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试卷 在打印对话框中选择「另存为 PDF」即可下载

2026年成考(专升本)《民法(专升本)》模拟试卷二

民法(专升本) / 模拟试卷 共 41 题 更新于 2026-09-28

一、单选题

下列每小题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
  • A.遗产分割时
  • B.遗产执行时
  • C.被继承人死亡时
  • D.订立遗嘱时

参考答案C

解析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发生之时,因为只有被继承人死亡,才会引发继承相关事宜。A选项遗产分割是继承开始后的后续环节;B选项遗产执行同理;D选项订立遗嘱只是对遗产分配的一种预先安排,并非继承开始时间。答案:C。
2.
没有公证遗嘱的数份遗嘱中,如果内容相抵触的,以哪个遗嘱为准( ).
  • A.口头遗嘱
  • B.自书遗嘱
  • C.代书遗嘱
  • D.最后所立的遗嘱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答案:D
3.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丧失了( )。
  • A.起诉权
  • B.债权
  • C.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 D.胜诉权

参考答案D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仍有起诉权,法院应受理,所以A错误;债权本身并不因时效届满而消灭,B错误;债权人依然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只是债务人可能以时效届满抗辩,C错误;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即如果对方以时效抗辩,债权人难以通过诉讼强制实现债权。答案:D
4.
支配权和请求权的划分,是按照( )。
  • A.权利人的不同
  • B.权利的客体不同
  • C.法律的具体规定
  • D.权利的作用不同

参考答案D

解析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如物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这种分类主要是基于权利所发挥的作用不同。答案:D
5.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上的物的是( )。
  • A.票据
  • B.金银
  • C.债券
  • D.日月星辰

参考答案D

解析法律上的物需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日月星辰无法被人力实际控制和支配,不属于法律上的物。而票据、金银、债券都能被人力支配,具有一定价值。答案:D
6.
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 A.该房屋经过8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 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 D.即使甲、乙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以该房屋是甲的个人财产。而房屋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孳息归个人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出租可视为投资行为,所以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答案:B
7.
胡某与李某原为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后来胡某被他人收养,依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胡某与李某( )。
  • A.可以结婚
  • B.不能结婚
  • C.从习惯
  • D.确有感情基础,可照顾结婚

参考答案B

解析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胡某与李某是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便胡某被他人收养,血亲关系依然存在,不能结婚。答案:B
8.
兄弟姐妹是( )。
  • A.第一顺序继承人
  • B.第二顺序继承人
  • C.第三顺序继承人
  • D.第四顺序继承人

参考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以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答案:B
9.
依照我国法律,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是( )。
  • A.办理收养登记
  • B.订立收养协议
  • C.办理收养公证
  • D.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

参考答案A

解析在我国,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是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协议与收养公证并非法定必经程序。答案:A
10.
堆放物品发生倒塌致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无过错的( )。
  • A.堆放物品人承担责任
  • B.对方协商解决
  • C.受害人责任自负
  • D.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

参考答案A

解析这涉及到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在这种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需承担责任。答案:A
11.
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为( )。
  • A.不安抗辩权
  • B.先履行抗辩权
  • C.永久性抗辩权
  • D.同时履行抗辩权

参考答案D

解析首先明确题干关键信息,双务合同且无履行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方的权利,有先后顺序,A 排除;先履行抗辩权针对后履行方,也有先后顺序,B 排除;永久性抗辩权与本题情境无关,C 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双方无先后顺序,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前可拒绝履行,符合题意。答案:D
12.
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 )。
  • A.继承开始的时间
  • B.遗产分割的时间
  • C.遗产保管的时间
  • D.作出放弃意思表示的时间

参考答案B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继承法的选择题,我们需要确定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何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这意味着,放弃继承权的效力并不是从继承开始、遗产保管或作出放弃意思表示的时间就开始的,而是与遗产的处理时间紧密相关。现在,我们逐一考虑各个选项:* A. 继承开始的时间:此时间点只是继承权的起始点,并不涉及继承权的放弃。* B. 遗产分割的时间:这与遗产的处理直接相关,符合法律规定的“遗产处理前”。* C. 遗产保管的时间:这只是遗产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并不代表遗产处理的完成。* D. 作出放弃意思表示的时间:虽然放弃的意思表示很重要,但其效力追溯到遗产处理前,即遗产分割的时间。综上所述,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遗产分割的时间,因为这是遗产处理的关键时间点。所以,正确答案是B.遗产分割的时间。
13.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 )。
  • A.承担1/3的民事责任
  • B.承担1/2的民事责任
  • C.承担2/3的民事责任
  • D.不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在法律中,一般原则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他人损害,因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所以通常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D
14.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上班期间,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
  • A.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亦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 C.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参考答案C

解析虽然规定是上班期间因公司机器设备造成伤害公司担责,但该机器是公司的,王某是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而受伤,可视为与工作相关,应参照合同规定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
15.
一般情况下,收养人收养子女( )。
  • A.只能收养1名
  • B.最多只能收养2名
  • C.最多只能收养3名
  • D.不受数量限制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在一般情况下收养子女的数量是有限制的。具体来说,收养人除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外,一般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意味着在普通情况下,收养人不能随意收养多名子女,而是受到数量的限制。因此,正确答案是A:“只能收养1名”。
16.
甲借款给乙,丙为乙向甲提供抵押,甲享有债权和抵押权,现甲将债权转让给了丁。该抵押权( )。
  • A.归于消灭
  • B.由甲享有
  • C.由丁享有
  • D.由甲与丁共同享有

参考答案C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所以甲将债权转让给丁后,抵押权也应随债权一同转移给丁。答案:C
17.
在债务未清偿前遗产已经被分割的,同时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的,应当先由( )用所分遗产清偿债务。
  • A.受遗赠人
  • B.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
  • C.遗嘱继承人
  • D.法定继承人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先用所分遗产清偿债务,然后才是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答案:D
18.
在简单之债的情况下,如债的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时,发生下列哪种情况( )。
  • A.债的不完全履行
  • B.债的适当履行‘
  • C.债的履行不能
  • D.债的不履行

参考答案C

解析因为题干明确说债的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无法履行,这符合债的履行不能的定义。债的不完全履行是履行有瑕疵;债的适当履行是正常履行;债的不履行原因多样但题干强调的是因特定不可归责原因无法履行。答案:C
19.
某甲耕作自己的土地时,需要绕经他人土地而通行属于( )。
  • A.地上权
  • B.地役权
  • C.使用权
  • D.所有权

参考答案B

解析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某甲为了自己土地通行便利,利用他人土地,这符合地役权特征。地上权是在他人土地上建造建筑物等权利;使用权范围宽泛不具体指向这种通行情况;所有权更不符。答案:B
20.
买卖合同属于( )。
  • A.双务、有偿、实践法律行为
  • B.双务、有偿、诺成法律行为
  • C.单务、有偿、实践法律行为
  • D.双务、无偿、诺成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B

解析买卖合同中双方都有义务,卖方交付货物,买方支付价款,所以是双务;买方获得货物需支付相应价款,是有偿;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等实际行为,是诺成法律行为。答案:B
2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权利质权的是( )。
  • A.知识产权质权
  • B.债权质权
  • C.房屋所有权质权
  • D.股权质权

参考答案C

解析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权利质权是以权利为标的设立的质权。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设立的是抵押权,不能设立质权,更不存在房屋所有权质权。而知识产权、债权、股权都可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答案:C
22.
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
  • A.继续计算
  • B.不再计算
  • C.重新计算
  • D.届满

参考答案A

解析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答案:A
23.
甲向乙购买临街铺面房一间,成交后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随后,甲以该房屋作为出资,与乙共同创办了一家合伙商店。1年后,甲因私人债务与丙签订合同,将此房屋抵押于丙。乙提出异议。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为无效
  • B.合伙企业成立有效,房屋抵押合同无效
  • C.合伙企业成立和房屋抵押合同均为有效
  • D.合伙企业成立无效,房屋抵押合同有效

参考答案C

24.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哪个部门办理登记( )。
  • A.公安部门
  • B.民政部门
  • C.财政部门
  • D.专门的收养登记部门

参考答案B

解析在我国,收养相关登记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这是基于民政部门的职能定位,它主管社会事务,包括收养登记等。答案:B
25.
下列组织,属于法人的是( )。
  • A.股份有限公司
  • B.某大学的法律系
  • C.某公司的分公司
  • D.某厂的车间

参考答案A

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份有限公司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独立财产等,属于法人。而大学的法律系、公司分公司、厂的车间都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法人应有的条件。答案:A
26.
18岁的小王与25岁的张某伪造虚假证明办理了结婚登记,则其婚姻( )。
  • A.有效
  • B.无效
  • C.可撤销
  • D.构成事实婚姻

参考答案B

解析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18岁的小王未达法定婚龄,根据法律规定,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婚姻无效。答案:B
27.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室抽屉内。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参考答案B

解析无权占有:乙拾得相机,没有合法依据占有相机,属于无权占有,A选项正确。 他主占有与自主占有:他主占有是指不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自主占有是指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丙盗走相机,是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属于自主占有,所以B选项说丙是他主占有错误。 丁不知情购买相机,是以自己所有意思占有,属于自主占有,C选项正确。 戊实际控制相机,属于直接占有,D选项正确。答案:B
28.
王某与李某订立买卖合同,欲将王某的彩电转让给李某,但未交付。后王某又与陈某订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彩电。此时取得彩电的所有权的是( )。
  • A.王某
  • B.李某
  • C.陈某
  • D.李某和陈某协商决定

参考答案C

解析动产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标志。王某虽先与李某订立合同但未交付,后与陈某订立合同并交付了彩电,所以陈某取得彩电所有权。答案:C
29.
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实行( )。
  • A.过错责任原则
  • B.无过错责任原则
  • C.推定过错原则
  • D.公平责任原则

参考答案B

解析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一般指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时,生产者、销售者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通常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生产者、销售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损害,就需承担责任 。答案:B
3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
  • A.专利权
  • B.应收账款债权
  • C.可以转让的股权
  • D.房屋所有权

参考答案D

解析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权利需具有可转让性等特点。专利权、应收账款债权、可以转让的股权都符合这些要求,而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适用抵押,不适用权利质权。答案:D
31.
下列表述中,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 A.实事求是原则
  • B.等价交换原则
  • C.诚实信用原则
  • D.公正原则

参考答案C

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选项C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民法基本原则。A实事求是原则并非民法特有的基本原则;B等价交换原则一般在具体交易规则中体现,并非民法基本原则层面;D公正原则多在司法等领域强调,不是民法特有的基本原则。答案:C
32.
王某(女)与李某婚后一直未育,李某想收养一个女童。在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 A.收养必须经王某同意
  • B.王某与李某必须年满30周岁
  • C.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D.李某与被收养女童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收养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收养,需双方同意,A 正确;收养人应年满 30 周岁,B 正确;收养人不能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C 正确。而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年龄应相差 40 周岁以上,但题干是夫妻收养,D 表述错误。答案:D
33.
甲乙签订一份租房合同,其中定有“甲之女儿若调来本市工作则收回该房”。合同所附该条件为( )。
  • A.肯定条件
  • B.否定条件
  • C.延缓条件
  • D.解除条件

参考答案D

解析“甲之女儿若调来本市工作则收回该房”,意味着当这个条件成就时,租房合同的效力就会解除,所以这是解除条件。肯定条件是条件本身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这里符合;延缓条件是使合同效力的发生取决于条件成就,本题是使合同效力解除而非发生,所以不选。答案:D (该条件既是肯定条件也是解除条件,但题目重点考查条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所以选解除条件更合适)
34.
在买卖合同成立前,买方已占有该标的物的,自何时视为标的物交付( )。
  • A.买方占有标的物
  • B.合同生效
  • C.买方接到对方的交付通知
  • D.合同生效后,买方付款

参考答案B

解析这考查的是简易交付的知识点,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方已实际占有标的物,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即视为交付。所以答案是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答案:B
35.
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 A.甲的房屋和防盗门
  • B.乙的卡车和拖斗
  • C.丙的果树和果实
  • D.丁的房屋和室内冰箱

参考答案B

解析主物和从物需是两个独立的物,且从物辅助主物发挥作用。A项房屋和防盗门是一体,非独立两物;C项果实未采摘时是果树一部分,非独立物;D项冰箱与房屋无主从关系。B项卡车和拖斗是独立两物,拖斗辅助卡车运输,属主从物关系。答案:B

二、简答题

主观题不参与评分,请参考答案自行评分。

36.
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夫妻扶养义务。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1)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和义务,是夫妻身份关系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2)夫妻之间接受扶养的权利和履行扶养的义务是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始于婚姻缔结之日,消灭于婚姻终止之时。
(3)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内容包括夫妻之间相互为对方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扶助,以维系婚姻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
(4)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属于民法上的强行性义务,夫妻之间不得以约定形式改变此种法定义务。
37.
简述动产交付的方式。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动产交付的方式可以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及指示交付。
(1)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现实的、直接的支配力移转于受让人。
(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在让与动产物权时已经因其他原因而占有动产时,在让与合意成立时,即产生交付的效力。
(3)占有改定是指在让与动产物权时,让与人仍将继续占有动产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可以订立契约,便受让人因此取得间接占有以代交付,同时受让人已经取得物权。
(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对于特定第三人的标的物返还请求权。并告知占有人同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以代交付。
38.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
(1)地役权的权利主体为需役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2)地役权的权利客体通常是土地。
(3)地役权的目的是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5)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6)地役权具有期限性。

三、论述题

主观题不参与评分,请参考答案自行评分。

39.
论述题试述物权的效力。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相抵触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①物权相互的优先效力。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4)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者被侵害之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四、案例分析题

主观题不参与评分,请参考答案自行评分。

40.
甲与妻子乙以及儿子丙一家3口出门旅游。途中不幸飞机失事,3人身亡。经清理,妻俩共有财产50万元,另外有一套登记为乙所有的住房。这套住房是乙7年前尚未结婚时继承父母的遗产,现在乙的弟弟提出要回房子的要求,甲的父母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问:
(1)如何确认3人死亡的先后次序
(2)如何确认甲和乙的遗产范围
(3)甲、乙、丙的遗产最终归谁继承为什么?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推定甲与乙同时死亡,丙晚于甲、乙死亡。
(2)分割甲、乙的共有财产50万元每人一半,房屋为乙个人财产,甲的遗产即为25万元,乙的遗产为25万元加上一套房子。
(3)甲的遗产应由其父母和丙继承,丙死后遗产由丙的祖父母即甲的父母继承,乙的遗产由丙继承,丙死亡后,也由丙的祖父母继承。即遗产最终归甲的父母继承。
41.
王某在某商店买回一箱啤酒,后在开箱饮用该啤酒时,其中一瓶发生爆炸,将王某的左手手指炸伤,经治疗花去医药费300余元。王某到商店要求赔偿,商店声称此啤酒是从某批发商张某处购得,应向张某索赔。张某言道,我并没有将此啤酒直接售于你,再说,此爆炸应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找也应该找厂家。王某找到厂家,啤酒厂称生产的啤酒无论包装还是质量都有保证,引起爆炸应是仓储中出现的问题,应找张某或商店解决。王某后以商店为被告将其诉至法院。问:
(1)王某可以向谁索赔
(2)若产品是因在运输中和仓储中出现的问题,王某可否向商店索赔,为什么?
(3)此案属于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

解析(1)王某可以向商品的销售者或制造商索赔。
(2)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即便商品瑕疵是由仓储者、运输者造成的,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销售者、制造者索赔。但是他们赔偿之后,可以向仓储者、运输者进行追偿。
(3)属于民法规定的特殊侵权。