。(可在总分内酌情给 1分)这些特定事由包括:(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1分)(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1分)(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1分)(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1分)(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分)
28.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尽的义务,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2分)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1)缔约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1分)(2)缔约人有过错;(1分)(3)造成了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1分)
29.
简述商标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这些要素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标志。(2分)商标的构成要件如下:(1)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标的显著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第一商标本身具有显著性;第二通过长期的使用获得商标的显著性;(1分)(2)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1分)(3)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1分)
30.
简述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分)包括以下类型:(1)强制进行目标跳转;(1分)(2)不当干扰行为;(1分)(3)恶意不兼容行为;(1分)(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1分)
31.
简述用人单位即时解雇的情形。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即时解雇是指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事先通知即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分)(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1分)(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1分)(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1分)(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1分)(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酌情在总分范围内给1分)

四、论述题

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2.
试述有限责任公司中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是指对公司重大交易事项表示异议的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公平的价格买回其出资的股本而退出公司的权利。(3分)根据《公司法》第89条的规定,异议股东可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的情形有:(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分)(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2分)(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2分)由于公司收购股权会引起注册资本的减少及实收资本的变更,因此,公司收购股权后,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分)
33.
试述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都是指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但两者存在较大差异:(2分)(1)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性能,不符合明示的产品标准,或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标明的质量状况,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分)(2)缺陷产品属于禁止流通的产品,不得交易;瑕疵产品,因其尚未丧失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消费者可在知悉瑕疵实情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接受;(2分)(3)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有权主张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是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被侵权人;产品瑕疵责任则是一种合同责任,主张该责任必须以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2分)(4)产品缺陷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责任;产品瑕疵责任则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2分)

五、案例题

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4.
甲、乙、丙设立一家面包店(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甲以50万元货币出资,乙以房屋出资,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丙以个人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约定,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但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约时,单笔标的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由于面包店生意兴隆越做越大,为了规范管理,甲遂聘请丁担任面包店的经理,乙得知后未置可否,丙则明确表示反对。一日,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不知情的新源牛奶公司达成《牛奶采购协议》,以25万元价格购买新源公司的牛奶。
问题:(1)丁能否成为面包店的经理?为什么?
(2)甲与新源牛奶公司签订的《牛奶采购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丁不能成为面包店的经理。(2分)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1条之规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聘请丁担任面包店的经理,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并无单独决定聘请经营管理人员的权利,此时因丙反对,该行为无效,丁不能成为面包店经理。(3分)
(2)该《牛奶采购协议》有效。(2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虽然越权与新源牛奶公司签订合同,但是新源牛奶公司对此不知情,系善意第三人,因此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分)
35.
宏远建筑公司委托员工小王从思源公司采购一批钢材,小王与思源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后,发现思源公司的砂石产品也很不错,考虑到宏远建筑公司最近对砂石的需求量很大,于是小王又告知思源公司:宏远建筑公司还委托小王采购一批砂石。不知情的思源公司遂与小王签订了《砂石采购协议》。
问题:(1)该《砂石采购协议》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基于该《砂石采购协议》,思源公司对宏远建筑公司是否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为什么?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该《砂石采购协议》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2分)《民法典》171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以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宏远建筑公司仅委托小王采购一批钢材,而小王另外采购了一批砂石,属于超越代理权限,构成无权代理,因此该合同效力未定,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3分)
(2)对于无权代理人小王签订的合同,相对人思源公司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2分)根据《民法典》171条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本案中思源公司可以催告宏远建筑公司予以追认,同时因为思源公司是善意相对人,还享有撤销权。 (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